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陽江共享電動自行車將被清理回收

自行車 陽江 交通 技術 上海 陽江日報 2019-05-15

本報記者/陳海濤 見習記者/陳敏燕

日前,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聯合發佈《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將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管理、銷售監管、登記使用管理,妥善解決在用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等多方面的具體要求,以推進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的實施,切實解決電動自行車治理難問題。其中,《意見》還提到“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要求,清理共享電動自行車”。

什麼情況?陽江共享電動自行車將被清理回收

此消息一出,立即引發熱議。市民、共享電動自行車運營企業、職能部門三方將有何應對?對此,記者進行了調查走訪。

市民

應對共享單車加強監管

連日來,記者走訪發現,市民對共享電動自行車有一定的使用需求。市民楊女士在市區東門路一家公司上班,雖說她是有車一族,但因公司周邊停車位緊張,停車問題一直困擾著她。自從共享電動自行車進駐我市,這一問題也得到解決。“騎共享電動自行車十分方便,一來不用考慮停車問題,二來可以鍛鍊身體。”楊女士說。

由於市區公共交通不發達,對於學生一族來說,共享電動自行車已成為他們短途出行首選的交通工具。

不過,市民在享受共享電動自行車帶來便利的同時,也為車輛的安全性能和車輛管理問題而擔憂。市民強叔告訴記者,市民使用共享電動自行車後亂停亂放,給城市道路造成一定堵塞,不利於城市文明建設。共享單車企業監管不到位,一些不到騎車年齡的未成年人可輕易租賃到共享電動自行車。此外,共享電動自行車長期在戶外經受日晒雨淋,電池是否會損壞,是否會帶來安全隱患?

目前,共享電動自行車讓市民感受到其所帶來的便利,不少市民認為,強有力的監管和處罰措施,可有效減少共享電動自行車給城市管理帶來的困擾。“加強監管,可從監管共享單車企業資質、監管車輛的安全性能、監管用戶的使用行為等方面入手。”一位市民表示,職能部門和共享單車企業應聯手結一張安全網,保障市民用車安全的同時,規範城市管理,而不是直接掐斷他們對共享電動自行車的使用需求。

什麼情況?陽江共享電動自行車將被清理回收

企業

目前還未收到清退通知

哈囉共享電動自行車自去年在我市投放以來,已積累一定的用戶。據哈囉出行公司後臺運營數據顯示,哈囉共享電動自行車在陽江地區的月平均使用頻次超過25萬次,高於全省平均使用頻次。

針對《意見》中所提及的“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要求,清理共享電動自行車”,哈囉出行公司公關經理關津豪表示,他們目前尚未收到陽江相關職能部門下發的任何清退通知或者進一步的管理辦法。接下來,他們會就此事與我市相關職能部門保持溝通,結合實際情況配合職能部門的工作。

張津豪稱,《意見》的出臺是為了確保用戶的出行安全並規範電動車市場,他們所生產的共享電動自行車符合最新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強制性國家標準,甚至以嚴於國家對電動自行車的限速標準進行產品設計。

就如何監管共享電動自行車的問題,記者瞭解到,運營企業基本上採用地理定位技術,在道路上設置電子圍欄,引導用戶正確使用和停放車輛,避免佔用人行道、盲道等公共資源,並通過線下人員考察等方式對人流量、道路環境、用車需求等一系列標準展開調研測試,以確保站點設置合理、車輛停放有序。

什麼情況?陽江共享電動自行車將被清理回收

部門

暫時不會清理共享單車

針對我市共享電動自行車是否會被清理或具體如何清理的問題,記者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等職能部門諮詢瞭解到,目前我市暫未出臺具體落實該政策的實施細則。也就是說,目前在我市投放的共享電動自行車暫時不會被清理。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科室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自2018年共享(電)單車入駐我市以來,該局工作人員曾多次與哈囉出行公司協商,希望對方在我市註冊工商營業執照,以便有關部門對其在我市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管。但共享(電)單車屬於互聯網新業態下的產物,對方表示他們在上海已完成公司註冊,按照相關規定無需在每一個投放城市都辦理營業執照。目前,市場監管部門仍在攻克新業態的發展給監管提出的新課題。

另外,記者從市公安交警部門瞭解到,從4月1日開始,交警部門將適時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交通秩序專項檢查,嚴管通行秩序,嚴查違標電動自行車違法上路行駛、闖紅燈、逆向行駛、佔用機動車道等交通違法行為。同時,共享電動自行車也將按照最新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強制性國家標準,納入該專項檢查範疇。

來源:陽江日報(記者/陳海濤 見習記者/陳敏燕 )

圖片:樑文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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