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P2P網貸機構將接入徵信系統 遏制惡意逃廢債、多頭借貸等問題'

""重磅!P2P網貸機構將接入徵信系統 遏制惡意逃廢債、多頭借貸等問題

華夏時報(chinatimes.net.cn)記者朱丹丹 北京報道

P2P網貸行業要納入徵信系統了!

9月2日,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強P2P網貸領域徵信體系建設的通知》(簡稱“通知”)顯示,支持在營P2P網貸機構接入徵信系統;同時,對於已退出經營的P2P網貸機構相關逃廢債行為要求持續開展打擊等。

對此,網貸之家研究院院長張葉霞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這有助於改善行業資產端逾期情況,更好推動逾期借款人的還款意向,既是對出借人權益的一種保護,也有益於緩解目前行業出清過程中所面臨的困境,加大借款人違約成本,對惡意逃廢債者產生一定的威懾力,有效遏制行業惡意逃廢債行為。

此外,上述《通知》還要求P2P網貸機構應當依法合規歸集、報送相關信用信息,並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運行機構、百行徵信等徵信機構提供所撮合網貸交易的利率信息。

具體來說,利率超過《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有關人民法院支持的借貸利率的,信息主體有權按照《徵信業管理條例》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運行機構、百行徵信等徵信機構或P2P網貸機構提出異議,要求更正。

分析人士指出,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保護借款人,但也並不意味著可以不還債。

支持在營P2P網貸機構接入徵信系統 遏制惡意逃廢債

隨著網貸行業清退加速,逃廢債問題突顯。而這兩年來,監管也在不斷加強打擊P2P網貸領域惡意逃廢債行為。

日前,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發的上述《通知》提出,支持在營P2P網貸機構接入徵信系統。

《通知》中提到的徵信系統包括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運行機構(即人民銀行徵信中心)、百行徵信等徵信機構。

“網貸平臺接入百行徵信等徵信機構將促使行業發展的法律基礎愈加完善,有助於改善行業資產端逾期情況,更好推動逾期借款人的還款意向,既是對出借人權益的一種保護,也有益於緩解目前行業出清過程中所面臨的困境,加大借款人違約成本,對惡意逃廢債者產生一定的威懾力,有效遏制行業惡意逃廢債行為。” 張葉霞對此分析指出。

融360大數據研究院也認為,P2P接入央行徵信等徵信機構將有利於打擊逃廢債。網貸行業借款人惡意逃廢債的情況相對較多,著力打擊逃廢債迫在眉睫,網貸逃廢債人群惡意逃避還款,對一些抗風險能力不夠的平臺形成較大的打擊;借款人還款意願降低,一些逃廢債行為導致平臺運營困難,嚴重損害了出借人利益。

值得一提的是,百行徵信是中國第一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獲得個人徵信業務經營許可的市場化公司,由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與芝麻信用、騰訊徵信、前海徵信、考拉徵信等8家市場機構按照共商、共建、共享、共贏原則共同發起組建。公司於2018年3月19日在深圳註冊成立並落戶福田,註冊資本10億元。

據瞭解,截至目前,百行徵信公司接入服務協議機構402家,培訓接入機構200多家,接入徵信系統報送數據機構101家。其徵信系統收錄個人信息主體6330萬人,信貸賬戶數1億個,覆蓋機構類型從2018年底的P2P、小貸公司等5類機構擴充到城商行、農商行等18類機構。

對此,張葉霞亦坦言,從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來看,目前我國企業徵信和個人徵信系統信息分散於金融機構、司法、工商、稅務、公用事業單位等部門的各類信用數據,主要是以商業銀行為主,但這些機構信用數據並未實現整合和共享,社會徵信體系仍十分不完善,而網貸平臺接入央行徵信、百行徵信等徵信機構能有利於促進社會徵信體系的建設,為徵信體系的健全提供有效的補充。

利率超過最高法的規定 借款人有權提出異議並要求更正

與此同時,上述《通知》還要求P2P網貸機構應當依法合規歸集、報送相關信用信息,並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運行機構、百行徵信等徵信機構提供所撮合網貸交易的利率信息。

具體來說,利率超過《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簡稱“規定”)中有關人民法院支持的借貸利率的,信息主體有權按照《徵信業管理條例》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運行機構、百行徵信等徵信機構或P2P網貸機構提出異議,要求更正。

本報記者注意到,《規定》中指出,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此次平臺接入是有條件接入,要求是合規運營的平臺,通知強調網貸平臺接入徵信系統的同時,還要向徵信機構提供所撮合網貸交易的利率信息,對於超越紅線的借款利率有異議處理機制,未來在報送格式上預計將有統一的要求。” 張葉霞分析指出。

她還進一步表示,對網貸平臺而言,接入也將提升平臺對借款人風險的辨識能力,減少“多頭借貸”、“騙貸”的可能性,打破信息孤島。

除此之外,對已退出經營的P2P網貸機構相關惡意逃廢債行為,上述《通知》也要求持續開展的打擊。

事實上,去年9月份,國家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就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網貸行業失信懲戒有關工作的通知》(簡稱《懲戒通知》),要求按五個標準篩選、整理惡意逃廢債重點借款人名單;向社會公告轄內平臺失聯跑路高管人員、惡意逃廢債重點借款人名單等等。

而此次《通知》不僅要求收集、篩選相關失信信息並轉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運行機構、百行徵信等徵信機構,還明確了篩選失信人的名單標準。

具體來說,各地可參考下述標準篩選失信人名單:1.企業借款人和個人借款人金額較大者優先(應扣除超過24%以上的利息);2. 企業借款人和個人借款人逾期時間較長者優先;3.已進行合法、必要的催收;4. 失聯、跑路的P2P網貸機構實際控制人及高管人員。各地也可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篩選標準。

此外,《通知》還提出,加大對網貸領域失信人的懲戒力度。包括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保險機構等按照風險定價原則,對P2P網貸領域失信人提高貸款利率和財產保險費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貸款、保險等服務。鼓勵各地依法建立跨部門聯合懲戒機制,對失信行為加大失信懲戒力度,形成政府部門協同聯動、行業組織自律管理、社會輿論廣泛監督的共同治理格局。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運行機構、百行徵信等徵信機構應依法為各地開展失信聯合懲戒提供支持。

融360大數據研究院指出,此次《通知》將對失信人群加重懲戒及約束作用,有利於網貸平臺回款和催收,有效保護出借人合法利益,為行業帶來積極的意義。

責任編輯:馮櫻子 主編:冉學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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