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值得買”擬在創業板IPO,但盈利方式有點一言難盡

IPO 電子商務 京東 市場營銷 投資潮 2017-04-25

“什麼值得買”擬在創業板IPO,但盈利方式有點一言難盡

向來名利不顯的內容導購電商“什麼值得買”,日前已遞交IPO申請,擬在創業板上市。

根據招股書材料顯示,什麼值得買2016年營業收入2.01億元,營業成本3399萬元、淨利潤為3516萬元。

98.91%營收來源於信息推廣服務

什麼值得買是一家內容導購平臺,創立於2010年,集合導購、媒體、工具、社區屬性,實現品牌商品與消費者的連接功能。

根據招股書的內容,什麼值得買總股本為4000萬股。在本次發行前,什麼值得買創始人隋國棟持股比例為57.78%,並通過國脈創新持股10%(隋國棟為國脈創新普通股東),總計持股比例67.78%;公司合夥人劉峰、劉超分別持股16.63%、10.63%;其餘股份為公司流通股股東持有。隋國棟為公司實際控制人。

招股書還顯示,報告期內,公司的應收賬款總體呈上升態勢。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2016 年末,公司應收賬款賬面價值分別為 1497.77 萬元、3981.15 萬元和7152.80 萬元,佔流動資產的比例分別為 45.30%、24.52%和 33.66%。2014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應收賬款賬面原值佔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30.87%、42.18%和 36.67%。

“什麼值得買”擬在創業板IPO,但盈利方式有點一言難盡

公司應收賬款餘額增長較快的主要原因是由於近年來公司規模擴大,營業收入快速增長所致。

其中,營業收入的98.91%來自於信息推廣服務。信息推廣收入包括兩個方面,銷售返傭和廣告。銷售返傭是指通過將用戶導流至電商、品牌商官網,按照交易金額的一定比例獲取的收入;廣告收入是指提供廣告展示位,為廣告主提供營銷服務獲取的收入。信息推廣服務的客戶包括阿里巴巴、京東、亞馬遜全球等電商及耐克、戴森、VISA、華為等品牌商。

“什麼值得買”擬在創業板IPO,但盈利方式有點一言難盡

另外,值得買科技的收入來源還有海淘代購平臺服務和互聯網效果營銷平臺服務。2016年,值得買科技推出海淘代購平臺貝窩網和營銷平臺LinkStars,這兩項業務貢獻了公司少量的收入。

盈利方式過於傳統

去年初,什麼值得買對外宣佈獲得華創資本1億元人民幣的注資,在此之前這家公司從未曝光過任何融資信息。7年的發展歷程中,什麼值得買一直自給自足,不為收入發愁。

通常意義上的導購網站基本可以分兩種,一種以介紹穿衣搭配內容為主導,自身作為電商賣產品,比如“蘑菇街”“美麗說”;而一種則是以價格導向為主打,用優惠信息留存用戶,比如“折800”。

而什麼值得買介於兩種主流模式之間,它鼓勵用戶生產與產品有關的內容,但自己不做電商,只是用戶進行交流的平臺。

“什麼值得買” 上大部分促銷信息是網友與網站編輯合作下的產物。平臺每天經手的近千條促銷線索中,有80%來自網友的投遞和爆料。編輯在獲得爆料後,會進行內容的甄別和調研,基於用戶的立場,對促銷信息的價格優勢和真實性進行判斷,確認靠譜了之後再著手撰寫推薦。換句話講,它並不做單純倒流量的生意,而是通過編輯篩選實現對 “好商品” 的理性把握,長期以往,來獲取用戶的信任。

