老家房子是母親的名,但是母親已不在了,房子現在已倒塌,我人戶口在城市,我該怎樣繼承?

10 個回答
老王谈养牛
2019-04-02

對於父母留下來的遺產,原則上只要有所有權那都是可以繼承的,就比如現在農村父母留下來的房屋,其實不管兒女是不是農村戶口,那都是可以繼承的,因為房屋是農民的私有財產,可以決定著房屋的歸屬的。

老家房子是母親的名,但是母親已不在了,房子現在已倒塌,我人戶口在城市,我該怎樣繼承?

老家房子是母親的名,但是母親已不在了,房子現在已倒塌,我人戶口在城市,我該怎樣繼承?

不過要是遇到父母留下來的房屋,如今已經倒塌了,而且兒女戶口也在城市的話,這種情況是無法再繼承房屋了,因為房屋已經倒塌不在了,自然就沒有東西繼承了。

可能有人會說房子雖然倒塌了,但是下面的地皮還是有的,也是可以繼承的呀。不過原則上宅基地是無法繼承的,因為農民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無法當成遺產來讓兒女繼承的。

老家房子是母親的名,但是母親已不在了,房子現在已倒塌,我人戶口在城市,我該怎樣繼承?

當然如果子女是農村戶口的話,還是可以通過地隨房走的原則,拿來宅基地的使用權的,房子雖然倒塌了,但卻是可以申請重蓋的。不過如果兒女不是農村戶口,已經是城市戶口的話,就無法得到宅基地了,所以說遇到這種情況是什麼都不能夠繼承了。

目前對於非農戶口繼承農村的房屋,那都是隻能夠修繕不能夠重蓋,因為得不到宅基地使用權。一旦房屋倒塌的話宅基地就會收回村集體所有了,可以說什麼都留不下了。如今父母留下來的房子已經倒塌了,這個時候宅基地就已經被收回村集體所有的,所以就無法繼承了,什麼都得不到了。

老家房子是母親的名,但是母親已不在了,房子現在已倒塌,我人戶口在城市,我該怎樣繼承?

真的想繼承父母留下來的房屋跟宅基地,那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將戶口重新遷回農村,只不過並不是想遷就遷回去的,必須要符合條件,按照目前這種情況,父母如果也過世了,自己一家人在城市生活,也是無法再遷回去了。

總之,農村父母留下來的房屋,如果沒有倒塌是可以讓城市戶口的子女繼承的,但如果房子已經倒塌了,那就無法繼承了。

新农人散耕
2019-04-01

老房子是母親的名,但是母親已不在了,房子現在已倒塌,我人戶口在城市,我該怎樣繼承?


你的這種情況正好是不能繼承的,如果房子沒有倒塌,你可以通過繼承房子來繼續使用宅基地,現在因為房子已經倒塌,按照規定,村集體是有權收回宅基地的。


老家房子是母親的名,但是母親已不在了,房子現在已倒塌,我人戶口在城市,我該怎樣繼承?
在農村,宅基地問題還是比較複雜的,有的人擁有好幾個宅基地,而有需要的卻遲遲申請不到宅基地,那些別人沒有用的宅基地,常年無人居住導致其荒廢,造成土地的嚴重浪費。這荒廢的宅基地裡就包含了戶口已經遷出農村的非農戶。農村宅基地是村集體依法劃撥給本村村民用於建房的土地,所有權是屬於村集體的,只有本村村民才可以使用宅基地建房。宅基地和房子不同的是,宅基地屬於公共資源,不是某一個人的私產,是不能作為遺產來繼承的,這一點我們一定要搞清楚。


老家房子是母親的名,但是母親已不在了,房子現在已倒塌,我人戶口在城市,我該怎樣繼承?
作為從農村遷出的非農戶,按照宅基地政策,是沒有使用農村宅基地權利的,但是,其農村老人的房產屬於私人財產,是可以作為遺產來繼承的,前提條件就是房屋不能倒塌,要保證房屋基本的居住功能。所以,對於大多數戶口已經遷出的農戶來說,時不時的回農村老家走一走看一看,必要的時候把老房子拾掇拾掇,讓其能夠一直屹立不倒,也就能夠繼續使用農村宅基地。一旦我們不管農村房屋,等到倒塌以後才想到農村宅基地,這時就遲了,村上有權收回宅基地,分配給其他人的。


老家房子是母親的名,但是母親已不在了,房子現在已倒塌,我人戶口在城市,我該怎樣繼承?綜上所述,對於非農戶口來說,想要繼承農村老人房屋,獲得繼續使用宅基地的權利,就必須保證房屋沒有倒塌,一旦倒塌,就不能繼承了。

农人阿洪
2019-04-02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不但與戶口有關係,而且還與房子有關係,戶口針對本村人有宅基地使用權,房子針對本村人及本村的農轉非人員有宅基地使用權。
老家房子是母親的名,但是母親已不在了,房子現在已倒塌,我人戶口在城市,我該怎樣繼承?

