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什麼叫基因和非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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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浚川

基因最初的定義為生物性狀遺傳的基本因子。這時遺傳學家尚未了解基因的物質基礎,只瞭解生物性狀遺傳有一定規律,推測有一定物質決定。在DNA,RNA的結構與功能獲得充分了解後,修正基因是編碼一定蛋白質的可遺傳的一段DNA序列為基因。蛋白質直接決定性狀。基因的物質基礎是一段DNA序列,它的功能是編碼蛋白質或多肽,並可將編碼信息遺傳至後代。隨著RNA病毒及多種RNA的發現及其與DNA及蛋白的關係的瞭解。基因的概念由DNA擴展到特定的核酸(包括RNA)序列,基因編碼的產物除蛋白外也可以是各種小RNA,尤其是直接調節mRNA翻譯的microRNA。DNA基因一般要先轉錄為mRNA(信使RNA):再進一步翻譯為蛋白或多肽前體。因此基因的完整概念包括其物質基礎是特定的一段多聚核苷酸。其功能是儲存信息的遺傳因子。是編碼蛋白或RNA的樣本。對基因的定義瞭解後,則所謂非基因無非是針對無基因的功能而言的各種核酸序列,如不編碼蛋白或RNA的DNA區域,基因表達的調節區如啟動子增強子等。超出此範圍的非遺傳物質也可算非基因。太廣泛了就沒多大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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