但在移動互聯網快速發展的背景下,返利網站確實是很大的流量來源,但是依附於電商吸利,也讓電商很痛苦。同時,什麼值得買的盈利方式傳統的問題也逐漸顯露。

劉強東曾直接表達對返利網站的不滿,“返利網站對我而言沒有任何價值,和劫道的一樣。”馬雲也曾經在內部年會上表示“不扶持返利網站”。

什麼值得買的投資人、華創資本管理合夥人吳海燕認為,返利網站是沒有用戶的,沒有忠誠度,無法形成品牌認知,只能越做越薄。而之所以不討電商喜歡,是因為並沒有給電商帶給增量用戶,“用戶都是先去淘寶、京東繞一圈,再回來參加返利活動。”

隨著信息獲取方式的多元和碎片化,直播、網紅等新玩法開始引領導購潮流,什麼值得買看起來也已經不夠“時髦”。

因此,為擺脫純導購模式帶來的“困擾”,拿了錢的“什麼值得買”決定做內容。在站內尋找並簽約一批作家,為平臺生產更多優質內容,光年和林之乎都是計劃的成員。並且,升級用戶激勵,提升用戶移動端積極性。這樣做的目的也是希望進一步地影響消費者的購買決策,對原有的優惠機制做補充,今後只要是優質的商品,無論促銷與否,都能有被展示和知曉的機會。

另外,什麼值得買也積極嘗試各種新玩法,如音頻、視頻、直播、錄播甚至VR(虛擬現實),挖掘各行各業的KOL。

只不過,從本次披露的財報情況看,營收構成中,天貓、亞馬遜等國內外的電商巨頭仍在其中承擔了重要角色。如未來企業的聯盟政策發生調整,將使公司該項業務收入面臨一定的不確定性。

電商內容化

如今,包括什麼值得買在內,蘑菇街、小紅書等許多新型電商,都利用了 UGC(用戶產生內容)的商業模式來撬動電商營銷;同時也有內容創業者藉助電商變現。不少傳統電商也開始借鑑類似發展模式。

電商UGC的參與角色包括:主流買家用戶(包括潛在買家)、賣家、發燒友(各商品領域KOL)。電商UGC價值何在?

電商平臺運營UGC主要是為了以最低成本提升用戶活躍度,提升轉化率。

對於標準化商品的綜合電商平臺而言,目前業界提升用戶活躍率的慣用手段無非是各種低價、代金券、節假日活動等粗暴的利益刺激手段,高度同質化,沒啥創意、缺乏技術含量。

一個內容是否能被傳播,體現於該內容是否具備話題性。有交易的地方就有信息不對稱,信息不對稱的內容就能引起用戶的的傳播。

而這些信息不對稱正正是來源於UGC用戶原創內容,一百個用戶,就有一百個哈姆雷特。意見的不統一恰好形成一種傳播的方式。也就是說,我們只要做好內容,那麼就不必再去管營銷推廣和引流的事。這也是阿里、京東們全面內容化的原因所在。

眼下,阿里巴巴、京東等平臺都開始了電商的全面內容化,一手抓文字內容,另一手抓視頻直播。早在2015年,淘寶就推出了淘寶頭條,用戶通過直播可以邊看邊買;去年9月開始,京東也開始向內容電商發起進攻,推出 “京東號”。他們都在以內容引導為切入,引導用戶向購買行為轉化。

天貓商城的創始人黃若曾總結過這一現象,他總結說,過去的電商是“物以類聚”,內容電商強調的是“人以群分”,物以類聚很好理解,比如京東網頁上商品的設計都是以品類為主,3C、母嬰、傢俱,傳統商業裡怎麼做品類,京東上就有怎樣品類呈現。而“人以群分”則概括了這種轉變,過去以商品為出發點做電商,現在的訴求點是人的需求,以人為核心,通過人格化的認同和信任促成商品銷售。

這裡,每一個內容電商都可以被視為一個IP,以持續的風格呈現給一批分眾,像papi醬的“變聲”,邏輯思維的“60秒播報”等,一條通過唯美風格的短視頻導流到微商城銷售傢俱……這時強調的都是用戶與品牌之間的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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