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找到下家再辭職,原單位需要一個月才能走人,如果下家面試通過了,會等你一個月嗎?有什麼好的建議嗎?

10 個回答
陪娃乐趣多

我的觀點是:

既然你想找到下家再辭職,那你就得承擔時間帶給你的風險,並且還要處理好到崗時間與離職時間的衝突。

找工作,騎驢找馬是首選,但也有風險。

職場當中很多人在找工作的時候,都選擇騎驢找馬的方式,也就是說,邊工作邊找工作,等找到下家之後再提辭職,以便做到工作上的無縫連接。

這種想法很好,也沒有任何問題,但是忽略了一個時間,忽略了離職時間,忽略了到崗時間,因為時間是不可控的。

你找到了新單位,於是提出辭職了,但我們知道,很多公司有規定,員工辭職,正常的辭職申請需要提前一個月,也就是說你從提辭職到正式離職大概率需要一個月時間。

我的觀點是:

既然你想找到下家再辭職,那你就得承擔時間帶給你的風險,並且還要處理好到崗時間與離職時間的衝突。

找工作,騎驢找馬是首選,但也有風險。

職場當中很多人在找工作的時候,都選擇騎驢找馬的方式,也就是說,邊工作邊找工作,等找到下家之後再提辭職,以便做到工作上的無縫連接。

這種想法很好,也沒有任何問題,但是忽略了一個時間,忽略了離職時間,忽略了到崗時間,因為時間是不可控的。

你找到了新單位,於是提出辭職了,但我們知道,很多公司有規定,員工辭職,正常的辭職申請需要提前一個月,也就是說你從提辭職到正式離職大概率需要一個月時間。

那問題來了:新單位會不會等你一個月時間呢?

這就是一個很明確的風險,因為一個月的時間可能發生很多事情。

正常情況下,新的工作單位是否會等你一個月才到崗呢?

從我個人經驗看,絕大多數單位是不會等一個月的,它們都希望你早點到崗,以免夜長夢多。

  • 如果你是該單位需要的人才,沒有任何可替代的人選,一般來說,一個月甚至更長時間企業都會等。
  • 如果對應的崗位是急聘崗位,比較著急用人,正常來說,企業不會給你一個月時間。
  • 在能力相當的情況下,企業會選擇最早到崗的那個人選。

到底是根據離職時間確定到崗時間,還是根據到崗時間確定離職時間?

其實這裡犯了個邏輯上的錯誤:我們正常的理解是,你找工作,面試通過,拿到offer,然後提離職,然後確定離職時間,然後根據離職時間確定到崗時間。

但是既然你已經拿到offer,說明你和新單位已經確定了具體的到崗日期。所以真正的邏輯是:你先和新單位確認了到崗日期,再回原單位提辭職,然後根據到崗時間確定離職時間。

騎驢找馬的本質就是先找到未來的工作,然後再辭掉當前的工作,由於找到工作意味著已經確定了新工作的到崗時間,因此到崗時間肯定是先確定,離職時間是後確定。

我的觀點是:

既然你想找到下家再辭職,那你就得承擔時間帶給你的風險,並且還要處理好到崗時間與離職時間的衝突。

找工作,騎驢找馬是首選,但也有風險。

職場當中很多人在找工作的時候,都選擇騎驢找馬的方式,也就是說,邊工作邊找工作,等找到下家之後再提辭職,以便做到工作上的無縫連接。

這種想法很好,也沒有任何問題,但是忽略了一個時間,忽略了離職時間,忽略了到崗時間,因為時間是不可控的。

你找到了新單位,於是提出辭職了,但我們知道,很多公司有規定,員工辭職,正常的辭職申請需要提前一個月,也就是說你從提辭職到正式離職大概率需要一個月時間。

那問題來了:新單位會不會等你一個月時間呢?

這就是一個很明確的風險,因為一個月的時間可能發生很多事情。

正常情況下,新的工作單位是否會等你一個月才到崗呢?

從我個人經驗看,絕大多數單位是不會等一個月的,它們都希望你早點到崗,以免夜長夢多。

  • 如果你是該單位需要的人才,沒有任何可替代的人選,一般來說,一個月甚至更長時間企業都會等。
  • 如果對應的崗位是急聘崗位,比較著急用人,正常來說,企業不會給你一個月時間。
  • 在能力相當的情況下,企業會選擇最早到崗的那個人選。

到底是根據離職時間確定到崗時間,還是根據到崗時間確定離職時間?

