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4萬元競得一套房產,付清款項三年無法過戶,房子該歸誰?'

珠海 法律 銀行 購房 羊城晚報 羊城派 2019-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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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羊城派記者 鄭達

自己拍下的一套房子,三年為何無法過戶?房貸已經續上,為何房子還會被拍賣?僵持多年的局面,將如何得到妥善解決?近日,珠海市民小於(化名)向羊城晚報記者報料,反映他通過法院拍賣拍得的一套房子,如今三年過去了,這套房子的拍賣款項依然呆在法院的賬戶裡,房子也一直未能過戶。

拍賣:未按時還貸房產被拍賣

羊城晚報記者瞭解到,該房產位於珠海市香洲區前河北路,面積為144㎡。房產證上的主人是阿章(化名)。但從2010年開發商交付房屋開始,阿雪(化名)就一直在此居住。

2014年5月,阿章出國後停止了還貸。根據購房合同,珠海某銀行向香洲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委託拍賣機構於2016年7月13日15時公開拍賣該房產,起拍價格為2191840元。

涉案房產經拍賣,買受人小於以264萬元價格競得涉案房產。小於在指定期限內支付拍賣餘款後,執行法院於2016年7月22日開具收取小於轉賬支付拍賣成交款2559200元的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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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羊城派記者 鄭達

自己拍下的一套房子,三年為何無法過戶?房貸已經續上,為何房子還會被拍賣?僵持多年的局面,將如何得到妥善解決?近日,珠海市民小於(化名)向羊城晚報記者報料,反映他通過法院拍賣拍得的一套房子,如今三年過去了,這套房子的拍賣款項依然呆在法院的賬戶裡,房子也一直未能過戶。

拍賣:未按時還貸房產被拍賣

羊城晚報記者瞭解到,該房產位於珠海市香洲區前河北路,面積為144㎡。房產證上的主人是阿章(化名)。但從2010年開發商交付房屋開始,阿雪(化名)就一直在此居住。

2014年5月,阿章出國後停止了還貸。根據購房合同,珠海某銀行向香洲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委託拍賣機構於2016年7月13日15時公開拍賣該房產,起拍價格為2191840元。

涉案房產經拍賣,買受人小於以264萬元價格競得涉案房產。小於在指定期限內支付拍賣餘款後,執行法院於2016年7月22日開具收取小於轉賬支付拍賣成交款2559200元的收據。

264萬元競得一套房產,付清款項三年無法過戶,房子該歸誰?

陳春鳴 畫

小於原以為很快就能搬進這所房子,但狀況出現了。原來,阿雪得知房子要被拍賣的消息後,在拍賣前一刻開始向還貸款賬戶轉錢。她於當年7月13日12時54分至16時34分期間,分數次向阿章的還貸款賬戶轉入68萬元。7月15日,阿雪再次向該賬戶轉入23萬元。

隨後,阿章和阿雪多次提起被執行人執行異議或作為案外人提起執行異議,請求中止原判決的執行、撤銷拍賣裁定,但均被法院駁回。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8年5月29日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買受人:希望在最短時間內過戶

從2016年參與拍賣房子至今,該房產一直無法過戶,這讓小於想不通。當初有些細節,也讓他產生疑問。小於回憶說:“拍賣完房子一週左右,我就接到法院電話說不要付尾款。我擔心不交尾款自己的保證金退不回來,就要求法院開出一份證明作為證據,但被法院拒絕了。”隨後小於按照規定在一週內將尾款打入法院賬戶。

“現在終審判決下來了,但是法院一直沒有通知我去過戶,說是在走審判監督程序。”小於說,“只要是法院下達判決書或者通知書的時候,阿雪和阿章就會玩失蹤,因為文書未傳達至當事人的需要登報公告兩個月,這個套路已經玩了不下四次了。”

由於當年按照要求,尾款要一次性交齊,小於家賣掉了家裡的兩套房子,又向親朋好友借了不少錢才湊齊相關款項,“我現在辭了工作,沒有收入,每個月還貸都需要5萬元。”小於表示。

“今年7月3日,我收到了法院的通知書,要求7日內提供收款賬戶,說先把房款還給我,如果不提供後果自負。我現在就是擔心他們把房款退還給我,其他的事情就忽略了。”小於說,“我現在的訴求就是在最短時間內過戶,並且賠償我的損失。”

原房主:案子從一開始就錯了

羊城晚報記者隨後聯繫到另一當事人阿雪。阿雪告訴記者,她現在仍居住在這套房子裡。她表示自己和阿章是男女朋友關係,當時由於限購,房子就以阿章的名義購買。阿雪表示,由於房產不在自己名下,法院和銀行有事情都是直接通知阿章,相關的處理都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生的。阿章從國外回來後就申請了終止拍賣。

“我住在這裡,他(小於)很清楚,但是從來沒有找過我。”阿雪說,“當時發現房子的問題,法院組織調解的時候讓他(小於)退出,但是小於非要這個房子不可,退出的話就要我付50萬元給他。”

阿雪告訴羊城晚報記者,房子她每期都是正常還款,中間因為有一些小事斷供了幾期,自己也是在法院拍賣後才得知這件事情並且也作出了補救,還把房貸的本息都還清了。“這個案子從一開始就錯了,我現在的訴求就是把所有相關人員都聚在一起把這件事情說清楚,找出錯在誰,並且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法院:已啟動自查程序並將再審

記者瞭解到,阿章的貸款本息已於2017年11月末全部還清,當時阿雪持阿章的委託書找到該行客戶經理,按照提前還款的手續將所有的本息金額還清。

涉事銀行相關人員向羊城晚報記者介紹,此前他們多次催收貸款,但是都沒有聯繫上阿章,他們也曾多次上門催繳但同樣未果,不得已提起訴訟並在判決生效後申請了強制執行。該銀行相關人員說:“我們一般會審慎選擇司法程序,一方面雙方都很麻煩,另一方面我們也不想讓借款人戴上一個欠錢不還的‘帽子’。”

記者從珠海香洲區人民法院瞭解到,目前該案件在按法律規定走司法程序。據介紹,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三條、第二十三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八十八條、第四百九十三條的規定,在執行中進行拍賣的財產,需要人民法院進行監督和審核,並作出相應裁定後,標的物所有權才能轉移,也意味著法拍中確認中標、交清餘款等行為並不代表著中標人擁有過戶權利,法院要求拍賣行在拍賣前告知競買人相關風險,而小於是清楚這些風險的。

此外,羊城晚報記者從法院獲悉,之所以遲遲沒有給小於辦理過戶手續,是因為法院對銀行拍賣阿章房子的這一案件啟動了自查程序,該程序已於今年7月8日結束。

據瞭解,該院執行局收到阿雪的信訪投訴後,對執行行為進行自查後發現原審判決存在問題,於是提交該院審委會討論,最終,該院審委會決定啟動審判監督程序,並作出再審決定,對銀行拍賣該房子進行再審。目前,再審的開庭時間暫未確定。

來源 | 羊城派

責編 | 吳彤 實習生 | 周子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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