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企業違反勞動法的情況多,而員工起訴企業違法的情況少,這是為什麼?

10 個回答
视职场
2019-07-05

針對題主的這個問題,它其實是多種因素所造成的。因此,我們應該理性的分析和看待它!

綜合起來看,主要有這樣三個方面的原因。

一、企業的原因。

任何企業都是以逐利為目的,因此,很多企業為了追求自身的經濟利益,就會有意去踩法律的紅線。

本來企業追求自我的經濟利潤,是無可厚非的,關鍵是通過企業設施設備的改進,提高企業的生產效率,以此來實現提升企業的利潤!

可現實中卻是很多企業並不具備這種實力條件,無法通過技改途徑來實現企業的增效目的。於是,很多企業便通過增加工作時長,不給加班費等等一些違法方式,以此來獲得經濟利益。

還有些企業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減少合同工的使用,甚至還有企業將合同工轉為派遣工,根本無視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企業的逐利目的和自身的經濟實力不足,都是當前縱多企業違法的客觀原因。

二、法律的原因

客觀的講,當前企業違法之所以如此之多,這與勞動法的執行力度、處罰力度有著極大的關係!

1、有關職能部門對勞動法執行力度不足,這是客觀事實。

當前有關的職能部門,對企業違反勞動法的行為,在執行力度上是遠遠不足的。當然這裡既有職能部門人力、物力的不足,也與當前有關執法制度的限制有關。

很多時候並不是執法機關主動去執法,而是要由企業勞動者舉報之後,方能有執法機關介入調查處理。所以,執法機關很多時候,只能是被動的執法。

2、對企業違法行為,處罰力度不足,無法起到有效的震懾作用。

當企業違法的成本支出超過了企業的收益,那沒有哪個企業還敢像現在這樣任意妄為。可現實卻是企業違法成本太低,這無形之中,也助長了企業的違法行為。

因此,只有加大違反勞動法的處罰力度,才能真正解決當前企業違法行為,也才能有效保障勞動者的權益!

三、勞動者的原因。

這裡既有勞動者自身文化素質因素,也有思維認知上的偏差,才導致勞動者拿起法律的行為較少。

1、勞動者本身文化素質不高,缺乏相關的法律知識,無法為自己維權。

很多勞動者自身的文化水平並不高,缺乏相關的法律知識,不懂得運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可以毫不誇張的說,很多勞動者只是聽說過勞動法,有這樣的一部法律。但是對相關的內容,卻一無所知或者是一知半解。

還有不少勞動者瞭解一些相關的法律知識,但是卻不知道以什麼方式和途徑,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對整個維權的流程一無所知。

2、勞動者總是懷疑職能部門,不相信會為勞動者主持公道。

很多勞動者,只要提到有關的職能部門總是懷疑它們,覺得這些職能部門,不可能會為老百姓主持公道。

這裡也有可能一些職能部門,並沒有秉公執法,真正擔負起維護老百姓的利益,從而給老百姓留下了一個很不好的印象。

當然更多的是老百姓對自己的不自信。他們總認為自己沒有錢沒有權,憑什麼這些職能部門會幫自己說話,會為自己主持公道?這不能不說,還是一些過去“官官相衛”傳統思想,對人們的禁錮與影響。

許多勞動者正是受到這種錯誤的思想影響,才導致他們不敢去起訴違法企業。

3、勞動者害怕失去眼前的工作,影響家人的生活。

很多的勞動者,都是家庭的頂樑支柱,他們是整個家庭的經濟來源。一旦他們失去了工作,整個家庭都將陷入困境之中,所以保持一份穩定的工作,對他們是多麼的重要。

我們都知道,如果勞動者一旦起訴企業違法,他們必將失去自己的這份工作,因此這是許多勞動者不願意看到的結果,也是他們所無法承受的後果。

因此很多勞動者,為了保住自己的這份工作,只有忍辱負重的承受著企業的違法行為,敢怒而不敢言,這是他們的真實寫照。

所以,造成題主所講的這個現狀,主要是因為企業本身缺乏擔當精神,法律的執行與處罰不足,勞動者自身素質與思維等,綜合導致的結果!

不過,隨著國民素質的提升,執法力度的加強,題主所講的這個問題,終將會得到徹底的解決!

