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三名未成年殺害女店主,假如你是受害者家屬,你會怎麼做?

10 個回答
冰焰
2019-04-01

除了要求司法機關對他們嚴懲不貸外,還要依法對他們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對於這種人間惡魔,豈能這樣白白放過他們?

據四川省寶興縣警方3月28日通報:寶興縣五龍鄉小學對面一鋪面內發現一女性屍體。經現場確認,受害者(胡某某,48歲)已經死亡,系他殺。經查,詹某某(男,14歲)、黃某某(男,15歲)、張某某(女,16歲)有重大嫌疑。經審查,詹某某、黃某某、張某某對作案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案件正在偵辦中。
怎麼看待三名未成年殺害女店主,假如你是受害者家屬,你會怎麼做?據五龍鄉東風村村主任範烈證實,受害人是經營小吃店的,三名嫌疑人,兩人為寶興縣五龍鄉人,一名來自名山縣,已經到他們村好幾天了。
被害人胡某某的店鋪是經營炸洋芋小吃的,三名嫌疑人當天到其鋪面上吃東西,大約吃到11點半左右,三人用衣服將店主胡某某捂死,一隻手都被折斷了。三人殺害胡某某之後,搶走了幾十元錢。

另外,據當地村民稱,三個嫌疑人都出身單親家庭,長期在外,晚上就住在車站、菜市場,當地人經常給他們吃的,對面學校一位老師還曾給過他們50元錢吃飯。

雖然三個凶手均是未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但是他們都已經年滿十四周歲,而年滿十四周歲就應當對殺人罪行負刑事責任了。因此,公安機關應當對此立案偵查,而檢察院也應當依法提起公訴,最後法院也應當依法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只不過,法律規定對於未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應當從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7條第3款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當然,受害者家屬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他們及其監護人賠償損失。對於這種罪大惡極的少年惡魔,絕對不能輕易放過。

乌鲁木齐那些事儿
2019-04-01

怎麼做?法那樣規定,未成年人犯罪,不負刑事責任或者減輕或者免除責任,我們有想法,管用嗎?

事情大概經過:三名未成年人中,詹某某(14歲、雅安市名山區人)28日受黃某某(15歲、雅安市寶興縣人)、張某某(16歲、雅安市寶興縣人)邀請到寶興耍,稱給他介紹女朋友。但是,三人身上沒有錢財,當晚露宿菜市場,在受害人店中買炸洋芋時,雙方因三元錢發生爭執。
怎麼看待三名未成年殺害女店主,假如你是受害者家屬,你會怎麼做?

由於三人身上沒有錢,於是萌生搶劫意圖,在搶劫被害女店主時,女店主奮力反抗,於是三人捂住女店主,導致其窒息死亡,並搶走部分錢財和一部手機。 據瞭解,當地居民28日發現女屍報案後,警方迅速介入調查,而在警方抓捕過程中,一名嫌疑人意圖逃竄,後警方鳴槍示警才得以抓獲嫌疑人。

案件有幾個特點:1、都是未成年人;2、社會缺乏管教人員(父母常年打工);3、臨時起意搶劫;4、用手將48歲的女店主捂死(窒息身亡)。
怎麼看待三名未成年殺害女店主,假如你是受害者家屬,你會怎麼做?

事件不難看出,這些孩子,父母為了工作,缺乏教育,導致遊離於違法邊緣,受到某個特殊環境的刺激,就走上違法犯罪道路,其父母有很大的教育失職責任。這種孩子,實話說,我並不太看好將來不犯罪都難。十幾歲,實施搶劫,長到18歲後,就是社會渣渣,不僅不會有多大作為,還會危機社會,這些社會混混,就應該送到少管所去待幾年。

還有,父母沒有責任?父母為了錢,不管不問,那麼,你生下他幹嘛?這裡面16歲的張某某還是女孩,也是社會中的女混混,父母是咋樣教育的呢?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父母如果只負責播下種子,卻不進行田間管理,不護理,絕對沒有好收成。
怎麼看待三名未成年殺害女店主,假如你是受害者家屬,你會怎麼做?

