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出手了!合肥是否有望成為首批試點?

租房 購房 保障房 裝修 法律 合房網 2018-12-03

買房?買不起!高房價,讓開發商變得更貪婪,暴利難捨。租房?承重牆改門、一戶改8間、抬高房價、不講信用等現象橫生。

畸高的房價讓窮人早就絕望了,高房價把人都逼瘋了,為了房子,什麼都豁出去了。

政府出手了!合肥是否有望成為首批試點?


北京公租房亂象 按天收錢

一套60平方小兩室公租房的承租人遲女士稱,自己把公租房改成“日租房”,已經營兩年。“平臺上都有,途家、小豬、螞蟻還有美團,四百左右(一天),平常的時候也就是能租到25天一個月,七八月份兩個月都能掙一萬多,一天都不會空。”

位於北京東五環外的燕保雙橋家園小區,為2015年投用的公租房項目。部分公租房存在被轉租、經營的亂象,低額價格承租,轉手高價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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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遇見的情形就是某人在某小區租下了一套房子,而簽約時對方卻百般叮囑,稱若有人來盤問,你就說是親戚,暫時借住在此。而這,原來是一套公租房,“房主”每月向政府交付遠低於市場價格的租金1700元,轉手以5500元的價格租給了別人。

在利益的驅使下,租戶、中介層層加價,殊不知,這一行為,已經觸犯了相關法律。

何為公租房?

在我國,公租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社會各種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其目的是為了保障中低收入群體的居住需求,在申請、審批等流程上面有著較為嚴格的限制,並且各地都出臺了相關的《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嚴格禁止公租房的轉租、轉賣行為。

既然是政府支持的“保障性住房”,自然是隻能“用來住的”,並不能用來轉租“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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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頒佈的《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公租房承租人不得轉借、轉租或擅自調換公租房,不得改變用途,無正當理由也不得連續6個月以上閒置。如果違反規定,承租人應當退回公租房,按市場價補繳租金,而且將被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公租房。

對於非實際申請人居住、轉租行為,儘管主管部門各類暗訪行動不斷,北京甚至為公租房小區配備了房管員,實行入戶檢查。但不得不承認的是,對公租房的監管之前地區存在不小的難度。

租房市場亂象從生 國家打響房租保衛戰

北京迅速出手,約談二十多家中介,12萬套存量房被投入市場,剛需族一片歡呼。

到西安一刀砍死“將房租化身消費貸”,要籤合同,不得搞租金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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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更是甩出大招,設置“房租漲停板”。

深圳市規土委有關人士在深圳房博會上透露,深圳正在探索建立全市穩租金商品房項目制度,實行租金管控,一房一價,每年可上下浮動5%,按申請順序租給全市符合資格的居民。

簡單來說,便是:租金管制、一房一價、一年一調、設立漲停板,租金年漲幅不得超過5%。

住房保障將從“重建設”轉向“重管理”

就在今日小編獲悉,我國將在浙江、安徽、山東、湖北、廣西、四川、雲南、陝西等8個省(區)開展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試點,並於2019年底前,總結試點經驗成果,為提升公租房運營管理能力提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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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納入開展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試點

為了讓公租房租戶也能享受到一流的居住服務,近日,住建部、財政部聯合下發《關於印發推行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試點方案的通知》(建保〔2018〕92號)(以下簡稱《通知》),安徽等8個省(區)納入開展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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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內容涉及四大方面

購買服務內容主要包括入住和退出管理事項、租金收繳和房屋使用管理事項、維修養護事項以及綜合管理事項等四大類。

其中,入住和退出管理事項主要包括組織選房,租賃合同簽訂、續簽、變更,辦理入住手續,採集新入住住戶基本信息,建立住戶檔案,辦理退房手續,不得包括對保障資格的准入和取消;

租金收繳和房屋使用管理事項,主要包括租金代收代繳、催繳,日常使用情況的巡查,及時發現違法違規行為並採集證據上報;

維修養護事項主要包括公租房項目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管理,不得包括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及其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等工程建設;

綜合管理事項主要包括住房保障信息系統建設和維護,信息採集和錄入,智能化管理系統及監測平臺建設和維護,社會調查、績效評價及群眾滿意度測評。

從入住到後期維護管理,租戶將享受到與商品房物業同等的居住服務。如此一來,公租房也等同擁有了貼身大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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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是否有望成為首批試點?

