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案件持續激增,P2P網貸發展面臨嚴峻挑戰,行業巨頭有意隱退'

"

據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網近期發佈的消息顯示,民間借貸案件8年時間增幅超10倍。

作為正規金融合理補充的民間借貸糾紛案激增。而規範民間融資行為,有助於優化營商環境。

民間借貸成為當前人們理財的重要形式之一,中國“投資者”缺少理性,從某種意義上講,還達不到合格投資者的要求。

面對高息誘惑,作為“投資者”首先要知曉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則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應當被認定無效,借款人有權請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或者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有權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關於利率分為無效區(36%以上)、司法保護區(24%--36%)、自然債務區(24%以下)。

另外,出借人要保留好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再者,出借人要避免被“套路”,何為“套路貸”,“套路貸”的“借款”是被告人侵吞被害人房產、財產的藉口,所以“套路貸”是以“借款”為名行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物之實。“套路貸”假借民間借貸之名,通過“虛增債務”“製造資金走賬流水”“肆意認定違約”“轉單平賬”“虛假訴訟”等手段,達到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目的。由於“套路貸”隱蔽性強,且利用公權力“掃尾”。

"

據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網近期發佈的消息顯示,民間借貸案件8年時間增幅超10倍。

作為正規金融合理補充的民間借貸糾紛案激增。而規範民間融資行為,有助於優化營商環境。

民間借貸成為當前人們理財的重要形式之一,中國“投資者”缺少理性,從某種意義上講,還達不到合格投資者的要求。

面對高息誘惑,作為“投資者”首先要知曉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則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應當被認定無效,借款人有權請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或者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有權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關於利率分為無效區(36%以上)、司法保護區(24%--36%)、自然債務區(24%以下)。

另外,出借人要保留好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再者,出借人要避免被“套路”,何為“套路貸”,“套路貸”的“借款”是被告人侵吞被害人房產、財產的藉口,所以“套路貸”是以“借款”為名行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物之實。“套路貸”假借民間借貸之名,通過“虛增債務”“製造資金走賬流水”“肆意認定違約”“轉單平賬”“虛假訴訟”等手段,達到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目的。由於“套路貸”隱蔽性強,且利用公權力“掃尾”。

借貸案件持續激增,P2P網貸發展面臨嚴峻挑戰,行業巨頭有意隱退

借貸糾紛案件集中發生

國家發改委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了《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9年8月12日,途徑是登陸國家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首頁“意見徵求”專欄,進入“《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欄目。

該條例第二十八條對於融資服務進行了明確規定,指出國家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民營企 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提供針對性金融產品和服務。國家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擴大直接融資規模,完善股票發行和再融資制度,支持民營企業發行債券,鼓勵金融機構加大民營企業債券投資力度。

金融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金融機構支持民營企業、小微企業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金融機構對同等申請條件下各類所有制市場主體的貸款利率和貸款條件應當保持一致,不得對不同所有制市場主體設置貸款審批歧視性規定。

金融機構應當規範收費行為,不得向市場主體違規收取服務費用。

生活中,中小企業大多還是會通過民間借貸形式來完成“融資”,大量得不到銀行信貸支持的個人、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轉向民間融資市場尋求資金,民間借貸市場實際已成為我國多層次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民間借貸往往在審核、風險控制及監督程序方面不如金融機構嚴格,從而導致大量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發生,在這些民間借貸糾紛民商事案件中,會交叉刑事,如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非法經營罪等。

在最高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也明確表示,針對民刑交叉的民間借貸案件,要先刑後民。

網貸清退成趨勢

北京一中院發佈民間借貸審判白皮書顯示,隨著互聯網+與社會各領域深度融合,傳統的民間借貸以網絡借貸的模式經歷了飛躍發展,監管的不斷趨嚴,網貸機構暴雷的暴雷、清退的清退,在《關於做好網貸機構分類處置和風險防範工作的意見》(175號文)將堅持以機構退出為主要工作方向,除部分嚴格合規的、在營的機構外,其餘機構能退盡退,應關盡關,加大整治工作的力度和速度。

關於網絡民間借貸糾紛出現並呈上升趨勢,多用於投資、生意週轉、公司經營等發展性、經營性借貸佔比已達70%。

P2P業務作為陸金所賴以起家的核心業務,中國最大線上財富管理信息平臺之一,如今也要退出,在網絡借貸飛躍發展時期,有企業高管都會在陸金所平臺進行理財。不管是否是陸金所響應“三降”要求,“三降”指降餘額、降人數、降店面。

2019年7月4日,網信集團旗下網絡借貸信息中介平臺網絡普惠被曝出現小規模逾期。

2015年12月16日,e租寶涉嫌犯罪,被立案偵查。2016年1月警方公佈e租寶非法集資500多億。2019年6月26日北京一中院發佈e租寶案全國集資參與人信息核實登記公告,於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8月30日對“e租寶”和“芝麻金融”網絡平臺集資的全國受損集資參與人進行信息核實登記。

民間借貸糾紛案激增,看看近來發生的事件,“投資者”們該何去何從?應該有了自己的答案了吧。借用去年年底,美團王興的一句話作為收尾:“2019年可能會是過去十年裡最差的一年,但卻是未來十年裡最好的一年。(悅之昌)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