其實這裡犯了個邏輯上的錯誤:我們正常的理解是,你找工作,面試通過,拿到offer,然後提離職,然後確定離職時間,然後根據離職時間確定到崗時間。

但是既然你已經拿到offer,說明你和新單位已經確定了具體的到崗日期。所以真正的邏輯是:你先和新單位確認了到崗日期,再回原單位提辭職,然後根據到崗時間確定離職時間。

騎驢找馬的本質就是先找到未來的工作,然後再辭掉當前的工作,由於找到工作意味著已經確定了新工作的到崗時間,因此到崗時間肯定是先確定,離職時間是後確定。

面試過程當中到崗時間是怎麼談的?

既然到崗時間是先確定的,那麼溝通交流到崗時間肯定是在面試過程當中進行的。

在面試過程當中談到崗時間,對求職者而言不確定因素比較多,但至少有一個可以參考的時間點,那就是前面提到的很多公司正規的辭職流程,週期就是一個月。

  • 如果到崗日期為一個月後,新單位能接受並和你達成一致,這皆大歡喜。
  • 如果到崗時間新單位有要求,或不接受一個月的時間,那你們就要談判了。

這裡面有一個需要注意的地方,那就是你自己的工作,你所在的公司,你應該非常瞭解,那麼你能否短時間之內離職,比如2周,你也應該有所把握才對。如果這個沒問題,那麼你在面試談到崗時間的時候,你就可以按這個你有把握的時間來談。

如果你不能確定你能否短時間之內離職,那麼就有三種方式來確定到崗時間:

  • 按照常規的一個月時間來定。
  • 你自作主張或按照自己的意願主觀確定。
  • 按照新公司的要求確定。

確定了具體的到崗時間,那你就要在離職上下一定的功夫,以保證自己能儘早的離職。

如果想提早離職,這確實是有點困難,畢竟按公司正規的流程來說,要一個月,而且中間你還要做工作交接,公司還要花時間找人來替代你。

  • 第一就是溝通。
  • 第二就是利用你的調休年休。
  • 第三實在不行就直接請假。

凡事多溝通,良好恰當的溝通能解決你不少問題,相信通過溝通,你的離職時間應該沒問題。

如果溝通不暢通,你可以利用你平時加班積累下來的調休或者年休假,可以抵用部分時間。

當然,如果這些都不行,那你只能做點犧牲,請假吧,為了新工作,老工作無所謂了。

當然不管如何,離職工作交接一定要做好,這個是職業素養。

and夏小麦

這個要看你和原單位、新單位的溝通情況。不是絕對的,依然有商量的餘地。

這個要看你和原單位、新單位的溝通情況。不是絕對的,依然有商量的餘地。

01 幫原單位招人進來,接替你的工作


首先,如果你是原單位的正式員工,那麼提前一個月提離職,接下來一個月的時間交接工作,這是很正常的手續。


有時候,也會出現你幫忙招來一個人,單位人事或部門領導或許會早點放你走。


我之前,在一個針對小孩子學英語產品的互聯網公司經歷過這樣的事情。當時我的搭檔要離職了,那個崗位上就只有他一個人,所以老闆說不行。這個搭檔又急著離開,怎麼辦呢?


我的這個搭檔就幫公司招了一個人進來,剛好對方也比較有意,很快入職,搭檔的工作剛好被新的小夥伴順利交接過去,他在提出離職的一週內如願離開了。


這一點是否在你們公司行得通,還需要你和領導或人事確認一下,只是有這麼一個方法。

這個要看你和原單位、新單位的溝通情況。不是絕對的,依然有商量的餘地。

01 幫原單位招人進來,接替你的工作


首先,如果你是原單位的正式員工,那麼提前一個月提離職,接下來一個月的時間交接工作,這是很正常的手續。


有時候,也會出現你幫忙招來一個人,單位人事或部門領導或許會早點放你走。


我之前,在一個針對小孩子學英語產品的互聯網公司經歷過這樣的事情。當時我的搭檔要離職了,那個崗位上就只有他一個人,所以老闆說不行。這個搭檔又急著離開,怎麼辦呢?