老家房子是母親的名,但是母親已經不在了,房子現在已倒塌,我人戶口在城市,我該怎麼繼承?

首先,子女是父母的合法順序第一繼承人。

《財產繼承法》規定,子女是父母的合法順序第一繼承人,依法對父母財產和權益享有繼承權。房子是私人財產,可以依法繼承,宅基地所有權屬於村集體,但由於宅基地跟房屋有較強的依附關係,地隨房走,繼承房子的所有權即繼承宅基地的使用權。

其次,宅基地使用權與戶口有關。

《土地管理法》規定,宅基地所有權屬於村集體,只有村集體成員才有權申請使用宅基地,戶口在城市的子女是不能在本村申請宅基地使用的。這一條規定看上去跟子女與父母之間的權益繼承相矛盾,實際上還有一條規定,房子使用權與宅基地使用權的關係。
老家房子是母親的名,但是母親已不在了,房子現在已倒塌,我人戶口在城市,我該怎樣繼承?

再次、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權的關係。

房屋是個人財產,子女戶口無論在哪裡都有對父母房產的繼承權,按地隨房走原則,繼承了房子所有權也就繼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權。但宅基地的使用期限與房子是否存在有關,房子存在,宅基地使用權就在,房子不在宅基地使用權迴歸村集體,重新修建房屋就得要重新申請宅基地,戶口沒在本村的子女,一但房屋倒塌,就會失去宅基地的使用資格。
老家房子是母親的名,但是母親已不在了,房子現在已倒塌,我人戶口在城市,我該怎樣繼承?

總結提示:城市戶口子女繼承的房屋倒塌後,宅基地自然轉化為耕地,耕地具有承包期,在土地承包期內,子女有權繼承父母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只是不能修建房子,在土地承包期內是不影響土地生產經營的,也不影響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合法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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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阿丽
2019-05-06

老家房子是母親的名,但是我母親已經不在了,房子現在已倒塌,我人戶口在城市,我該怎樣繼承?這個問題村官阿麗來回答。

首先明確一點,按照題主所說的情況,不管是老家的宅基地還是房子本身,都已經無法繼承。
老家房子是母親的名,但是母親已不在了,房子現在已倒塌,我人戶口在城市,我該怎樣繼承?

城市非農戶口,無法繼承老家房子的宅基地。

因為農村宅基地只能在村集體內部進行流轉,也就是說,只有本村並且有農業戶口的成員才能申請或者繼承宅基地的使用權,而題主已經是城市戶口,已經不屬於村裡的成員,所以無法繼承自己母親留下來的宅基地
老家房子是母親的名,但是母親已不在了,房子現在已倒塌,我人戶口在城市,我該怎樣繼承?

老家房子本身可以繼承,但如今已經倒塌,所以相應的宅基地要被集體收回。

題主不是農業戶口,沒有繼承宅基地使用權的權利,但母親留下來的房屋本身屬於私人財產,是可以繼承的。如果房子沒有倒塌,是可以一直居住使用的。如今房屋已經倒塌,在沒有其他合法繼承人的情況下,宅基地就會被集體回收。
老家房子是母親的名,但是母親已不在了,房子現在已倒塌,我人戶口在城市,我該怎樣繼承?

在農村,雖然城市戶口無法繼承宅基地的使用權,但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如果房子安全的話,題主可以繼承使用,只是不能翻建。如今房子也已經倒塌,那自然就沒什麼可繼承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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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华有限菇娘
2019-05-06

老家房子是母親的名,但是母親已不在了,房子現在已倒塌,我人戶口在城市,我該怎樣繼承?

老家房子是母親的名,但是母親已不在了,房子現在已倒塌,我人戶口在城市,我該怎樣繼承?

可以明確的說,由於宅基地上房屋倒塌,屬於空宅基地導致無法繼承。

老家房子是母親的名,但是母親已不在了,房子現在已倒塌,我人戶口在城市,我該怎樣繼承?

我國宅基地使用權和所有權是分離的,宅基地所有權屬於農村集體,宅基地使用權屬於農戶。那麼農戶不是宅基地所有權的主體,其不能被繼承則理所當然。但是,宅地基上的房屋是農民自己所有的合法財產,後代子孫有權繼承。按照房地一體原則,房屋繼承時所依附的宅基地可以同時繼承。否則,會出現房轉地不轉的矛盾現象。

我國《繼承法》第三條規定的遺產範圍不包括宅基地使用權,在使用權繼承製度中,允許繼承的宅基地使用權指的是其上的建築物,即蓋有房屋的宅基地,而對於閒置的宅基地,其上沒有建築物,不能被繼承人所繼承,因為不歸屬於被繼承人的遺產範圍。

老家房子是母親的名,但是母親已不在了,房子現在已倒塌,我人戶口在城市,我該怎樣繼承?