他們還不滿18歲,估計又是不承擔刑事責任,因為,《刑法》對未成年人的規定,14週歲以下未成年人不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應從輕或減輕處罰兩項條款。最終的結果是,父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所以,這樣的法律,真的要修改了。不然,以後你想要殺人,讓未成年人去幹就行了,反正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佛系顽家
2019-04-03

本人學過一點點心理學,第一批獲得二級心理諮詢師證書,從事(兼職)心理諮詢大約有七八年。以我粗淺的心理學知識分析,這些犯了殺人罪(雖然法律沒有定他的罪,但人心自有裁斷)的未成年人具有極大社會危害性的,成年後繼續犯罪的可能性極大。為什麼說得這麼武斷呢?因為從這些殺人犯(姑且這麼稱呼)殺人後的表現證實了他們絕大多數不是過激殺人,或過失殺人。他們殺人大多是有謀劃的,並且殺人後並沒有負罪感,也沒有產生本應該有的驚恐,焦慮,抑鬱等情緒,就如那個弒母的小畜生,殺了自己的母親後還大言不慚說他殺的只是自己的媽媽,還問學校還能不能讓他回去讀書!!!!如此冷酷冷漠冷血,說明他們都得了一種“病”,一種無藥可治的病——反社會型人格障礙。這種人格障礙是與生俱來的,也就是說這些人天生就是冷酷的劊子手,他們不能產生正常人所擁有的高級情感,比如愛,同情,憐憫…但並不是所有反社會型人格的人都會成為冷血殺手,反社會型人格也有不同類型,只有暴力型的才會有極大可能成為冷血殺人犯。對於有殺人前科的反社會型人格的未成年人,繼續犯罪的可能性可以說是百分之百的(除非有極其嚴格的監管)。所以說對於這一類人,就是天生的惡魔,天生的劊子手,如果不毀滅他們,他們就會毀滅別人!!!

美护悠然
2019-04-01

別說我拿他們沒轍,就目前的情況,警察拿他們都沒轍!還是熟悉的劇情:免除刑事責任或者減輕處理!各回各家,各找各媽!放虎遺患,明知這是社會的不安定危險分子,卻因為《未成年人保護法》拿他們無可奈何!


怎麼看待三名未成年殺害女店主,假如你是受害者家屬,你會怎麼做?

事件回顧:三名未成年男孩相約遊玩,都是輟學在家,沒有父母在身邊監護的不良少年。而本案中最令人關注的是,他們是預謀搶劫作案的,而不是好奇心驅使!
怎麼看待三名未成年殺害女店主,假如你是受害者家屬,你會怎麼做?

這裡反映出兩個問題:一,他們清楚的知道自己要做什麼!二,他們對於暴力的使用,是一種慣性,而不是生理的應激反應。就這說明了,他們在生理和心理上已經不是普通的未成年人了,而是具備一個成年人行為能力!
怎麼看待三名未成年殺害女店主,假如你是受害者家屬,你會怎麼做?

近些年來,屢屢出現的未成年人的暴力犯罪,驚爆了民眾的眼球。還記得2015年湖南發生了一樁命案嗎?三位不滿14歲的中學生,爬到校園裡邊兒,試圖盜竊小賣部的東西。因為被學校留守的老師看到,心生歹意殺人滅口,竟然直接用棍棒多次打擊老師頭部,把老師砸死。並搶劫了老師的2000元積蓄!最後還聲稱,不滿14歲,殺人不犯法。這哪還是孩子呀?
怎麼看待三名未成年殺害女店主,假如你是受害者家屬,你會怎麼做?

《未成年人保護法》是保護未成年兒童的,但是現在卻成為了某些生理上不成年,心理上已經是老司機的未成年壞孩子,為非作歹行凶作惡的護身符。真的是令人唏噓!現在一個信息大爆炸的時代,未成年人獲取信息的途徑已經遠非以前可比。而一旦很多有這樣意識的未成年掌握了惡性犯罪技能的話,那麼未來,這些問題少年還會幹出什麼事情,真的是令人非常擔憂和恐懼的。

打虎拍蝇
2019-04-01

此事發生在四川雅安。受害者雖然是女性,但頂起的何止是半邊天,可以不誇張的說,她開的小店是家中的主要收入來源!現在她喪命三個跟她小兒子差不多大的未成年人之手,其中一人還是女性,留下了腿腳不便的丈夫,智力有障礙的大兒子,小兒子還在上學。

對這個家庭來說,頂樑柱倒了,除了悲傷之外,還得考慮如何維持以後的生活,真是“屋漏偏逢連夜雨”!

