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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鄉農商行公佈助學貸款逾期名單;律師表示,在合同中有逾期後公開信息的約定時,此舉不構成侵權

近期,江西萍鄉農商銀行為催收助學貸款,公佈了一批大學生名單,包括姓名、學校、逾期金額、住址等信息,其中逾期金額最低的不足10元。網絡上對此事的態度分為兩派,一種觀點認為銀行有權追討欠款,另一種觀點則認為銀行此舉涉嫌侵犯學生隱私權。

律師表示,在銀行和借款人的合同中有逾期後公開信息的約定時,此舉不構成侵權。

銀行公佈逾期學生名單最低逾期金額3元

8月15日,江西萍鄉農商銀行在其微信公眾號發佈文章,稱該行有一批安源、湘東大學生助學貸款逾期未還,同時公佈了逾期學生名單,並呼籲“如果你看到有認識的朋友在其中,請趕緊提醒他儘快還款!”

根據該行公佈的名單,截至2018年12月21日貸款逾期學生共計141人,其中安源區82人,湘東區59人。值得注意的是,該行還公佈了學生的姓名、高校、逾期金額、住址信息。名單中大部分是江西本地高校的學生,例如江西師範大學、南昌大學等,也有少部分如廣東、湖北、湖南、河北、山東、四川等外地高校的學生。

名單顯示,大部分學生的逾期金額在幾百元到幾千元之間,金額最高的一名學生逾期11890.96元,其餘所有人逾期金額均在1萬元以下。有16名學生的逾期金額在100元以下,其中最低的一名學生僅逾期3.47元。

在文章中,江西萍鄉農商銀行強調了不及時還款對學生未來的影響,稱從畢業當年的9月1日起不再享受政府貼息政策,每年12月21日請按時交納貸款利息,到期及時償還貸款。該行列舉了5種逾期後果,包括違約信息載入個人徵信系統、影響個人信貸、違約信息至少保留5年、嚴重將進入失信人員名單、承擔法律責任等。

國家助學貸款是高校學生資助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國家助學貸款主要有兩種,一種是生源地助學貸款,開學前在戶籍所在地縣級資助中心申請辦理;另一種是校園地助學貸款,是大學生入學以後在學校申請辦理。從萍鄉農商銀行的介紹來看,此次催收通知針對的應為生源地助學貸款。

生源地助學貸款主要由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發放。2016年1月,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銀監局印發《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實施辦法》,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由國家開發銀行江西省分行和江西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現江西農商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讀學生髮放。而萍鄉農商銀行為江西農商銀行的成員行。

銀行是否侵犯隱私?律師稱有合同約定時不侵權

江西萍鄉農商銀行此舉引發了較大爭議。社交網絡上網友的觀點分為兩派,一方認為借錢就應該還;另一方認為銀行公佈學生信息的行為涉嫌侵犯隱私,學生可能是無意中發生了逾期。

網上發起的關於此事的投票,共8.1萬人參與,其中5.2萬人支持銀行,佔比約64%;2.4萬人不支持銀行,佔比約30%。有網友表示,“如果提醒了依然不還,這個做法就沒太大問題。但如果沒有提醒聯繫過就直接公佈的話,就很不妥,至少那個欠三塊多的肯定是誤傷。”

8月18日,江西萍鄉農商銀行微信公眾號已刪除此前催款的文章。

如果借款人變更聯繫方式但沒有通知銀行,銀行在聯繫不上借款人的情況下,應該如何處理?一名國有大行客戶經理表示,一般會通過法律途徑,通過訴訟,對借款人進行追償,由法院來選擇進行被執行人信息公開的措施。“不過真遇上老賴也沒有辦法,催不回來一般就是影響徵信,要是有抵押品的話就凍結或者拍賣。”

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對新京報記者表示,是否侵權主要還是看銀行與借款人之間的協議中是否有公開信息這一條款。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員發言資料顯示,助學貸款逾期管理中確實有借款人承諾被公開信息的內容,所以在合同有約定時不構成侵權。

“這與央行規定的保密原則不衝突,金融機構在客戶正常交易中確實負有相關職責,但逾期客戶在借貸協議中進行了權利讓渡,該事實發生時,公佈相關逾期人信息屬於合法救濟手段。”