我的這個搭檔就幫公司招了一個人進來,剛好對方也比較有意,很快入職,搭檔的工作剛好被新的小夥伴順利交接過去,他在提出離職的一週內如願離開了。


這一點是否在你們公司行得通,還需要你和領導或人事確認一下,只是有這麼一個方法。

02 儘量和新公司協商,是否可以一個月之後入職


有的人會說,你可以隨便找一個藉口,比如自己家裡有事情,需要先回去一個月,但離職證明的日期不會騙人的,現在撒謊了,到時候就尷尬了。


所以我非常不建議你說謊,不如就坦誠告訴新公司,真實的理由是什麼?比如需要交接工作,由此新單位也可以看出你的認真負責,很有可能會因為這個,對你的印象分提升。


當然這中間,某種程度上牽扯到你和新公司之間的博弈。看新公司的這個崗位是否急需,或者你的表現是否讓對方足夠想要你。

這個要看你和原單位、新單位的溝通情況。不是絕對的,依然有商量的餘地。

01 幫原單位招人進來,接替你的工作


首先,如果你是原單位的正式員工,那麼提前一個月提離職,接下來一個月的時間交接工作,這是很正常的手續。


有時候,也會出現你幫忙招來一個人,單位人事或部門領導或許會早點放你走。


我之前,在一個針對小孩子學英語產品的互聯網公司經歷過這樣的事情。當時我的搭檔要離職了,那個崗位上就只有他一個人,所以老闆說不行。這個搭檔又急著離開,怎麼辦呢?


我的這個搭檔就幫公司招了一個人進來,剛好對方也比較有意,很快入職,搭檔的工作剛好被新的小夥伴順利交接過去,他在提出離職的一週內如願離開了。


這一點是否在你們公司行得通,還需要你和領導或人事確認一下,只是有這麼一個方法。

02 儘量和新公司協商,是否可以一個月之後入職


有的人會說,你可以隨便找一個藉口,比如自己家裡有事情,需要先回去一個月,但離職證明的日期不會騙人的,現在撒謊了,到時候就尷尬了。


所以我非常不建議你說謊,不如就坦誠告訴新公司,真實的理由是什麼?比如需要交接工作,由此新單位也可以看出你的認真負責,很有可能會因為這個,對你的印象分提升。


當然這中間,某種程度上牽扯到你和新公司之間的博弈。看新公司的這個崗位是否急需,或者你的表現是否讓對方足夠想要你。

03 還在職時,抽時間去面試,提前“打探”消息


主要是去看看你所在的行業,某個崗位的就業條件如何,方便你做真實的判斷。


真正面試的時候你也可以從公司的環境、和部門領導是否合得來以及這個崗位是否急招,來判斷。提前去經歷一些面試,直接問人事這種情況,怎麼辦?


很中意你的公司,會為你保留某個職位。

這個要看你和原單位、新單位的溝通情況。不是絕對的,依然有商量的餘地。

01 幫原單位招人進來,接替你的工作


首先,如果你是原單位的正式員工,那麼提前一個月提離職,接下來一個月的時間交接工作,這是很正常的手續。


有時候,也會出現你幫忙招來一個人,單位人事或部門領導或許會早點放你走。


我之前,在一個針對小孩子學英語產品的互聯網公司經歷過這樣的事情。當時我的搭檔要離職了,那個崗位上就只有他一個人,所以老闆說不行。這個搭檔又急著離開,怎麼辦呢?


我的這個搭檔就幫公司招了一個人進來,剛好對方也比較有意,很快入職,搭檔的工作剛好被新的小夥伴順利交接過去,他在提出離職的一週內如願離開了。


這一點是否在你們公司行得通,還需要你和領導或人事確認一下,只是有這麼一個方法。

02 儘量和新公司協商,是否可以一個月之後入職


有的人會說,你可以隨便找一個藉口,比如自己家裡有事情,需要先回去一個月,但離職證明的日期不會騙人的,現在撒謊了,到時候就尷尬了。


所以我非常不建議你說謊,不如就坦誠告訴新公司,真實的理由是什麼?比如需要交接工作,由此新單位也可以看出你的認真負責,很有可能會因為這個,對你的印象分提升。


當然這中間,某種程度上牽扯到你和新公司之間的博弈。看新公司的這個崗位是否急需,或者你的表現是否讓對方足夠想要你。

03 還在職時,抽時間去面試,提前“打探”消息


主要是去看看你所在的行業,某個崗位的就業條件如何,方便你做真實的判斷。


真正面試的時候你也可以從公司的環境、和部門領導是否合得來以及這個崗位是否急招,來判斷。提前去經歷一些面試,直接問人事這種情況,怎麼辦?


