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的《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文件精神,結合崗位空缺和實際情況,擬採取選聘方式招聘教師20名,制定選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招聘單位和性質:赤城縣第一中學,全額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從事重點高中階段的教育教學工作。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在測評、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選聘範圍及方法
(一)選聘範圍:所有師範類專業的畢業生符合招聘職位要求,具有二本以上學歷;所有非師範類專業的畢業生符合招聘職位要求,具有一本以上學歷。年齡在35週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後出生)取得相應學歷教師資格證書或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但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如在選聘過程中有些專業教師緊缺,可放寬條件,對有無教師資格證,不作為必備條件,但必須在一年內取得,否則不能轉正定級,仍按見習工資執行)。
(二)選聘方法:選聘工作採取現場選聘的方式。按照制定的選聘方案、在校園網發佈招聘信息、報名及資格審查、招聘測評、面試、試講、考核、聘用等步驟進行。
四、招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品德好、身體健康、熱愛本職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能力。
2.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年齡和技能條件。
(二)選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2017年赤城縣第一中學擬選聘教師20名,具體招聘人員和崗位條件詳見附表。
五、選聘理由
赤城縣第一中學師資力量不能適應社會和教學需要,為充實教師隊伍,提高教學質量,解決我縣高中階段教師隊伍空缺,一線教師不足問題,急需為第一中學選聘專業教師。
六、選聘程序
(一)發佈信息:6月19日在校園網發佈選聘信息,由學校招生就業處組織報名。
(二)審查資格條件:報到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或考試合格證)和畢業證。
(三)測評、考核:由選聘領導小組組織專人到學校進行現場選聘,主要考核在校表現情況,採取面試(試講、答辯、查閱簡歷的方法)全面測評應聘人員情況。
(四)體檢:確定人選後在擬聘用前到單位報到時統一體檢。
(五)聘用、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政策規定填寫《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並與用人單位簽訂《河北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理就業、工資、社保等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併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的畢業生,必須在赤城縣教育系統工作10年以上方可調動。
特別提醒: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證件審核、面試、體檢、考核、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在招聘期間,考生聯繫方式發生變化的要及時通知招聘主管部門,避免因此造成後果。
本方案由選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解釋。為了接受群眾監督。
舉報監督電話:0313-6312164 (縣紀委、監察局)
0313-6411012(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