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發佈最新消息!
2019年7月1日起,
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將發生變化,
每月繳存基數調整到最高23700元!
蘇州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到最高23700元
根據《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的規定,
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同意,
開展蘇州市2019年度住房
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工作及
繳存單位基礎信息核對工作,
將從2019年7月1日起正式開始。
01
蘇州公積金繳存基數如何調整
▼
繳存基數按職工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工資總額)核定。具體口徑按《關於調整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計提住房公積金工資總額基數的通知》(蘇財建字〔2012〕81號)執行,
各地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過蘇州市2018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23700元,職工本人繳存的月工資基數超過最高限額的按最高限額計算,不到最高限額的按實計算。
02
蘇州公積金調整後的特點
▼
突出按實繳存
為提高年度調整質量,中心通過系統控制的方法,對於職工工資基數確實低於上年水平或低於當地人社部門規定的社保最低繳費基數的,需經公積金管理機構審核後,方能調整。
但是最低不得低於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佈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
注重辦理時效
為督促各繳存單位儘快辦理繳存基數調整業務,今年的調整業務辦理期限控制在2個月內完成。新的工資基數將從7月開始執行,單位調整時間較晚,造成少繳的,應在辦理年度調整時一併補繳。
維護低收入職工權益
在年度調整期結束後,仍未調整的,其職工繳存基數低於當地社保最低繳費基數的,由市公積金中心統一調整至當地社保最低繳費基數。
同步開展基礎信息核對
為方便單位辦理業務,提高效率,單位基數信息核對工作的辦理時限與繳存基數調整同步。
充分利用雲服務平臺
雲服務平臺是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面向繳存單位的網絡服務平臺。本次年度調整及繳存單位基礎信息核對工作,有關文件發佈、資料下載、業務諮詢解答均通過該平臺進行。
已經開通了公積金網上業務系統的單位,可以通過雲服務平臺,登陸“網上單位業務”系統,自行進行繳存基數調整和基礎信息核對,不需再向承辦銀行網點提供相關紙質表格及材料。
可能還有一些小夥伴會問:
到底什麼是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有什麼作用?
怎麼提取住房公積金呢?
蘇州住房公積金使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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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
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
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
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01
住房公積金的用處
▼
1、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修建房被批准當月之前(含當月)的公積金金額,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修建房費用。
2、購房、還貸。
不貸款購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積金;
商業貸款購房可提取公積金用於首付;
商業貸款購房可提取公積金償還本息;
公積金(組合)貸款購房可提取公積金償還本息。
3、父母給兒女購房。
未使用住房貸款購買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積金;
使用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後可提取父母公積金;
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後可提取父母公積金。
4、租房。
用公積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
5、納入低保或特困範圍的提取使用。
職工被納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範圍,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超過被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或特困救助範圍期間以前的住房公積金金額;
6、銷戶提取全部餘額。
離、退休的;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週歲,女滿55週歲的;到國外、港、澳、臺地區定居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
7、治療重大疾病。
02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條件
▼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房屋所有權的自住性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已經完全喪失了勞動能力或者重度殘疾,並已經與單位解除了或者終止了勞動關係的;
4、出國定居或者赴港、澳、臺地區來定居的;
5、償還購買自住性住房的貸款本息的;
6、租住的住房月房租已經超出家庭每月工資收入的15%;
7、進城來務工人員已經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係的;
8、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正在享受城鎮居民較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一年以上未再就業的;
11、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發生了意外的話,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家庭生活艱難的;
12、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03
蘇州公積金提取辦理流程
▼
提取流程:
(1)職工帶齊材料至辦理場所進行提取申請
(2)工作人員進行審核
(3)符合提取條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實時劃轉至職工關聯的銀行借記卡中
提取人員:
職工、配偶、同一本戶口簿的直系親屬(父母、子女、子女配偶)
所需材料:
1、新房提取所需材料
(1)身份證件原件(居民身份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2)購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原件;
(3)《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預收購房款或購房款)或契稅完稅證明或《增值稅普通發票》原件(有效期一年)。
(4)如購房人不是提取職工本人,提取職工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原件;
(5)與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關聯的銀行卡(如尚未辦理關聯或需要變更銀行卡,需提供蘇州大市範圍內工、建、農、中、交、蘇州任一一家銀行發出的本人借記卡)。
2、二手房提取所需材料
(1)身份證件原件(居民身份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2)《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原件;
(3)契稅完稅證明原件(有效期一年);
(4)如購房人不是提取職工本人,提取職工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原件;
(5)與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關聯的銀行卡(如尚未辦理關聯或需要變更銀行卡,需提供蘇州大市範圍內工、建、農、中、交、蘇州任一一家銀行發出的本人借記卡
3、自建大修提取所需材料:
(1)身份證件原件(居民身份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2)鎮級以上城市建設規劃部門的建設規劃許可證或相應的規範文本或建造(翻建、大修)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有效期一年) 原件;
(3)如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不是提取職工本人,提取職工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原件;
(4)與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關聯的銀行卡(如尚未辦理關聯或需要變更銀行卡,需提供蘇州大市範圍內工、建、農、中、交、蘇州任一一家銀行發出的本人借記卡)。
4、購買拆遷安置住房提取所需材料:
(1)身份證件原件(居民身份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2)拆遷協議原件;
(3)房屋拆遷部門開具的專用收款收據(有效期一年)原件;
(4)如購房人不是提取職工本人,提取職工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原件;
(5)與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關聯的銀行卡(如尚未辦理關聯或需要變更銀行卡,需提供蘇州大市範圍內工、建、農、中、交、蘇州任一一家銀行發出的本人借記卡)。
5、購買公有住房產權提取所需材料:
(1)身份證件原件(居民身份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2)買賣契約原件;
(3)一次性購買的,提供一次性付清的單位房改售房專用現金解款單(有效期一年)原件;
(4)分期付款購買的,提供分期付款的現金解款單或按月扣款的工資單(有效期一年)原件;
(5)如購房人不是提取職工本人,提取職工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原件;
(6)與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關聯的銀行卡(如尚未辦理關聯或需要變更銀行卡,需提供蘇州大市範圍內工、建、農、中、交、蘇州任一一家銀行發出的本人借記卡)。
小夥伴們要記牢,
住房公積金關聯我們的切身利益,
每個人都要時刻關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