很中意你的公司,會為你保留某個職位。

and夏小麥:正在踐行日更2000字,喜歡傾聽,喜歡用文字記錄生活的一枚女青年。碎碎念,其實是在念歲歲,希望到80歲還能記起今日模樣。

梦里花开花又落

我正好這段時間跳槽就遇到這個情況。從想換工作到拿到offer就一個星期的時間,面試的時候我已經和hr打過招呼,不敢保證一個月內就能過來,最後發的offer上雖然報道時間是一個月,但註明了若有特殊情況可以打聲招呼,不打招呼的話就算放棄。然後去和原公司領導談,最主要去年的獎金年前只發了一半,另一半近5萬的獎金估計要到四月份才發。不擔心一個月不放,而是擔心獎金拿不到。於是特別找了關係和大領導打了個招呼,這才定定心心的十來天后就來新公司上班了

一二山02

會的,你在面試下一家的時候會商討什麼時候入職,如果原單位不好辭職,那就定在一個月以後入職!

如果你和你的直屬領導關係很好,可以直接給他說明情況,讓他幫你忙也行。我兩次換工作,都是直屬領導幫我的。第一次直屬領導幫我一週搞定,第二次考慮到我的社保問題,我的直屬領導幫我兩週搞定!現在我和我以前直屬領導關係都很好,出差,出國都會帶點小禮物,他也請我吃飯。

我認為和直屬領導搞好關係和他實話實說是個小竅門。

我所說的情況,都是我和直屬領導關係很好,而且你的交接工作要做的很好。

流沙言职

先給結論:你所擔心的問題其實不是什麼大問題。

首先這是一個關於是找到下家再辭職還是直接辭職再找工作的問題。

首先如果你本人非常優秀,核心競爭力在手,無可替代;或者你不急著找工作,積蓄足矣讓你揮霍幾個月,不用擔心吃飯問題。那你可以任性地裸辭,想怎麼找怎麼找。否則建議先找好工作再辭職。

今年的就業形勢整體嚴峻,很多優秀的人都未必敢於裸辭,何況有些人還被裁員。找好下家是對我們自己工作銜接,生存不斷檔的一個保障,你這個想法沒錯,支持!

先給結論:你所擔心的問題其實不是什麼大問題。

首先這是一個關於是找到下家再辭職還是直接辭職再找工作的問題。

首先如果你本人非常優秀,核心競爭力在手,無可替代;或者你不急著找工作,積蓄足矣讓你揮霍幾個月,不用擔心吃飯問題。那你可以任性地裸辭,想怎麼找怎麼找。否則建議先找好工作再辭職。

今年的就業形勢整體嚴峻,很多優秀的人都未必敢於裸辭,何況有些人還被裁員。找好下家是對我們自己工作銜接,生存不斷檔的一個保障,你這個想法沒錯,支持!

其次,你擔心的一個月問題不是問題。

勞動法對於員工離職時間是有規定的,協商同意離職起一個月,這個應該沒有哪個企業不知道,是一個離職入職的規則。你的原單位給你一個月時間交接,新單位應該完全有心理準備,如果連這個都不行,那新公司的HR也不過如此。你不能因為去新公司而這邊做不好交接就走人,不僅不負責任,還違背法律。所以一個月這是一個共識,你也不用特別擔心。

最後,凡事皆可商量。

離職的當下,有的人走的非常快,有的人相對一個月或者更長,取決於你手頭還剩的工作量和交接程度。

如果本身沒什麼未完成的事情,領導也不會吃飽了撐的非得拖著你,可能就很快,交接完就可以離開。但如果手邊有一些事情確實要花點時間,那就不用領導提醒,你都該做完剩餘工作,做好交接再離開。如果企業為了留時間給這個崗位招接替你的人,那給一個月時間也無可厚非。

你要尊重企業和法律。可以和你的新單位協商,絕大多數都能接受。如果不接受,那就是要你的誠意沒有那麼強烈,你要沒必要在這棵樹上吊死,可以看看其他備選。

先給結論:你所擔心的問題其實不是什麼大問題。

首先這是一個關於是找到下家再辭職還是直接辭職再找工作的問題。

首先如果你本人非常優秀,核心競爭力在手,無可替代;或者你不急著找工作,積蓄足矣讓你揮霍幾個月,不用擔心吃飯問題。那你可以任性地裸辭,想怎麼找怎麼找。否則建議先找好工作再辭職。

今年的就業形勢整體嚴峻,很多優秀的人都未必敢於裸辭,何況有些人還被裁員。找好下家是對我們自己工作銜接,生存不斷檔的一個保障,你這個想法沒錯,支持!

