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幹了5、6天突然就說不幹了,該不該給工資呢?

10 個回答
EXCEL知识屋
2019-07-06

題主的問題,我可以明確的說,必須給,在9000體系裡面,其實員工為企業打工,也就相當於為企業提供了產品,企業是客戶,員工是供應商,只是這種產品,以服務形式存在,企業拿了別人的產品,就必須要給錢,但是也要有條件的,主要有幾個原因

企業5-6天的營業額,供應商不給了,企業願意嗎?

員工幹了5-6天,相當於已經出售了自己的產品,這種產品是以服務形式存在的,企業既然接受了員工提供的產品,為什麼不給錢呢?拿別人的東西,不給錢,那是強盜行徑,假如一個企業,5-6天的營業額,供應商也說不給了,作為企業,是否會認可呢?將心比心,本來員工就屬於弱勢群體,賺的,都是生活費,不給錢,就相當於不讓別人生活一樣

題主的問題,我可以明確的說,必須給,在9000體系裡面,其實員工為企業打工,也就相當於為企業提供了產品,企業是客戶,員工是供應商,只是這種產品,以服務形式存在,企業拿了別人的產品,就必須要給錢,但是也要有條件的,主要有幾個原因

企業5-6天的營業額,供應商不給了,企業願意嗎?

員工幹了5-6天,相當於已經出售了自己的產品,這種產品是以服務形式存在的,企業既然接受了員工提供的產品,為什麼不給錢呢?拿別人的東西,不給錢,那是強盜行徑,假如一個企業,5-6天的營業額,供應商也說不給了,作為企業,是否會認可呢?將心比心,本來員工就屬於弱勢群體,賺的,都是生活費,不給錢,就相當於不讓別人生活一樣

試用期工資都不給的企業,建議早辭職為好,給不起,就不要享受員工提供的服務

很多私營企業的老闆,為了節約成本,同時因為打工人群是弱勢群體,所以就各方面規定,在試用期離職不結工資呀什麼的,其實這個本身,就是違反勞動法的,在試用期內,既然員工已經為企業提供了服務,那麼就必須支付一定的工資,當然在試用開始之前,企業可以通過雙方協商,擬定一個使用期的工資標準和轉正後的標準,這樣是可以,但是必須給

但是這類型的事件,建議員工在試用期開始前,面試的時候,都詢問清楚,畢竟只有對一個企業,有一個詳細的瞭解,才能成就後期工作的穩定,如果連試用期工資都不給,這類型的企業,也沒有幾個有前景的,還是早點辭職的好

員工5-6天不幹,需要給,但是必須提前3天,走正規手續辭職

勞動法保護的,不僅僅是勞動者的利益,還有用人單位,如果在試用期內,員工幹了5-6天,突然找不到人了,去其他公司幹了,在這種情況下,個人認為,企業是不用給員工結算工資的,因為這個算自動離職,但是必須有這方面的規章制度,並且在員工入職的時候,有相關的培訓

題主的問題,我可以明確的說,必須給,在9000體系裡面,其實員工為企業打工,也就相當於為企業提供了產品,企業是客戶,員工是供應商,只是這種產品,以服務形式存在,企業拿了別人的產品,就必須要給錢,但是也要有條件的,主要有幾個原因

企業5-6天的營業額,供應商不給了,企業願意嗎?

員工幹了5-6天,相當於已經出售了自己的產品,這種產品是以服務形式存在的,企業既然接受了員工提供的產品,為什麼不給錢呢?拿別人的東西,不給錢,那是強盜行徑,假如一個企業,5-6天的營業額,供應商也說不給了,作為企業,是否會認可呢?將心比心,本來員工就屬於弱勢群體,賺的,都是生活費,不給錢,就相當於不讓別人生活一樣

試用期工資都不給的企業,建議早辭職為好,給不起,就不要享受員工提供的服務

很多私營企業的老闆,為了節約成本,同時因為打工人群是弱勢群體,所以就各方面規定,在試用期離職不結工資呀什麼的,其實這個本身,就是違反勞動法的,在試用期內,既然員工已經為企業提供了服務,那麼就必須支付一定的工資,當然在試用開始之前,企業可以通過雙方協商,擬定一個使用期的工資標準和轉正後的標準,這樣是可以,但是必須給