你對此問題又有什麼新的看法呢?

以上分析,僅供參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一點幫助。若有興趣,可以關注【視職場】,將會帶給你更多的職場知識,幫助你解決職場困惑。歡迎在下方評論區留言發表你的看法與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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墩粗拔长
2019-03-07

一不敢告,告了給你穿小鞋,除非你懂勞動法告完辭職。二告了不起作用,人家照樣當官管你,我以前有個領導我出差在外地幹活,給我發工資三百過一點,我說按廠規法規這點工資說不過去吧?人家給我的回答是,誰給你規定的你去找誰?人家現在是某國企分廠的副總。三耗不起,見過一個私人告單位的,最後因為時間關係,直接工資也不要了,去別的省份打工了。四工人法律知識不懂,有時候工人依賴心強,只要你給錢就是累點也無所謂,至於多少都行,五不團結,只要你告單位,說風涼話的,看熱鬧的,見風使舵的,等著撿便宜的,偷偷彙報你行為的多的去了,六工會制度不完善,起不到監督作用,有事不合理去解決,最後還是自行商量解決!

路飞159177547
2019-02-08

員工對與企業來說天生的屬於弱勢群體,本來還可以抱團依靠工會來抵禦企業的壓榨,但是國企的工會就是聾子的耳朵擺設。私企乾脆麼有工會,所以最後一級的保障就消失了。依靠個人來維權成本太高,勝算又不大。所以大多人選擇忍受,這又進一步的縱容企業的進一步壓榨。

舉個我自己親身經歷,我已經一連工作了3天了,而且剛剛下夜班,單位安排我繼續加班,我拒絕了,我直屬的上級說人家都可以為什麼你不行!!!我告訴我上級,加班前你要是能安排我休息哪怕6個小時我也接受單位安排,不能就你愛找誰就找誰?反正我不去。

职场再出发
2019-02-08

說個差不多的事情吧,借錢不還的也很多,但債主去起訴的卻非常少,結果就是借錢不還的人成了大爺,債主反而成了弱勢群體,為啥呢?


1、耗不起!

企業違反勞動法,員工去起訴的話,就要求員工提供切實證據,可是啥叫切實證據,就非常複雜了。員工通常沒有法律常識,去做這些事情,難度真的非常大,常常會不堪重負,實在是太麻煩了,耗時耗力,員工最後只能主動放棄。員工耗不起呀


2、沒有用!

理論上來講,企業違反勞動法,員工去起訴是有效的。但現實情況完全不是這樣,企業尤其是大企業都有專業的法務部門,或者有職業律師,而員工這兒卻啥都不懂,企業的這些專業律師能讓本來不佔理的企業,最後勝訴,這……


3、要面子!

相對於事事冷酷理智的企業,員工反而比較人性,對於自己工作過的企業,多多少少都有感情。不願意,也不忍心把事情搞的不可挽回(雖然企業根本不在乎什麼感情),所以,有問題寧願通過協商解決,也不願意訴諸法律。


所以,企業違反勞動法的情況多,而員工起訴企業違法的情況少,主要還是因為員工太注重人情,要面子,不願意撕破臉,同時目前的狀態,訴諸法律太麻煩,而且也不一定成功。所以,員工起訴的不多。但希望廣大企業不要違反勞動法,畢竟員工的法律意識也在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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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势文化传播工作室
2019-07-05

第一,起訴了沒用,第二起訴要花錢,員工手裡沒錢,第三害怕丟掉工作,第四害怕單位報復!(我以前的單位就是讓你加班,不給你加班費,不讓你休息,你敢休息就扣你工資,曠工處理,一天工作13到21個小時,去勞動監察大隊告,沒用,人家單位有人,花錢了事,最後還把你開除了,威脅你隨便去告,特別囂張,工資不給你發,告到北京聯合國都沒用,最後花了兩個月的時間,層層告,電話打了無數個,從縣級,到州級,再到市級,最後路費,食宿費,電話費,各種費用下來,比工資都高,一個字,難