其次,你擔心的一個月問題不是問題。

勞動法對於員工離職時間是有規定的,協商同意離職起一個月,這個應該沒有哪個企業不知道,是一個離職入職的規則。你的原單位給你一個月時間交接,新單位應該完全有心理準備,如果連這個都不行,那新公司的HR也不過如此。你不能因為去新公司而這邊做不好交接就走人,不僅不負責任,還違背法律。所以一個月這是一個共識,你也不用特別擔心。

最後,凡事皆可商量。

離職的當下,有的人走的非常快,有的人相對一個月或者更長,取決於你手頭還剩的工作量和交接程度。

如果本身沒什麼未完成的事情,領導也不會吃飽了撐的非得拖著你,可能就很快,交接完就可以離開。但如果手邊有一些事情確實要花點時間,那就不用領導提醒,你都該做完剩餘工作,做好交接再離開。如果企業為了留時間給這個崗位招接替你的人,那給一個月時間也無可厚非。

你要尊重企業和法律。可以和你的新單位協商,絕大多數都能接受。如果不接受,那就是要你的誠意沒有那麼強烈,你要沒必要在這棵樹上吊死,可以看看其他備選。

所以,離職一個月這是個常識,你只管放心大膽地找工作吧。

我是流沙,任何職場成長問題,都可以和我交流。也歡迎關注流沙言職,我們一起探討。

锦瑟谈职场

很多職場老司機在跳槽時為了避免職場空窗期,都會選擇騎驢找馬的模式。

這種模式的缺點,就是不便於無縫銜接,兩邊都要你上班。

我們又不是孫悟空,分身乏術,既要應付老東家,又要考慮新東家,兩邊都是我們的衣食父母,確實讓人頭痛。

但對於職場老司機說,這又算個什麼事兒呢,有很多辦法可以幫我們渡過難關。

很多職場老司機在跳槽時為了避免職場空窗期,都會選擇騎驢找馬的模式。

這種模式的缺點,就是不便於無縫銜接,兩邊都要你上班。

我們又不是孫悟空,分身乏術,既要應付老東家,又要考慮新東家,兩邊都是我們的衣食父母,確實讓人頭痛。

但對於職場老司機說,這又算個什麼事兒呢,有很多辦法可以幫我們渡過難關。

向原單位商議,表明自己的需求,爭取取得老單位的支持。

雖然勞動法規定,員工離職需要提前一個月向單位提出申請,但並沒未規定,必須一個月後才能離開。可以利用熟悉的身邊關係,提前離開、兩邊兼顧或者讓同事暫時先頂替一下。

你可以如實的向單位領導說明情況,如果單位不是特別的需要,不如早點放你走,畢竟我們都知道,提出離職之後,你的心早就飛到新東家那裡去了。留在這裡,一方面是因為規定限制,有一個工作交接期,另一方面是礙於情面,畢竟曾經是你的衣食父母,不能不負責的說走就走。

再者,如果真的是工作實際,需要一個月的時間進行交接,你可以領導講一下,兩邊兼顧,自己辛苦一下,加班處理一些事項,直到順利交接完畢。

很多職場老司機在跳槽時為了避免職場空窗期,都會選擇騎驢找馬的模式。

這種模式的缺點,就是不便於無縫銜接,兩邊都要你上班。

我們又不是孫悟空,分身乏術,既要應付老東家,又要考慮新東家,兩邊都是我們的衣食父母,確實讓人頭痛。

但對於職場老司機說,這又算個什麼事兒呢,有很多辦法可以幫我們渡過難關。

向原單位商議,表明自己的需求,爭取取得老單位的支持。

雖然勞動法規定,員工離職需要提前一個月向單位提出申請,但並沒未規定,必須一個月後才能離開。可以利用熟悉的身邊關係,提前離開、兩邊兼顧或者讓同事暫時先頂替一下。

你可以如實的向單位領導說明情況,如果單位不是特別的需要,不如早點放你走,畢竟我們都知道,提出離職之後,你的心早就飛到新東家那裡去了。留在這裡,一方面是因為規定限制,有一個工作交接期,另一方面是礙於情面,畢竟曾經是你的衣食父母,不能不負責的說走就走。

再者,如果真的是工作實際,需要一個月的時間進行交接,你可以領導講一下,兩邊兼顧,自己辛苦一下,加班處理一些事項,直到順利交接完畢。

或者,可以私下請同事幫個忙,記著,一定是私下。

我有個同事要辭職,工作還沒有交接完畢,新單位催著上班,他就火燒火燎地跑掉了。領導知道他沒有來,有點生氣。

他倒是很理直氣壯:我又沒有耽誤工作,我的工作某某替我做了。

領導一聽,原來某某的工作量很輕啊,那就多增加一些。

有好長一段時間,這位某某同事累得直想哭,碰上了這樣坑爹的豬隊友,你有什麼辦法?