但是這類型的事件,建議員工在試用期開始前,面試的時候,都詢問清楚,畢竟只有對一個企業,有一個詳細的瞭解,才能成就後期工作的穩定,如果連試用期工資都不給,這類型的企業,也沒有幾個有前景的,還是早點辭職的好

員工5-6天不幹,需要給,但是必須提前3天,走正規手續辭職

勞動法保護的,不僅僅是勞動者的利益,還有用人單位,如果在試用期內,員工幹了5-6天,突然找不到人了,去其他公司幹了,在這種情況下,個人認為,企業是不用給員工結算工資的,因為這個算自動離職,但是必須有這方面的規章制度,並且在員工入職的時候,有相關的培訓

如果員工提前3天已經辭職,因為第一個月試用期,本來就是雙方雙向選擇的過程,那麼企業,是必須結算工資的,在這個過程中,企業也可以對員工予以辭退,是一樣的標準

以上屬於個人掛點,歡迎討論

一点少年郎
2019-12-13

員工幹了五六天突然說不幹了,該不該給工資!

呀呀個呸!

還真有這事!

林子以前有個同事就是這樣的! 當初這個小妹子來公司的時候可把同事的眼睛看出了綠光!那叫一個漂亮!

員工幹了五六天突然說不幹了,該不該給工資!

呀呀個呸!

還真有這事!

林子以前有個同事就是這樣的! 當初這個小妹子來公司的時候可把同事的眼睛看出了綠光!那叫一個漂亮!

小姑娘幹了3天以後就有點不想幹了,和主管說了說這裡的工作環境太險惡了,不想幹了!主管也不說什麼,他也知道是打擾她正常工作的人太多了容易分心。最後批了她離職!到了月底公司給她發了那3天的工資!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那些幹活不認真的,來了幾天就是晒漁網的!

員工幹了五六天突然說不幹了,該不該給工資!

呀呀個呸!

還真有這事!

林子以前有個同事就是這樣的! 當初這個小妹子來公司的時候可把同事的眼睛看出了綠光!那叫一個漂亮!

小姑娘幹了3天以後就有點不想幹了,和主管說了說這裡的工作環境太險惡了,不想幹了!主管也不說什麼,他也知道是打擾她正常工作的人太多了容易分心。最後批了她離職!到了月底公司給她發了那3天的工資!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那些幹活不認真的,來了幾天就是晒漁網的!

過了幾天就想走的,而且走了還不打招呼的,到了發工資來要工資的!一般情況下老闆都不會發工資給他的!林子是支持你不發的!

但是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你還是把工資! 他既然為了這幾天不好好工作還來要工資的人,那是一個沒原則的人。人家都窮的成這樣了,就當打發叫花子吧!要是他做出什麼傻事呢!對吧!

說句公道話人家如果是實實在在的辭職的工資就給結了!

你碰到過什麼奇葩老闆沒?來分析一下樂趣!

泳怡包点
2019-02-08

我就試工,幹了一個禮拜。不是學習,是幹活而且很累,在電鍍廠,把一籠一籠掛好的手飾品,一個藥水池接一個藥水池地泡,每個泡十來秒有些5分鐘這樣子,一共有十多個池,泡完一籠又一籠,到了第六天是鍍金鍊,藥水刺鼻,碰到皮膚還會疼。類似電池液吧,反正感覺對身體有傷害決定不幹了。叫主管結工錢,主管真的拒絕不發。後來找廠長,廠長說調到其它部門幹。我決定不幹了,廠長很生氣。廠長生完氣,就輪到我坐氣了,罵了一通後,終於主管叫財務結了工錢,高高興興的離開了廠。這個廠是我第一次打工也是到現在為止第後一次打工。