根據2000年央行公佈的《中國人民銀行助學貸款管理辦法》,高等學校在讀學生申請助學貸款要按規定填寫借款合同,承諾離開學校後向貸款人提供工作單位和通訊方式,承諾貸款逾期一年不還,又未提出展期,可由貸款人在就學的高等學校或相關媒體上公佈其姓名、身份證號碼,予以查詢。

另據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教育部、國家稅務總局2001年發佈的《關於進一步推進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發展的通知》,各經辦銀行應以學校為單位,在公開報刊等信息媒體上公佈助學貸款違約情況,對不講信用的借款人姓名、身份證號及違約行為公開曝光。

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規定,開始償還利息後,如當年12月20日未能及時還款,將被視作貸款逾期。開始償還本金後,還將對逾期本金計收罰息,罰息利率為當期利率的130%。同時,未按約定還款,連續拖欠超過一年且不主動與縣級資助中心聯繫的同學,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國家開發銀行及縣級資助中心有權在不通知本人的情況下,在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上公佈姓名、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及違約行為等信息。

廣強律師事務所金融犯罪案件辯護律師曾傑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在本案中,由於央行已經明確規定銀行可以公佈逾期貸款者的姓名和身份證號,這裡萍鄉農商銀行的做法就是符合規定的,身份證號碼已經是很特定的個人信息了,可以識別到特定自然人,與該行公佈的姓名、學校、住址信息類似。

不過,如果是普通的銀行個人貸款,在沒有特殊規定的情況下,銀行則無權公佈逾期者的個人信息。根據《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下稱《辦法》),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安全、準確、完整、保密的原則,妥善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金融機構應採取必要管理措施和技術措施,防止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的缺失、損毀,防止洩露客戶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

曾傑表示,《辦法》是央行等部門制定的禁止性規定,金融機構必須對客戶身份信息進行保密,即使是銀行的貸款合同中有逾期公佈信息的約定,這種約定也是無效的,這就是禁止性規定不容侵犯原則。

學生:有意違約不多

一名曾經辦理過助學貸款的學生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大部分未能及時還款的學生,主要是因為對助學貸款相關政策不太瞭解,“故意不還的我覺得不多”。

該學生表示,助學貸款的期限比較長,畢業之後才開始還款,有一些學生換了手機號,沒有收到還款信息;還有一些學生只貸了一年或者兩年,到畢業還款的時候容易忘記。

國家助學貸款期限為學制加13年,最長不超過20年。貸款標準是本專科生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不超過12000元。自畢業(或結業)當年9月1日起,學生開始償還利息,還款日為每年的12月20日(最後一年為9月20日)。畢業後3年為還本寬限期,只需償還利息,無需償還本金,第四年開始償還本金和利息。

國家助學貸款的一大特點是有財政貼息。根據2015年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發布的《關於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若干意見》,國家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佈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借款學生在讀期間的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補貼。借款學生畢業後,在還款期內繼續攻讀學位的,可申請繼續貼息。

另外,助學貸款還有針對特定群體的政策,比如應徵入伍、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都有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但由於學生和學校相關工作人員對政策文件不瞭解,可能耽誤還款。

一名國防生表示,他在學校上完兩年學以後去了部隊,回來後不久發現銀行卡有欠款,就立即補上了欠款,但多還了三百多塊的利息。他曾向學校負責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的部門諮詢,當時工作人員稱國防生的助學貸款是由學校還款,“可能他們對這方面的業務也不太瞭解。”

他還表示,他有一位同學以為是學校還款,一直沒有還款,到參加工作買車時才發現,貸款已經逾期了三年,不僅需要支付罰息,逾期信息還被記入了央行徵信記錄,此後的車貸、房貸均受到限制。

有高校招生老師表示,現在助學貸款還款方式較為方便,在支付寶上就可以還款,支付寶中有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服務號,可錄入借款學生身份證號碼進行還款。

國開行某分行人士對記者表示,國家助學貸款的回收率一直很高,因為有財政風險補償金機制,還有教育系統的管理機制。

記者 顧志娟 陳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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