如果你想請同事幫忙,要不然悄悄的別讓領導知道,要不然可以委婉地向領導建議:某某同事業務能力挺強的,讓他暫時幫我管理一下。這樣既給了領導面子,又順勢表揚了同事,還把自己的工作推了出去。

如果是高情商的領導,應該會同意你上述的要求,一方面是和你有昔日的同事情誼在,賣個人情給你。另一方面,對於一個身在曹營心在漢的人,強留著有什麼意思?所以在能放你走的情況下,一定會提前放你走的。

假如在你提出離職後,單位還沒有找到合適的人接替你,或者領導看你不順眼,必須要你按照規定離開,這時候就要和新單位提出一些交涉了。不過,不建議新入職的員工向新單位提太多的要求,會讓別人覺得你一個新人,事兒挺多的,影響第一印象。

很多職場老司機在跳槽時為了避免職場空窗期,都會選擇騎驢找馬的模式。

這種模式的缺點,就是不便於無縫銜接,兩邊都要你上班。

我們又不是孫悟空,分身乏術,既要應付老東家,又要考慮新東家,兩邊都是我們的衣食父母,確實讓人頭痛。

但對於職場老司機說,這又算個什麼事兒呢,有很多辦法可以幫我們渡過難關。

向原單位商議,表明自己的需求,爭取取得老單位的支持。

雖然勞動法規定,員工離職需要提前一個月向單位提出申請,但並沒未規定,必須一個月後才能離開。可以利用熟悉的身邊關係,提前離開、兩邊兼顧或者讓同事暫時先頂替一下。

你可以如實的向單位領導說明情況,如果單位不是特別的需要,不如早點放你走,畢竟我們都知道,提出離職之後,你的心早就飛到新東家那裡去了。留在這裡,一方面是因為規定限制,有一個工作交接期,另一方面是礙於情面,畢竟曾經是你的衣食父母,不能不負責的說走就走。

再者,如果真的是工作實際,需要一個月的時間進行交接,你可以領導講一下,兩邊兼顧,自己辛苦一下,加班處理一些事項,直到順利交接完畢。

或者,可以私下請同事幫個忙,記著,一定是私下。

我有個同事要辭職,工作還沒有交接完畢,新單位催著上班,他就火燒火燎地跑掉了。領導知道他沒有來,有點生氣。

他倒是很理直氣壯:我又沒有耽誤工作,我的工作某某替我做了。

領導一聽,原來某某的工作量很輕啊,那就多增加一些。

有好長一段時間,這位某某同事累得直想哭,碰上了這樣坑爹的豬隊友,你有什麼辦法?

如果你想請同事幫忙,要不然悄悄的別讓領導知道,要不然可以委婉地向領導建議:某某同事業務能力挺強的,讓他暫時幫我管理一下。這樣既給了領導面子,又順勢表揚了同事,還把自己的工作推了出去。

如果是高情商的領導,應該會同意你上述的要求,一方面是和你有昔日的同事情誼在,賣個人情給你。另一方面,對於一個身在曹營心在漢的人,強留著有什麼意思?所以在能放你走的情況下,一定會提前放你走的。

假如在你提出離職後,單位還沒有找到合適的人接替你,或者領導看你不順眼,必須要你按照規定離開,這時候就要和新單位提出一些交涉了。不過,不建議新入職的員工向新單位提太多的要求,會讓別人覺得你一個新人,事兒挺多的,影響第一印象。

向新單位做出如下說明,爭取到新單位的理解。

一、能否推遲一個月再上班。

如果新單位對上崗時間的要求不是特別強烈,可以適當往後推遲一下。這邊進行交接,也是善始善終,負責到底的再現,這是職場人應該有的素質,新單位應該為能有這樣的員工感到高興。