NB奶爸说
2019-07-06

我就是這樣,幹了不到10天就辭職了,因為跟部門文化不合。。。當時我那部門一共有8個人,竟然全都不吃中午飯。。。第一天我等到2點多,也沒有人張羅吃午飯的事兒。。。第二天第三天連續一週,中午都沒人吃飯,既不出去也不叫外賣,到點兒就集體趴桌子。。。我是個吃貨啊,活兒得幹,飯也得吃啊。。。最後離職了。。。小10天沒吃午飯。。。

162571384
2019-12-12

這種情況按照合同約定執行咯。如果沒有合同,就看老闆了。一般老闆都會相應的結一部分工資的,當然肯定不是全結的。

高三畢業我在酒吧做服務員的時候,由於時間的關係,也是做了五天就辭了,最後老闆結了我一百塊錢,老闆是一女的。那時我的第一次掙錢,可興奮了。

上大學那會,寒假到江蘇一電子廠打工,進的是無塵車間,一天下班,滿頭的油汗,手指也泛白。有一個同一車間的學生,他也是幹了一週,但他手裡出的活80%的質檢不通過,連續一週都是這樣,車間主任準備給換個工作崗位,但人家直接辭掉了,但是車間主任還是給報了四天的工資。也能是因為是學生吧。

這種情況,老闆結點是老闆仁義,不結也很正常了。


這種情況按照合同約定執行咯。如果沒有合同,就看老闆了。一般老闆都會相應的結一部分工資的,當然肯定不是全結的。

高三畢業我在酒吧做服務員的時候,由於時間的關係,也是做了五天就辭了,最後老闆結了我一百塊錢,老闆是一女的。那時我的第一次掙錢,可興奮了。

上大學那會,寒假到江蘇一電子廠打工,進的是無塵車間,一天下班,滿頭的油汗,手指也泛白。有一個同一車間的學生,他也是幹了一週,但他手裡出的活80%的質檢不通過,連續一週都是這樣,車間主任準備給換個工作崗位,但人家直接辭掉了,但是車間主任還是給報了四天的工資。也能是因為是學生吧。

這種情況,老闆結點是老闆仁義,不結也很正常了。



這種情況按照合同約定執行咯。如果沒有合同,就看老闆了。一般老闆都會相應的結一部分工資的,當然肯定不是全結的。

高三畢業我在酒吧做服務員的時候,由於時間的關係,也是做了五天就辭了,最後老闆結了我一百塊錢,老闆是一女的。那時我的第一次掙錢,可興奮了。

上大學那會,寒假到江蘇一電子廠打工,進的是無塵車間,一天下班,滿頭的油汗,手指也泛白。有一個同一車間的學生,他也是幹了一週,但他手裡出的活80%的質檢不通過,連續一週都是這樣,車間主任準備給換個工作崗位,但人家直接辭掉了,但是車間主任還是給報了四天的工資。也能是因為是學生吧。

這種情況,老闆結點是老闆仁義,不結也很正常了。



广州花都程律师
2019-07-02

我的答案是:必須給沒的說——一個企業家應有的氣度!

一、為什麼呢?為什麼必須要給呢?

我的答案是:必須給沒的說——一個企業家應有的氣度!

一、為什麼呢?為什麼必須要給呢?

因為他付出了勞動,你就應當給他工資。即使你們在合同裡面約定了:沒幹滿一個月或者半個月不能辭職,否則沒工資。就算他簽了字,同意了,這都是違法的,他只要去勞動局告你索要工資,那就是一告一個準!

二、突然離職造成單位損失,扣工資作賠償?

我的答案是:必須給沒的說——一個企業家應有的氣度!

一、為什麼呢?為什麼必須要給呢?

因為他付出了勞動,你就應當給他工資。即使你們在合同裡面約定了:沒幹滿一個月或者半個月不能辭職,否則沒工資。就算他簽了字,同意了,這都是違法的,他只要去勞動局告你索要工資,那就是一告一個準!

二、突然離職造成單位損失,扣工資作賠償?

