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租客組織賣淫還繼續出租,同安任性房東被判刑

租房 傳銷 臺海網 2019-04-10

臺海網4月8日訊 據海峽導報報道

同安區的一名房東李某因只顧收房租而“栽了”,他被同安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原來李某將房子出租給張某,張某用該房子開了一家賣淫店,李某在知道租客在其房內組織賣淫後,還繼續出租。 (4月6日《海峽導報》)

賣淫店敗壞了社會風氣,可謂一大毒瘤,被查自然是好事一樁。租客組織賣淫,房東得知情況後理應阻止並及時報警,這個房東卻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大概是不想和房租過不去。或許在租客眼裡,他這個人“好說話”,可對公眾而言卻是不折不扣的“壞房東”。此等房東受到處罰純屬咎由自取,也給一些房東敲響了警鐘。

出租屋確實給人們帶來了很大便利。但所謂“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出租房屋當然要守規。從現實情況來看,一些地方的出租屋“不乾淨”之事屢見不鮮,諸如黑網吧、黑診所、黑作坊開在出租屋內的事情頻頻發生,而詐騙分子、傳銷分子、製毒分子、涉黃人員等等不法之徒把出租屋當窩點的事同樣層出不窮。

按理說,房東對房客應進行必要的瞭解,發現有違法情況要立刻舉報。可有些房東只管收錢,哪管房客租房幹甚。還有些房東,明知房客做的是見不得光的事,但因為對方出手大方也視而不見,甚至想方設法為房客提供便利,那就是為虎作倀!

因此各個職能部門從出租屋內揪出不法之徒後,還應對某些見錢眼開,只租不管的房東進行查處,並在此基礎上加大對相關規定的宣傳力度。房東們也應引以為戒,要知道出租房屋不是給錢就能租這麼簡單,而應履行相關手續,擔負起相應的管理職責,把不良現象遏制在萌芽狀態。

只有這樣,出租房子賺錢才賺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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