二、能否兩邊兼顧,但自己會盡快熟悉,早點上手。

那邊走不掉,這邊又急用人,可以向新單位提出申請,暫時先兩邊進行兼顧,私下裡多下點功夫,儘量早日進入狀態。

既然新單位決定錄用你,也會體諒你的難處,一個月,很快就過去了。由於這種體諒,讓你心存感激,也許更能促進以後的工作高效率的開展。

制度是死的,方法是活的,我們職場老司機,一定能夠兩者兼顧,遊刃有餘。

职涯有乐

告訴你大部分情況,企業都會等的,除非覺得你可能會反水不去,或者崗位特別著急,需要有人馬上到崗。

我個人離職的時候,7月初定下來的,10月底入職的新公司,因為彼此放心,方向和目標明確,企業也就沒太多的顧慮。

我目前服務的一個候選人,也是6月底企業發的offer,8月底人選才準備正式入職,目前企業也還是再等。

另一個問題,原單位要求一個月才能讓你走,從法律上說也是合法的,企業有權要求從提出離職到正式離職可以有一個月的時間。

對於提離職確實也有些個人的建議,在昨天的一個問答題中,其實說的比較明確了,要想讓企業儘量早點兒放你走要注意幾個問題:

告訴你大部分情況,企業都會等的,除非覺得你可能會反水不去,或者崗位特別著急,需要有人馬上到崗。

我個人離職的時候,7月初定下來的,10月底入職的新公司,因為彼此放心,方向和目標明確,企業也就沒太多的顧慮。

我目前服務的一個候選人,也是6月底企業發的offer,8月底人選才準備正式入職,目前企業也還是再等。

另一個問題,原單位要求一個月才能讓你走,從法律上說也是合法的,企業有權要求從提出離職到正式離職可以有一個月的時間。

對於提離職確實也有些個人的建議,在昨天的一個問答題中,其實說的比較明確了,要想讓企業儘量早點兒放你走要注意幾個問題:

1、提離職時郵件發出正式辭職郵件,辭職態度表現的要比較堅決。

2、辭職理由要是原單位不能滿足的,否則,原領導會說,這樣吧,你覺得工資低了,對方開多少,我給你漲工資,你留下吧,這個時候你進退兩難了。

3、提前做好工作交接相關工作,離職之前儘量把個人工作上的項目問題處理妥當,讓企業沒毛病可挑。

4、如果確實是工作交接上的原因不能馬上入職,那給新單位領導說明情況,說工作交接完成後再入職,一般情況下,大部分公司都會同意的,因為一個好的企業都不太會拒絕一個隊公司忠誠、負責人的原公司。

职场字母哥

先說結論:與新單位溝通,把報到時間定在一個月之後這是絕對合理且合法的要求。


下面再細說。一般招聘的流程簡單概括分四步:HR電話初試 -> 用人部門複試 ->總監終面 -> HR電話溝通薪資offer等細節,有些時候複試和終面在一次面試進行完,而這四個步驟裡都有可能問到你什麼時候能過來?這裡注意了,前面三步時談的報到時間都只是大概,問到的時候你回答一個月內即可。真正會落實到具體幾號幾點的,是在最後一步,也就是你已經通過了所有人的面試,達到了要求並且談好薪資,準備要發offer前,那時候新單位的HR與你商量的報到時間才是正式的,類似下圖寫在了你offer上的才是正是有效的報到時間。

先說結論:與新單位溝通,把報到時間定在一個月之後這是絕對合理且合法的要求。


下面再細說。一般招聘的流程簡單概括分四步:HR電話初試 -> 用人部門複試 ->總監終面 -> HR電話溝通薪資offer等細節,有些時候複試和終面在一次面試進行完,而這四個步驟裡都有可能問到你什麼時候能過來?這裡注意了,前面三步時談的報到時間都只是大概,問到的時候你回答一個月內即可。真正會落實到具體幾號幾點的,是在最後一步,也就是你已經通過了所有人的面試,達到了要求並且談好薪資,準備要發offer前,那時候新單位的HR與你商量的報到時間才是正式的,類似下圖寫在了你offer上的才是正是有效的報到時間。


好了,到這個時候可以說你已經過五關斬六將了,就差一步簽完offer然後去報到就行了。站在HR以及他/她要服務的用人部門的角度來講,前期所有的流程都走完了,連最困難最容易談崩的薪資也談好了,只差你人過來而已,不會因為你要一個月後才來而拒絕了,我很負責任地講絕對不會。加上本身這個要求不僅合情還是合法的,看下面勞動法第三十七條。