1.雖然你會說他不在了,我又要重新去招人啊,浪費了我的時間,給我造成了損失,我要他進行賠償——其實這是作為用人單位應當擔負的正常用工風險,讓他賠償沒有依據,當然經過專項培訓等服務期的除外。

2.他要對單位進行賠償,我單位也要給他工資,那麼就把他的工資扣下作為賠償——這也是違法的。你有主張損失賠償的權利,但卻不能擅自扣他的工資作抵公司的損失,因為你沒有權利處理他的財產!

3.對於損失必須要有明確的證據證明。比如雖然他只上了五六天班,但卻造成了幾十萬的損失——只要你有證據證明是他造成的,法律也不會因為他上班只有五六天就不保護你。所以要分清楚你給工資他和向他要求賠償這是兩個方面的問題。

很多單位會想這個問題:——就算我不給,這點工資值得他維權嗎?——這取決於他。

我的答案是:必須給沒的說——一個企業家應有的氣度!

一、為什麼呢?為什麼必須要給呢?

因為他付出了勞動,你就應當給他工資。即使你們在合同裡面約定了:沒幹滿一個月或者半個月不能辭職,否則沒工資。就算他簽了字,同意了,這都是違法的,他只要去勞動局告你索要工資,那就是一告一個準!

二、突然離職造成單位損失,扣工資作賠償?

1.雖然你會說他不在了,我又要重新去招人啊,浪費了我的時間,給我造成了損失,我要他進行賠償——其實這是作為用人單位應當擔負的正常用工風險,讓他賠償沒有依據,當然經過專項培訓等服務期的除外。

2.他要對單位進行賠償,我單位也要給他工資,那麼就把他的工資扣下作為賠償——這也是違法的。你有主張損失賠償的權利,但卻不能擅自扣他的工資作抵公司的損失,因為你沒有權利處理他的財產!

3.對於損失必須要有明確的證據證明。比如雖然他只上了五六天班,但卻造成了幾十萬的損失——只要你有證據證明是他造成的,法律也不會因為他上班只有五六天就不保護你。所以要分清楚你給工資他和向他要求賠償這是兩個方面的問題。

很多單位會想這個問題:——就算我不給,這點工資值得他維權嗎?——這取決於他。

回到現實來講,即使你不給工資,他真的去維權,所付出的成本也是不小的。只不過,還有些人是“寧可捨得一身剮,也要把皇帝拉要下拉馬”。所以具體到個人也會衡量維權成本的。

有些人純粹就是為了出一口氣、為了噁心一下你、為了給你製造麻煩,我就要去申請勞動仲裁。畢竟他有這個權利,他都不在乎因維權遭受更大的損失(時間成本/律師費等),就是要去維權,這你是沒有辦法制止的。

所以說這個員工他會怎麼做?取決於他自己。

我的答案是:必須給沒的說——一個企業家應有的氣度!

一、為什麼呢?為什麼必須要給呢?

因為他付出了勞動,你就應當給他工資。即使你們在合同裡面約定了:沒幹滿一個月或者半個月不能辭職,否則沒工資。就算他簽了字,同意了,這都是違法的,他只要去勞動局告你索要工資,那就是一告一個準!

二、突然離職造成單位損失,扣工資作賠償?

1.雖然你會說他不在了,我又要重新去招人啊,浪費了我的時間,給我造成了損失,我要他進行賠償——其實這是作為用人單位應當擔負的正常用工風險,讓他賠償沒有依據,當然經過專項培訓等服務期的除外。

2.他要對單位進行賠償,我單位也要給他工資,那麼就把他的工資扣下作為賠償——這也是違法的。你有主張損失賠償的權利,但卻不能擅自扣他的工資作抵公司的損失,因為你沒有權利處理他的財產!

