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區又一惡勢力團伙案件一審宣判:主犯韋某友獲刑7年!

欽南檢察 2019-06-28

6月25日上午,柳州市城中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對韋某友等13人涉嫌尋釁滋事、妨害公務、非法拘禁案宣告一審判決,該惡勢力團伙主要成員韋某友因犯尋釁滋事罪、妨害公務罪、非法拘禁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其餘人員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至一年兩個月不等。該涉惡勢力非法所得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城中區又一惡勢力團伙案件一審宣判:主犯韋某友獲刑7年!

2017年以來,被告人韋某偉、韋某友、覃某賢、韋某寶及韋某磊、羅某海、王某瑪(均另案處理)等人經常以喝酒娛樂等名義相互糾集,逐漸形成了以韋某偉及韋某磊、羅某海為相對固定的糾集者,以韋某友、覃某賢、韋某寶、覃某往、 韋某勇、韋某全、劉某埔、劉某東、覃某健及藍某華、王某瑪、陸某(均另案處理)等人為相對固定成員的惡勢力,上述人員多次採取起鬨鬧事、任意損毀他人財物的方式在柳州市城中區中山西路實施尋釁滋事、以暴力、圍堵的方式妨害公務,為非作惡,擾亂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城中區又一惡勢力團伙案件一審宣判:主犯韋某友獲刑7年!

2018年,惡勢力成員韋某友、覃某賢還夥同被告人莫某明、藍某利、藍某東採用暴力威脅、聚眾造勢、滋擾、非法拘禁的方式為他人追討債務。

城中區又一惡勢力團伙案件一審宣判:主犯韋某友獲刑7年!

柳州市城中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韋某偉、韋某友、莫某明等人多次採用毆打、追逐、攔截、任意毀壞財物等方式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或採用聚眾造勢、滋擾、糾纏、毆打、威脅等手段非法討債,破壞社會秩序,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

城中區又一惡勢力團伙案件一審宣判:主犯韋某友獲刑7年!

被告人韋某偉、韋某友、韋某勇、覃某往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構成妨害公務罪,且系以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從重處罰;被告人藍某東、藍某利、莫某明、韋某友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構成非法拘禁罪,且具有毆打情節,從重處罰。被告人韋某友、韋某偉、莫某明、覃某賢、韋某寶、韋某全、劉某埔、藍某東、藍某利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韋某勇、覃某往、覃某健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應當從輕處罰;被告人韋某全、劉某東、覃某往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繫累犯,應當從重處罰。法院根據13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這13名被告人全部獲刑,意味著城中區又一惡勢力團伙隨之覆滅。當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已進入縱深階段,檢察機關將繼續以雷霆之勢,積極投入專項鬥爭,堅持依法嚴懲、打早打小、除惡務盡,重拳打擊黑惡勢力的囂張氣焰,堅決向黑惡勢力說不!

來源:城中區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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