而對於那些在農村宅基地上沒有附著物,亦或是說,宅基地使用權人死亡時還未對宅基地建造房屋的情況,或者宅基地使用權人死亡時宅基地上房屋坍塌無法居住的情況,由於農村村民實質上擁有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權,而不存在宅基地的所有權,因而更不會存在繼承宅基地的相關問題。顯而易見,宅基地使用權發生繼承的情況存在於其上建造房屋才可行。

老家房子是母親的名,但是母親已不在了,房子現在已倒塌,我人戶口在城市,我該怎樣繼承?

綜上所述,空宅基地不屬於遺產範圍因而不能繼承,只有當宅基地上建造房屋並且該房屋屬於被繼承人的遺產範圍時,房屋與該宅基地使用權才可一同被繼承人繼承。您老家房子是母親的名,現在母親已不在了,房子現在已倒塌,作為非集體經濟成員的題主失去繼承權,宅基地被村集體收回。

寒地水稻种植技术
2019-04-15

對於題主說的這種情況,您還繼承什麼啊?房子沒了,不能繼承不動產;您戶口在城市,宅基地也沒有繼承的可能性了。可以說,您和您老母親曾經留下的房子是沒什麼關係了。

農村的宅基地和地上房屋是兩個不同屬性的東西,和城市的房產屬性也不同。農村的宅基地的所有權在村集體,只有本村集體內部成員才有使用權。也就是說,首先您要有一個本村的戶口,才有可能有宅基地的使用權。而且,宅基地不能繼承。但是宅基地的使用權沒有明確的期限,可以是幾十年也可以是上百年。

而地上房屋呢?是個人所有權的不動產。從《物權法》和《繼承法》的司法解釋來說,地上房屋屬性的不動產是可以繼承的。不管您是本村戶口也好,城鎮戶口也好,都可以繼承,因為是個人所有權的不動產。

如果您老母親的房子還存在,那麼您可以繼承房子。因為宅基地和地上房屋不可分割的特殊屬性,雖然說您不能繼承宅基地,但是可以使用宅基地,這一點是沒問題的。而且,還可以對房子進行簡單的修繕工作,防止長久失修不能居住或者倒塌。但是現在房子已經倒塌了,已經沒有了,您就不能繼承了,房屋下邊的宅基地和您也沒有關係了。在《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中明確指出“宅基地閒置超過兩年或者房子倒塌2年之內不進行原址翻建則可以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權”。而對城鎮戶口的您來說,您是不可能有權利原址翻建房屋的,不符合宅基地的使用基本條件。

所以,對於您來說,不用想著已經倒塌的農村老宅的繼承問題了。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 如有不當之處請海涵。

幸福鱼儿
2019-04-02

你家的情況和我家差不多,我家現在也是頭大,暫時擱置一邊了。

我家鄉下老房子,是我爸媽的名字。17年年後,我媽想著把老房拆了,翻新。並且是想了就做。但是,剛把老房子拆了,地基都還沒來得及重新打,我媽就忽然生病了。從發病飯走一個月零兩天。

我媽生病之後,我家老房子的事,大家都顧不上了。一年多沒管。

現在,我們姐妹想著重新弄,完成我媽的遺願。結果發現,好難啊!

我們家人戶口早就不在老家了,鄉下農村的房,宅基地是沒有繼承權,只有房子才有。現在老房子拆了,只有宅基地,手續都辦不下來。

之前我爸在職,不能帶頭違反規定。現在我爸退休了,又不想弄。唉,難度比較大!

坦荡做人688
2019-04-02

跟我家情況差不多,不過我家的老房子有房產證,寫的是老公的名,我們的戶口也在外,以前是婆婆住,婆婆走了,也沒人住,因我們一直都有這樣的打算,退休了,回去從建,17年就特意回去問過所有相關手續,說只能舊房多寬,從建也一樣多寬就可以,什麼都問清楚了,就等退休!

峰2569733
2019-04-02

這算什麼,我是93年村裡批了三間宅基地,96年考學,2017年之前宅基地使用證上是我的名字,18年換證不給換,只能改到父親名下。

我是客家哥
2019-04-01

利用小孩學位捆綁戶口,逼著很多農村人為了小孩讀書將戶口遷到城市,卻失去了農村的權益,城市卻沒有東西分,想遷回原籍又不能,滿滿的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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