3.對於損失必須要有明確的證據證明。比如雖然他只上了五六天班,但卻造成了幾十萬的損失——只要你有證據證明是他造成的,法律也不會因為他上班只有五六天就不保護你。所以要分清楚你給工資他和向他要求賠償這是兩個方面的問題。

很多單位會想這個問題:——就算我不給,這點工資值得他維權嗎?——這取決於他。

回到現實來講,即使你不給工資,他真的去維權,所付出的成本也是不小的。只不過,還有些人是“寧可捨得一身剮,也要把皇帝拉要下拉馬”。所以具體到個人也會衡量維權成本的。

有些人純粹就是為了出一口氣、為了噁心一下你、為了給你製造麻煩,我就要去申請勞動仲裁。畢竟他有這個權利,他都不在乎因維權遭受更大的損失(時間成本/律師費等),就是要去維權,這你是沒有辦法制止的。

所以說這個員工他會怎麼做?取決於他自己。

綜上,我認為:從公司的角度來講,即使這個員工不幹了,他應得的,還是應當給他,他付出了勞動嘛,你沒有理由扣他的啊!

結束語:作為領導、作為管理,你的為人、你的性格,往往會體現為企業文化。至少你給他以後,其他的員工會感受到作為老闆你的心是善良的。這樣做對公司的建設,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特別聲明:文中觀點/建議僅供參考,不作為任何法律意見;文中圖片均來自網絡,著作權歸著作權人,如有侵權請聯繫程律師,將在第一時間修正或刪除!另,如使用本文請全文使用。特此聲明!

了缘520
2019-08-31

鑑定了勞動合同沒有,如果鑑定了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辦;如果沒有鑑定勞動合同,不管是幹了六、七天,就是做了半天事,也應該付給員工工資,因為甲乙雙方沒有鑑定勞動合同,就達成一種自然規矩,雙方都沒有約束:員工想幹幾天,就幹幾天;公司想用員工幾天,就是幾天。所以員工做半天事,你就應該付他半天工資。因為你公司不把員工當回事,員工肯定不把公司當回事,他們不會去管你公司事情多和事情少,划得來就多幹幾天,他們為錢而來的,那個公司給的錢多,他們就到那個公司去;那個公司的老闆待他們,他們就踏踏實實努力給老闆幹活。反過來,請問有錢的老闆,當你招聘員工時,為什麼不與員工鑑定勞動合同,為什麼不按《勞動法》去辦,只打你自己利益的小祘盤。你公司老闆怎麼對待員工,員工用同樣的辦法回報你老闆,這種事,我認為沒有必要拿到頭條上來問我們這些條友們,其實怎麼做,你們心裡非常清楚。以上是我囉嗦重複你們明白的事!

老王说品牌
2019-08-29

1.從成本的角度看,只做了五六天的員工,對於公司真正的貢獻可能微乎其微,此時付薪,無異於增加自己的人員成本!

2.從人性的角度看,勞動付出就應該獲得回報,如果一個老闆,都不能尊重員工的勞動付出,任意剋扣或者不發工資,這個公司的員工肯定是不服老闆的,以後談公司制度,談員工付出,談企業管理,都是不靠譜的!此時,該怎麼辦呢?

我們來看京東:

老王大四畢業的時候,找實習工作,當時是看中了京東的校園招聘,然後就去應聘了,三輪面試通過以後,順利入職。入職當天早上就簽了試用期合同,保密協議,各種規章制度性的文件。

幹了一天,體驗了一下,感覺不太適應,第二天提出辭職。然後又去人事簽了份離職協議。就這樣就離開了京東。

沒想到月底的時候人事打電話,讓提供銀行卡賬號,說發工資,我說只上了一天,不用發了,對方人事說公司制度要求,只要是在職在崗的員工,哪怕只上了一天班,公司也會發工資!然後發了卡號過去,沒想到真的發了工資!

這個回答,老闆們可以自己權衡一下!


1.從成本的角度看,只做了五六天的員工,對於公司真正的貢獻可能微乎其微,此時付薪,無異於增加自己的人員成本!

2.從人性的角度看,勞動付出就應該獲得回報,如果一個老闆,都不能尊重員工的勞動付出,任意剋扣或者不發工資,這個公司的員工肯定是不服老闆的,以後談公司制度,談員工付出,談企業管理,都是不靠譜的!此時,該怎麼辦呢?