據瞭解,合肥已累計建設公租房約12萬套,並在今年9月底,合肥已提前超額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設任務。

合肥市住房租賃服務管理中心已在房地產大廈A座四樓掛牌成立,並公佈其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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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國首批開展住房租賃試點的 12 個城市之一,合肥在交易服務監管平臺上線、培育市場主體、推進租賃用地供應等方面穩紮穩打。

住房租賃交易服務監管平臺於去年底上線運行外,9月13日,合肥市租賃住房項目高新區中南樾府、瑤海區星海灣、廬陽區藍邸項目在高新區舉行聯合開工儀式,這是合肥利用國有建設用地建設的首批租賃住房開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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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通知》,開展試點的省(區)應結合本地區公租房運營管理現狀,按照市、縣自願申報的原則,確定部分市、縣作為試點城市原則上應覆蓋到省會(首府)城市、地級城市、縣(縣級市),試點城市數量由各省區確定。

作為安徽省會城市,合肥市住房租賃服務管理中心已經掛牌成立,這意味著,日後合肥住房租賃有了服務 " 大管家 ",那麼公租房的大管家會到來嗎?合肥能否有望成為省內首批開展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試點城市?讓我們拭目以待了!

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

(一)新就業無房職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申請人具有市區戶籍或居住1年以上;申請人具有大中專以上學歷;申請人自畢業當月起未滿5年;申請人在市區用人單位工作,有手續完備的勞動(聘用)合同(截至申請時,勞動合同剩餘期限滿1年),並正常連續繳存社會保險金或住房公積金;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市區無私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6.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符合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申請人年滿18週歲;申請人持有就業地居住證;申請人在市區用人單位工作,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截至申請時,勞動合同剩餘期限滿1年),且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金或住房公積金18個月(含)以上;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市區無私有住房;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符合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申請提供材料:

(一)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外來務工申請人準備的材料:

1.合肥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個人或家庭)。申請人及申請家庭成員身份證和合肥市居住證原件及複印件。申請人與申請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原件及複印件。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在市區內無住房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審核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材料。新就業無房職工申請人還需提供大中專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二)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外來務工申請人所在單位準備的材料:

合肥市公共租賃住房單位申報表及明細彙總表。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複印件。社會保險個人權益或住房公積金繳交記錄單原件及複印件。審核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材料。

三、申請方式:

符合條件的新就業無房職工或外來務工人員對照申請條件,向用人單位提交《合肥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個人或家庭)》,並提供身份、婚姻、學歷、社保和勞動合同等材料原件,用人單位對申請人提交的原件材料予以初審並留存複印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公示(公示期限不少於5日)。

用人單位將初審通過的單位職工集中造冊,並填寫《合肥市公共租賃住房單位申報表》,連同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複印件、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原件及複印件、審核確認的勞動合同和身份、學歷、婚姻等材料,向註冊地街道辦事處(工業園區)申報、複審,再報送區住建局終審並在市房產局網站上公示。

四、分配入住

准予實物配租的新就業和外來務工人員原則上在本轄區內分配公共租賃住房,並由市保障性住房建設發展中心、區住建局、申請單位簽訂三方租賃合同。

合肥各區公租房諮詢熱線

合肥市各區相關部門公佈了諮詢電話。(外地號碼,不要忘記在電話前加撥0551哦!)

瑤海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64693063;

廬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65682090;

包河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63357282;

蜀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65635301;

經開區明珠房產中心:63830857;

新站區建設發展局:65777080;

高新區建設發展局:65869526;

合肥市保障性住房建設發展中心:62664213。

結語:住的房子不容炒,而租的房子更不容炒,尤其是公租房,是一個城市那些買不起房也付不起高額房租人的最後“底線”,“整治房租”需要各行各業的努力,希望這場暴風雨,來得更猛烈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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