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草局查到走私煙會怎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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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6730971348725
2019-07-16

1、依照《關於嚴厲打擊捲菸走私整頓捲菸市場的通告》第一條和第二條規定,對涉案物品只能是予以沒收。

2、持有《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這種情況下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涉案物品進行鑑定,其結論為“真品捲菸”時候,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視為未在當地菸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對其行為的處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行政法規)第五十九條規定。

3、對涉案物品的鑑定結論為“假冒註冊商標產品”的話,將違法當事人的行為直接視為銷售非法生產菸草製品。對其處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一條規定。

如果行政主體對涉案物品,啟動鑑定程序的話,對其違法當事人相當不利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行政法規)第十六條規定和《菸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規章)第四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行政主體有權對違法行為人的違法行為,進行責令停業整頓。

停業整頓期間,違法行為人是不得開展菸草製品的經營業務。如果這期間仍開展相關經營業務的,發證機關有權取消其經營資格的決定(就是所謂的吊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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