第一,起訴了沒用,第二起訴要花錢,員工手裡沒錢,第三害怕丟掉工作,第四害怕單位報復!(我以前的單位就是讓你加班,不給你加班費,不讓你休息,你敢休息就扣你工資,曠工處理,一天工作13到21個小時,去勞動監察大隊告,沒用,人家單位有人,花錢了事,最後還把你開除了,威脅你隨便去告,特別囂張,工資不給你發,告到北京聯合國都沒用,最後花了兩個月的時間,層層告,電話打了無數個,從縣級,到州級,再到市級,最後路費,食宿費,電話費,各種費用下來,比工資都高,一個字,難

atalent
2019-04-15

企業違反勞動法,維權很簡單,員工不維權的主要原因有兩點,其一是法律意識差,其二是自我保護意識差。

舉一個我們公司的冤枉官司,十幾年前,我們公司大門口設置一個門衛室,找了四個保安做一休一,十二小時一班,完全按照勞動法規定,工作主要是白天訪客登記,晚上鎖門值班睡覺。當時上海的最低工資是600元,我們是按最低工資結算的。

過了幾個月,其中一位保安因身體原因辭職,原來準備再找一位保安,不料其餘三名保安提出,由於工作也比較輕鬆,由三名保安來幹,增加工資。公司覺得可行,於是保安工作時間變為做二休一,十二小時一班,同時工資變為800元。

這樣維持了幾年,保安的工資都比最低工資高三分之一(通常門衛保安的工資都是最低工資)。

幾年以後,公司感覺其中一位保安工作欠佳,於是辭退。不料該保安一封舉報信寄到勞動監察,索要幾年的加班費,同時提供工作期間的保安排班表(因為是做二休一輪換,所以每個月會有排班表)。

最終勞動監察並不認可公司增加工資延長工作時間的行為,為此公司補償了該保安幾萬元才了結。

枫纸1
2019-02-05

謝邀。

裡面有一個回答,我感覺是一個原因,但是不一定是知道的。

員工不起訴一般就幾個原因,

1、大部分員工對勞動法的理解不深,僅能對個人切身的直接相關的利益有所瞭解,別的並不清楚。

2、還在工作,沒有到翻臉的時候。

3、贏了官司,贏不了利益,沒有必要。比如超時加班這個例子,企業如果足額支付了加班費,那麼就算員工起訴,也能贏,但是沒有好處,因為加班費已經支付了,最多就是企業被罰款。

4、其他原因,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自己錢沒有少就行。

真诚善良正能量
2019-07-27

一是不懂法,二是維權成本高,三是一些企業請律師做法律顧問耍花招,拿我來說,我在廠裡計件制,工作六年,沒社保,年前有想辭職,但廠長說讓我年後換崗工作,不是很累,到上班是老總一句暫時不用這崗位了,我就離開了,當時廠長說了不用些崗我走了也沒辦離職,另外,他每月在工資裡面註明一筆社保費用,總額是我們記件工資的總額,這讓我們舉步為難啊。

evergoal
2019-02-06

對,維權成本太高,甚至明明有理也不見得成功,例如我,在一家外資企業十一年,後來來了一幫上海人,沒你任何理由被炒,勞動仲裁 一審 二審均以勝訴告終,申訴要求是:恢復勞動關係。後公司又以另外一個名目將合同拆分2016.2.14離職,合同到期日2016.4.30.他們承認2016.4.30之前違法,4.30之後的屬實際離職,要求法院判決解除勞動合同,結果:法院支持解除勞動合同。

更悲哀的是:訴訟期間不能上班,一上班就輸了,甚至找工作都成了違規證據。

想想都可笑,一樁再簡單不過的勞動糾紛,同一間法院兩種結果。

郭老大169083310
2019-07-05

成都鐵路局內六線上的看守工承包給了德行勞服公司,每個看守點雙崗二十四值班,每小時線路巡查一次,遠的來回二公里,迎接來往車輛,車輛通過時間記錄,每月工作480小時,二級點每人每月2000元,一級點每人每月2000多點,,考核一次不合格扣50元200元1000元由公司說了算,,最氣人的記錄要用筆,都叫看守工自己買,無任何福,利只買了意外險現在每個看守點連續上四天四夜,有的點是上兩天兩夜的這就是人生的寫照,如果你局和段要來,巡視你們就悄悄地去査,否則沒結果,不說原因你們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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