這三個未成年人,家境也是一般,有兩人還是單親家庭,一樣都是生活在社會底層,苦命人為何為難苦命人呢?

好在這三人都已年滿十四周歲,不像其他一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因為未到承擔刑事責任的年齡而逍遙法外,逃避法律的制裁。所以,對於追究三人刑事責任的事情,受害者家屬不用過多的操心,不過他們可以要求三個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承擔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儘管數額不大,不過聊勝於無,總歸給他們未來的生活提供一點保障。

考慮其家庭失去了生活來源,以及其家庭的實際狀況,筆者以為他們可以尋求基本的社會保障,比如辦理城鎮居民低保,這樣的家庭應該是符合辦理條件的。

斯人已逝,生者還得堅強的活著,一家人的將來就靠小兒子了,給父親養老,照顧哥哥,將來自己娶妻生子,漫長的路還在前方等著他呢,除了學會堅強,真的別無他法!

八号当铺当提莫
2019-04-04

其實我想知道的事,對於這種情況如果法律不能給予公正的判決的話,不負刑事責任的話,我們可以設想一下,你們三個未成年人如果仗著未成年保護法不受刑責那被害者的肯定也有孩子,是不是被害者的孩子如果替母親報仇把那三個孩子一個一個捅死也不負刑事責任了?那麼會導致什麼情況,會導致這個社會就亂套了!講道理我們以前說君子報仇 十年不晚,那麼按照現在的情況看想要替母親報仇可是越早越好,年齡大了要負刑事責任了!所以針對此種悖論,還是建議法律要特殊情況特殊對待,我們的未成年保護法也不是一成不變的,針對某些惡性犯罪情況必須要具體問題具體對待

快嘴社会说
2019-04-02

怎麼看待三名未成年殺害女店主,假如你是受害者家屬,你會怎麼做?

又是一起觸目驚心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為女受害人逝去的生命感到惋惜,為三名未成年的惡行感到悲憤和痛心。

假若我是受害者家屬,肯定要維權,要正義!

案件前因後果:

2019年3月28日寶興縣公安部門接到報警稱:在寶興縣五龍鄉小學附近的一個店鋪裡發現了一具女屍。

調查發現,死者胡某某(受害人)48歲,為他殺,而三名未成年人則具有重大嫌疑,這三名嫌疑人中,最大年齡16歲,女孩,其餘兩人為男孩,一位14歲,一位15歲。三人被抓獲審查後,均對作案事實供認不諱。怎麼看待三名未成年殺害女店主,假如你是受害者家屬,你會怎麼做?

據瞭解,這三名未成年人均是單親家庭的孩子,他們經常“流浪”街頭,夜不歸宿,晚上經常在菜市場、車站過夜。在此期間,還偶爾有好心人給他們提供吃的食物,給他們錢吃飯。

但是,像這樣的問題少年,是很難用點滴關愛來喚醒他們的良知的。青春期的少年本身就處於叛逆時期,加上缺乏家庭監督、管教以及學校教育,於是各種打架、鬥毆、搶劫、殺人案件頻頻發生。

這起事件中,據說,三人在作案前已經買好了酒精和手套,事發當天三人在受害者的店鋪裡吃東西(店面經營的是小吃生意),隨後三人便用衣服將女受害人捂死,甚至殘忍地將受害者一隻手摺斷。受害者被殺害之後,三人將死者身上的手機和部分錢財搶走。怎麼看待三名未成年殺害女店主,假如你是受害者家屬,你會怎麼做?

很難想象,這是三個還未成年的孩子所做出的事情。女店主本身就屬於小本經營,生活本就不富裕,而三個未成年人居然將魔抓伸向這位生活艱辛的女店主,為那區區的一點財而將女店主殺害,三個未成年的做法真是喪盡天良,泯滅人性。

這一起起血淋淋的案件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個人覺得,我們必須要完善法律體制,降低法律年齡要求,讓殺人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不能讓他們鑽法律空子!!

