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7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公告

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關於2017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務相關事項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17〕137號)要求,現將我省2017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科目與時間

湖南2017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公告

1.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一為綜合素質(幼兒園),科目二為保教知識與能力。

2.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一為綜合素質(小學),科目二為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3.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一為綜合素質(中學),科目二為教育知識與能力,科目三為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歷史與社會、科學等15個學科。

4.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教育知識與能力,科目三為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14個學科。

5.申請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

6.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和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參加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綜合素質”和“教育知識與能力”兩科考試。“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考試納入面試環節進行考查。

7.從2017年下半年考試開始,對音體美專業考試的筆試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碼:201、202、301、302)實行單獨編碼(相應科目代碼:201A、202A、301A、302A),考試內容暫與原科目相同。小學、初中、高中、中職文化課類別的音體美專業考生在筆試報名時應按照新編碼的科目報考。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試僅限於參加小學類別音體美專業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試僅限於參加初中、高中、中職文化課類別音體美專業科目。考生已獲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績,且成績在有效期內的,可相應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績;考生已獲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績。

8.從2017年下半年考試開始,在小學類別新增的“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術”、“小學全科”,在初中、高中、中職文化課新增的“ 心理健康教育”、“日語”、“俄語”學科。上述新增科目,筆試不考,僅在面試中考核,通過該類別“科目一”和 “科目二”的考生,面試報名時可以直接報考。

二、報考條件

(一)、符合以下基本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4.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

(1)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2)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3)初中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4)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院校本科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5)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並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二)考生應在戶籍、學籍或人事關係所在市州報名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及其畢業前一年級學生,以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可憑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在就讀學校所在地報名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三)2015年12月31日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師範類專業學生,可以持畢業證書申請直接認定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但所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的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需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所有非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及2016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師範教育類專業學生,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都需要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四)被撤銷教師資格的,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曾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下同)的相關規定執行。

三、報名方式、流程和准考證打印

1.日程安排

2017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考生報名日期為9月5-8日;考生網上繳費截止日期為9月15日;考生打印准考證時間為10月30日-11月4日。

2.報名流程

考生本人從報名網站(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首頁“網上報名(湖南)”入口點擊進入報名登錄頁面→註冊取得登錄密碼(帳號為本人身份證號)→登錄網上報名系統→筆試報名→選擇考區(市、州)→選擇類別→選擇科目→完成網上填報報名信息→等待網上審核→審核通過考生再次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在線支付考試費(完成筆試報名確認)→安全退出。

3.報名具體步驟

第一步,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

第二步,註冊。(每次)筆試報名前,考生須(重新)註冊取得網報系統登錄密碼(帳號為本人身份證號)。註冊時,要求考生填寫姓名、選擇證件類型、填寫證件號碼等信息。完成註冊後,按照流程先仔細閱讀並確認後簽署《誠信考試承諾書》(電子版),承諾遵守考試紀律,違反考試紀律時,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接受教育考試機構的處理;再填寫個人信息、上傳電子照片。

照片要求:

(1)本人近6個月以內的免冠正面證件照(不允許帶帽子、頭巾、髮帶、墨鏡等);

(2)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於200K;

(3)照片中顯示考生頭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為佳;

(4)建議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圖畫,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將照片進行剪裁壓縮。

第三步,填報。考生必須認真閱讀報名所需條件及相關規定後方可進行填報。考生本人應按戶籍、人事關係或學籍關係(在校生)所在地選擇考區,填寫報名信息。考生在提交報名前,務必確認好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報考科目是否選擇完整(如選擇報考科目時少勾選或漏勾選,提交報名經審核通過後,將不能新增其他科目或修改所報科目),報名信息是否真實準確等,網上審核通過後報名信息不予更改,考生應對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照片真實性、準確性負全責。如果考生在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況下獲得報名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資格並通過筆試考試,由此產生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第四步,審核。考生等待市州教育考試機構在48小時之內網上審核通過(審核考生應填報的項目是否齊全、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考生報名條件將由面試機構負責審核)。請考生在審核日期內隨時登錄網報系統查驗審核狀態。審核未通過的考生請在審核時段期間內修改個人信息後再次提交,超過審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將不再被審核通過。如未通過審核且原因不明,可諮詢所選考區所在的市州教育考試機構。

第五步,繳費。網上審核通過後,在網上繳費確認截止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查看審核結果並按照系統提示進行在線支付考試費。繳費後考生可在網上報名系統中查詢報名是否成功。未經審核或審核不通過的考生,不能網上支付考試費。審核通過,逾期未在網上繳納考試費的考生,報名系統將視其為放棄報考,並自動註銷該生當次報考信息。繳費成功後考生報名成功。