我們來看京東:

老王大四畢業的時候,找實習工作,當時是看中了京東的校園招聘,然後就去應聘了,三輪面試通過以後,順利入職。入職當天早上就簽了試用期合同,保密協議,各種規章制度性的文件。

幹了一天,體驗了一下,感覺不太適應,第二天提出辭職。然後又去人事簽了份離職協議。就這樣就離開了京東。

沒想到月底的時候人事打電話,讓提供銀行卡賬號,說發工資,我說只上了一天,不用發了,對方人事說公司制度要求,只要是在職在崗的員工,哪怕只上了一天班,公司也會發工資!然後發了卡號過去,沒想到真的發了工資!

這個回答,老闆們可以自己權衡一下!


打听生活
2019-06-25

個人認為必須要給工資,即便是員工只幹了一天。可能這樣說,很多老闆不樂意了:5、6天還沒給公司帶來任何價值呢,而且說不幹就不幹,給公司造成了損失,誰來彌補呀,還要工資?

實際上,不論公司還是員工,正是缺乏這種勞動合同的契約精神,但公司違法的似乎更多。

員工突然說不幹了,小概率是員工個人的原因,大概率是公司的原因。比如公司的環境、規章制度、人際關係、文化氛圍等。

但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只要員工正常付出了勞動,那麼公司必須支付員工相應的勞動報酬,不得以任何理由剋扣、不支付。

沒錯,員工做了5、6天,可能確實不能對公司創造多大的價值,但一個新入職的人就要求創造多少價值也不現實,不管怎麼樣,即便是學習階段,員工也是根據公司的要求付出了,所以公司應當給工資。

但實際上大部分情況下,員工不會要工資,公司也不會主動給工資。但如果員工需要公司支付工資,那一樣還得通過勞動仲裁的方式來要,這就是涉及到維權成本的問題。

所以,按照法律規定,即便員工只上了5、6天班,公司也要給工資。但公司肯定不願意主動給,那麼對員工來說,要不要通過勞動維權的方式要回工資,那就看個人的觀點了!

個人認為必須要給工資,即便是員工只幹了一天。可能這樣說,很多老闆不樂意了:5、6天還沒給公司帶來任何價值呢,而且說不幹就不幹,給公司造成了損失,誰來彌補呀,還要工資?

實際上,不論公司還是員工,正是缺乏這種勞動合同的契約精神,但公司違法的似乎更多。

員工突然說不幹了,小概率是員工個人的原因,大概率是公司的原因。比如公司的環境、規章制度、人際關係、文化氛圍等。

但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只要員工正常付出了勞動,那麼公司必須支付員工相應的勞動報酬,不得以任何理由剋扣、不支付。

沒錯,員工做了5、6天,可能確實不能對公司創造多大的價值,但一個新入職的人就要求創造多少價值也不現實,不管怎麼樣,即便是學習階段,員工也是根據公司的要求付出了,所以公司應當給工資。

但實際上大部分情況下,員工不會要工資,公司也不會主動給工資。但如果員工需要公司支付工資,那一樣還得通過勞動仲裁的方式來要,這就是涉及到維權成本的問題。

所以,按照法律規定,即便員工只上了5、6天班,公司也要給工資。但公司肯定不願意主動給,那麼對員工來說,要不要通過勞動維權的方式要回工資,那就看個人的觀點了!

未泯双瞳
2019-08-29

這種事現在並不少見,甚至有很多在公司幹了一天就走的。

企業為了招聘確實付出了不小的時間成本,但沒辦法,人各有志,無法強留。


雖然這種離開8成是員工主觀因素造成的,但理論上來說,即便員工在這個崗位上幹了一天,企業也是需要正常支付工資的。


但有很多員工自知這種行為會給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所以短暫的工作並不會所要工資,有可能就那麼走了,那麼企業付不付薪其實也就沒那麼剛性了。


雖然公司講的是制度,但做事的必定是人,員工任性離職,企業付不付薪其實可以彈性調節的,員工索要就付,員工不索要就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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