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小夥與朋友喝酒身亡,父母將同桌人告上法庭:賠償一百萬!

? 白酒 不完美媽媽 江西都市現場 2019-04-25

來源 | 都市現場綜合南通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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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聚餐喝酒,一人因醉酒身亡,同桌人該不該承擔一定的責任?26歲的小程醉酒身亡後,小程的父母認為,孩子的死是聚餐喝酒造成的,將和他同桌吃飯的人全都告上法庭,索賠百萬元。

26歲小夥與朋友喝酒身亡,父母將同桌人告上法庭:賠償一百萬!

小程在港閘區一家小吃店做廚工。2018年中秋節,小吃店晚上聚餐。包括小程在內,六個人喝了差不多三瓶白酒。小吃店監控顯示,聚餐時,小程前往衛生間時已呈嚴重醉酒狀態。

26歲小夥與朋友喝酒身亡,父母將同桌人告上法庭:賠償一百萬!

聚餐結束,小程無法自主站立,行走,被人抬出大門。之後,同飲人立即將小程送往醫院搶救,但迴天無力。公安機關調查認定,小程系醉酒後窒息身亡。小程的家人認為,小程的死亡是於聚餐喝酒造成的,將同桌吃飯的其他人一起告上法庭,要求十被告連帶賠償兩原告107萬2542元。

庭審中,港閘法院認為,小程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行為有辨別和控制能力,對自己的身體條件、健康狀況、飲酒量應有一定的認知,自己應該預見過量飲酒的潛在風險和嚴重後果,合理控制酒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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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法院認為,聚餐一小時左右,小程就已呈現出比較嚴重的醉酒狀態。這時,一起喝酒的人應該予以勸阻和照顧,但他們都沒做到,而是繼續喝酒,所以桌上其他人對損害後果應當共同承擔責任。

最終,港閘法院判決同桌飲酒者承擔20%的賠償責任,共賠償20萬1165.68元。法官也提醒,喝酒得量力而行。

26歲小夥與朋友喝酒身亡,父母將同桌人告上法庭:賠償一百萬!

程某在喝得過多的情況下,其他人沒有盡到一種阻止或者勸阻的義務。這種因飲酒過度而明顯是可能會造成身體傷害甚至危及生命,那麼就會被判決其他人沒盡到義務的人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法官肖紅波表示:“不要主動勸酒甚至他要喝酒的情況下應該採取有利的措施阻止,如果意識不太清楚的話,應該及時通過120送到醫院搶救。”

小酌怡情,貪杯誤事,甚至丟了性命。所以,大家在一起聚餐,還是不要鬧酒,鬧出了悲劇追悔莫及,還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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