4.打印准考證時間

成功報名的考生可於考前一週(即2017年10月30日—11月4日)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報名系統,根據提示下載pdf准考證文件。下載後,仔細核對個人信息,並直接打印准考證。確有困難無法打印者,可到所屬考區市州教育考試機構申請免費打印准考證。

5.注意事項

(1)考生必須本人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並等待市州教育考試機構網上審核確認。考生應對本人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報考信息準確性負責,報考信息一經審核確認,不許更改。禁止委託培訓機構或學校團體替代考生報名,如有違反而造成信息有誤,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2)湖南考區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網上審核確認只核驗並確認考生報考信息的規範性,考生應如實填寫個人情況並選擇報考類別。不符合報名條件而報考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者,後果自負(在面試報名現場審查中將被取消面試資格或後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時視作考試成績無效)。

(3)所有考生筆試報名前需要重新進行註冊、填報個人信息並上傳個人照片,重新註冊操作不影響考生已獲得的成績。

(4)如考生忘記網報登錄密碼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提示操作,報名系統將把新的密碼通過短信發送到考生報名時所填手機號碼下。因此,考生在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期間,切勿更換手機號碼。

四、考試內容與方式

1.考試內容

主要考查申請人從事教師職業所應具備的教育理念、職業道德、法律法規知識、科學文化素養、閱讀理解、語言表達、邏輯推理和信息處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學、學生指導和班級管理的基本知識;擬任教學科領域的基本知識,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的知識和方法,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

2.考試方式

筆試各科目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採用紙筆方式進行。

五、考試收費

根據原湖南省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關於核定我省教師資格考試收費試行標準的批覆》(湘發改價費〔2015〕745號)規定,筆試收費標準按每人每科70元預收,待正式標準批覆後實行多退少補。報考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

六、考試成績的查詢及複核

考生在筆試成績公佈後,可於12月12日起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查詢本次考試成績。考生如對本人的筆試成績有異議,可在考試成績公佈後10個工作日內按規定程序向市州教育機構以紙質形式提出複核申請。申請須註明申請人姓名、身份證號、准考證號、需複核科目(含科目代碼)、網上查詢到的成績、聯繫電話、郵箱。市州教育考試機構在接到教育部考試中心複核結果後通知考生。

教育部確定筆試合格線。筆試單科合格成績兩年有效。如上一考次有未通過課程的考生報名時只選擇未通過課程即可。考生筆試各科成績合格並在有效期內的,方有資格參加面試報名。筆試沒有書面合格證明,筆試和麵試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為3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是申請人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必備條件。

七、違規處理

對於考試過程中考生的違規行為,依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規定認定和處理。

八、其他事項

1.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不指定教材,有關《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等相關信息請考生自行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查詢、下載。

2.其他考試有關事項請考生關注並登陸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湖南教育政務網”( http://www.hnedu.gov.cn/index.html)、“湖南省教育考試院”(http://www.hneao.edu.cn/index.asp )或“湖南省中小學教師發展網”( http://www.hnteacher.net)查詢。

3.湖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各考區(市州教育考試機構)聯繫地址和電話如下表:

考區名稱筆試政策諮詢部門地址諮詢電話
長沙市長沙市教育考試院社考科長沙市嶽麓區茶子山中路320號0731-88626508

0731-88626509

株洲市株洲市教育考試院社考科株洲市天元區珠江南路539號0731-22663700

0731-22663793

湘潭市湘潭市教育考試院自考科湘潭市嶽塘區雙擁路168號0731-55588810

0731-55588817

衡陽市衡陽市教育考試院社考科衡陽市華新開發區白雲路17號0734-8969015(資格認定)

0734-8607128(筆試)

0734-8811394(筆試)

邵陽市邵陽市教育考試院邵陽市寶慶中路505號0739-5603958

0739-5603962

0739-5603947

岳陽市岳陽市招考辦岳陽市岳陽大道東嶽陽市教育體育局0730-8805535

0730-8805536

0730-8805537

常德市常德市教育考試院常德市武陵大道凱悅大酒店四樓406室

0736-7721620(資格認定諮詢)

0736-7712908(筆試組考)

張家界市張家界市教育考試院張家界市永定區子午路198號0744-8223425

0744-8218668

益陽市益陽市教育考試院招考辦益陽市赫山區桃花侖西路685號0737-4224310

0737-4231504

婁底市婁底市教育考試院婁底市婁星區樂坪大道477號0738-8313172

0738-8313331

0738-8225022

郴州市郴州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社考科郴州市蘇仙南路3號市教育局0735-2850286

0735-2850373

永州市永州市教育考試院永州市冷水灘區銀象路159號0746-8211960

0746-8211695

懷化市懷化市教育考試院懷化市迎豐路育才巷12號0745-2722461

0745-2713609

湘西自治州湘西自治州教育考試院學考科吉首市團結西路17號

0743-8227300

0743-871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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