怎麼看待三名未成年殺害女店主,假如你是受害者家屬,你會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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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Aa
2019-04-02

現在未成年的殺人犯越來越多,可以說比比皆是!他們都是從虐殺小動物開始了,慢慢地演變成殺人惡魔!孩子原本就沒有錯,都是現在社會不良環境的影響 父母把孩子教育成惡魔了,有的學校公開教導學生屠殺流浪狗,父母當著孩子的面行凶作惡 社會上一些不良人士光天化日當眾虐殺流浪狗,善良的目擊者嚇得膽戰心驚,晚上噩夢連連!上次學校屠殺流浪狗,流浪狗可憐的哀豔無助的眼神,殘忍又血腥的場面,讓女生看到膽戰心驚不敢走進學校!心腸比較硬的人看到這麼殘忍血腥的殺戮,直接激起孩子的殺戮之心!從中學到了不少的虐殺技巧,慢慢地導致孩子心裡扭曲變態 成了殺人犯。人之初性本善,每個人出生都是善良純潔的,我們小時候從來聽說殺人,更沒有聽說十來歲的孩子都會殺人,老師 父母教育我們善良做個正直的人,不要傷害小動物,他們都說小動物也會痛的!還記得小時候過年殺豬殺雞,但是這些都在天沒有亮孩子還沒有起床就殺好,他們從來不讓孩子看到血腥殘忍的一面,以免影響到孩子心靈健康成長,那個年代幾乎沒有少年殺人犯,成年人也是相互鬥毆失手打死,也沒有報復社會去殺人的人,若要竹子未來的殺人犯誕生,就 必須出臺動物保護法,虐待 虐殺 動物入刑!不要讓那些心腸狠毒的人在虐殺動物上練膽了,膽子慢慢大起來就成了殺人犯,沒有東西給惡人練膽量,反而還要制裁他們,他們自然不會隨時隨地去虐殺小動物了 沒有經常接觸殘忍血腥的場面,自然就沒有膽量去殺人了!

送我一点开心
2019-04-05

這裡我們先討論一下另外的問題。這幾個《未成年人》如果相約搶銀行,會不會因為他們是未成年人,不能亂槍打死?會不會因為他們是未成年人可以不負責任?如果是的話,苦主就不要追究了,畢竟他們有免死金牌!如果不是,那就得問問法官了。同樣性質的犯罪為什麼要區別對待?現在事情都擺在那了。如果法律不給公道就自己尋找公道!想盡千方百計讓凶手消失!多的就不說了。如果未成年人搶銀行都可以不負責任不判刑,那麼小學課本上應該加一個如何搶銀行的知識。這麼難得的機會,千萬不要放過。

珞珈评论社
2019-04-01

又是一起血淋淋的未成年殺人案件,觸目驚心,未成年作案頻發,到底是什麼原因,其實原因無非就是那麼幾種,處於叛逆期的未成年,加上從小教育上比較溺愛,而養成了一種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任性妄為,對人狠毒,而犯案動機無非就是不服從,或者說就像本案例一樣,叛逆期的叛逆,搶劫,殺人,這些字眼都是血的教訓。
怎麼看待三名未成年殺害女店主,假如你是受害者家屬,你會怎麼做?

據悉,該事件發生於寶興縣某小學對面的商鋪,死者為48歲的女性,而作案嫌疑人是三個未成年的孩子,分別是詹某(14歲)、黃某(15歲)、張某(16歲),具體作案動機根據報道來看,疑似搶劫,三人身上沒有錢財玩耍,故而將目光瞄向了對面商鋪,在搶劫過程中死者胡女士奮力反抗,三人遂起殺心,將胡某嘴鼻捂住,窒息死亡,後搶走一部手機和部分錢財,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經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從案件來看,三人的年齡已經夠上了負法律責任的規定,如此喪心病狂的做法,勢必肯定要受到法律的懲罰,其實不難看出,這幾個孩子家庭並不富裕,而且屬於留守兒童,自然在管教上嚴重缺失,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對於他們的約束也就沒了,光指望學校的教育,那是遠遠不夠的,而且這個年齡段正是叛逆的年齡,所以說他們做事根本就不會考慮造成的後果。

而且像這種孩子法律意識淡薄,做出瞭如此慘案,也是害人害己,葬送了自己的人生,其中像張某,已經十六歲,為自己的行為能承擔法律責任,所以這種人就會接受法律的審判,在《刑法》17條規定,年滿14週歲,犯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等,應當負刑事責任。

所以說這三人犯罪,搶劫殺人,都是需要承擔刑事處罰的,作為受害者家屬,除了傷心外,就是對犯罪嫌疑人的憎恨,自然希望他們受到法律的嚴懲,這是作為家屬最直接的心裡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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