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遭遇“套路貸”噩夢:欠下320萬元鉅額,還賠了一套房子

法律 銀行 投資 武器 人生第一份工作 周到客戶端 2019-06-29

最初,當事人僅僅是由於資金週轉困難,從朋友那裡拿到了6萬元借款。結果在一個個“好心”朋友的幫助下,這筆錢最終居然演變成了高達320萬元的的鉅額欠款,不僅如此,當事人還賠上了一套房子。

近日,浦東警方偵破一起“套路貸”案件,其中八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檢察院批准逮捕。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根據法律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如遇“套路貸”,市民要勇於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借款遭遇“套路貸”致債臺高築

2018年12月27日,浦東公安分局唐鎮派出所接到市民小杰報案,稱其被徐某等多人合夥“套路”詐騙,借款10萬元最終卻失去了一套房子。

就如同其他套路貸,在該起案件中,不法分子採取虛高債務、多次平賬、抵押房產等手法巧取豪奪。

接報後民警迅速展開調查工作。然而,該案時間跨度長達三年之久,許多案件細節被害人回憶不清,賬單流水也只能去銀行總部查找。

同時,由於涉案人員多且涉及三個犯罪團伙,對案件的抓捕工作也造成了困難。

對此,偵查員對嫌疑人和被害人之間、各團夥內部的所有賬目都進行一一查證,基本查清了這些犯罪團伙的人員分工及組織框架。

2019年2月21日,抓捕小組兵分幾路,先後在本市各地抓獲嫌疑人徐某等人,徹底搗毀了這些犯罪團伙。

為還款被逼得疲於奔命

據警方介紹,該案是一起非常典型的“套路貸”詐騙案件,涉案的三個犯罪團伙各出“奇招”將受害人小杰耍得團團轉。

2015年,小杰曾因投資失敗,遇到了第一個犯罪團伙,並在團伙成員徐某處賠掉一套房子。

2016年7月,小杰又一次投資失敗後,再次找到徐某。徐某承諾借款6萬元,而銀行走賬卻是20萬元,並簽下借條20萬元。

拿到6萬元借款,想到自己此前曾被徐某“坑”掉的房子,小杰心裡有些不安。

於是,急於還錢的小杰又找到了另一名朋友張某,就這樣第二個犯罪團伙也登場了。他們答應借款10萬元,而走賬已高達100萬,並要求6個月還清,每月利息1萬元。雖然徐某的借款還清了,小杰卻欠下了更大的債務。

沒多久,小杰又找到了在沈某處工作的同學印某,這便是第三個犯罪團伙。該團伙不再滿足於高額的借條,而是對小杰的房子“動腦筋”。

在沈某等人的強烈要求下,小杰以承諾抵押房屋作為保證,當場拿到了123萬元的借款,其中只有103萬元是借給小杰的,而剩下20萬元作為服務費轉給印某等中間人。

最終,小杰在沈某等人的逼迫下,將房屋抵押並將其中的210萬元還給沈某。好不容易度過了一段安生日子,眼看房屋抵押款即將到期,他又再次找到徐某借錢。此後,小杰終日奔波在這三個犯罪團伙之間,忙著償還一筆又一筆的“債務”,直到最後向警方報案。

借款遭遇“套路貸”噩夢:欠下320萬元鉅額,還賠了一套房子

警方提醒:要勇於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本案中,小杰深陷三個不同犯罪團伙的“套路”中。警方提示,生活中我們往往會接到一些“小額貸款”的廣告電話,一旦應承,就可能掉入“套路貸”的無底陷阱。

因此,廣大市民朋友在有資金需求時,首先要考慮銀行或選擇手續完備、證照齊全的正規貸款公司,並注意核查對方的經營資質等營業情況。在簽訂合同時,請務必看清合同內註明的借款金額、支付方式、還款時間、利息計算等必要條款。另外,收款時要核對實際收款金額與合同是否一致,還款時則給自己留下痕跡,以免“空口無憑”。

最後,普及一條法律知識:《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警方提醒,市民朋友如果不幸遇到了上述案例中的“套路貸”,一定要勇於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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