先說結論:與新單位溝通,把報到時間定在一個月之後這是絕對合理且合法的要求。


下面再細說。一般招聘的流程簡單概括分四步:HR電話初試 -> 用人部門複試 ->總監終面 -> HR電話溝通薪資offer等細節,有些時候複試和終面在一次面試進行完,而這四個步驟裡都有可能問到你什麼時候能過來?這裡注意了,前面三步時談的報到時間都只是大概,問到的時候你回答一個月內即可。真正會落實到具體幾號幾點的,是在最後一步,也就是你已經通過了所有人的面試,達到了要求並且談好薪資,準備要發offer前,那時候新單位的HR與你商量的報到時間才是正式的,類似下圖寫在了你offer上的才是正是有效的報到時間。


好了,到這個時候可以說你已經過五關斬六將了,就差一步簽完offer然後去報到就行了。站在HR以及他/她要服務的用人部門的角度來講,前期所有的流程都走完了,連最困難最容易談崩的薪資也談好了,只差你人過來而已,不會因為你要一個月後才來而拒絕了,我很負責任地講絕對不會。加上本身這個要求不僅合情還是合法的,看下面勞動法第三十七條。

那如果新單位的HR讓你早點過去而你又想一個月之後再去的話怎麼辦?你就可以解釋說:“我跟領導及公司HR談過了,按照現公司的要求,需要一個月的時間才能辦好工作交接及相關的離職手續,所以希望把報到時間定再一個月後。”對面一般都會答應,因為幾乎所有公司其員工手冊上都有規定要提前一個月提出離職申請。你按我說的去講,對面一聽就知道你懂流程瞭解這個事,一般不會為難。

這裡多說一句,只有小公司才會想方設法讓你早點過來,最好今天發offer,明天就過來上班,有些小公司HR會不跟你商量直接在offer寫報到時間(遇到這種情況可聯繫HR跟他按我上面說得講就行,他一般會改到一個月後);大公司特別是知名大企業就不會。因為大公司流程完善,工作細化,一個部門少一兩個人都能照常運作,而且你來之前HR部門需要先錄入你的信息,幫你準備好電腦,辦公用品,公司設施的權限,登陸賬號等,你一個月後來剛好,太早來反而太匆忙。小公司不行,一個人當十個人使所以才想讓你快點過去馬上上手幹活,且他們流程不完善,你人來了再急忙給你找位置,隨便找臺舊電腦給你,申請各種權限還得半天但還是要你早來。所以,根據商量報到時間的過程也能判斷公司的層次。


以上,總結來講一個月後去新單位報到本身就是公司招聘的一個標準流程,與什麼能力,運氣,人際關係根本無關。當你通過了面試到談offer的階段就知道了,不會不同意。這是在職跳槽的必經之路,我從來都反對裸辭,在職跳槽才符合個人利益,不是別的答案說的什麼騎驢找馬不道德,根本沒有這回事,你目前在職,對方公司反而越看重你。

职场的厚黑学

您的這種想法,是最理想的跳槽方式。這邊下崗,那邊立刻上崗。既不折騰,經濟上也非常合算。

然而,這畢竟是理想的狀態。實際上,很難。

當然,以下情況還是有希望的。

1.需要運氣。當您有離職的想法時,恰好又遇上一個合適崗位的機率太底了。除非,邊工作邊等待合適機會。現實當中,有的人幾年都等不來這樣的機會。

2.需要能力或資源。如果您是一位具備能力或資源。企業急需您這類人才,不用說一個月,一年都願意等。

3.需要人脈關係。有些職位,是有一定人脈關係才能拿到的。這種情況,企業也會等。

除上述情況,企業一般不會等求職者太久。畢竟,要追求效率。如果企業願意等,您反而要思考一下背後的原因了。當然,也有可能單純是您運氣特別好。

希望回答滿意,謝謝!

娜娜学英语

如果人家真的是招人,是會等你一個月的。有的公司如果覺得你很不錯,甚至可以約在你的非工作時間來面試的。不過這些確實也要看你的個人能力和運氣。但是還是建議不要裸辭,中間斷掉太久的話,你會開始焦躁,甚至懷疑自己。而且社保公積金斷掉,對於看病、買房都不利。所以最好的辦法是積極投簡歷面試,一旦面試通過,堅定地告訴對方一個月後上崗,並且表示會盡力早點交接完早點離職來這邊報道。讓對方放心,免得他覺得你隨時會放他鴿子。然後回到原單位找一個比較現實、公司比較難拒絕的理由,例如,身體不好(頸椎病啊)要修養,家庭搬遷,需要大量時間照顧家人等等。雖然你可能錢少還幹得不開心,但是辭職理由還是不要寫得太直接了為好。同時,積極認真配合做好交接工作,越早交接完,才越有機會能提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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