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東莞將全面推行使用《廣東省住房租賃合同示範文本》'

東莞 租房 廣東 二手房 法律 讓夢發生 東莞時間網 2019-08-31
""9月1日起,東莞將全面推行使用《廣東省住房租賃合同示範文本》

漫畫/蘇連嬌

閒來無事,坐等收租,這是不少人對於房東的既有印象。然而,這些天,一則“房東不能任性漲租金”的信息引來了不少東莞網友的圍觀。原來,9月1日起,東莞將全面推行使用《廣東省住房租賃合同示範文本》(以下簡稱《示範文本》),對房東和租戶的權利義務進行明確。不少小夥伴對此頗有感觸:在東莞當房東,還是有“技術含量”的!

“包租公”不能再任性收租

一個影響東莞房東和租戶的新規定將於下月起實施。9月起,東莞全面推行使用《示範文本》。今後,各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在開展住房租賃業務時,應當提供本《示範文本》,供當事人閱讀。這意味著,無論是通過自行成交的,或是通過經紀機構居間成交、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的,住房租賃合同均要使用《示範文本》。

看到這裡,不少人心裡會嘀咕,使用《示範文本》究竟和我們有何關係。那麼,記者要告訴你,無論你是房東或者租客,這影響可就大著呢!

《示範文本》對房屋基本情況、租賃期限、租金及押金、房屋的交付和返還、房屋使用及維修、轉租等方面都作了明確約定,它的附件上還包括了出租房屋及出租部位平面圖、房屋交付確認書、房屋交還確認書。

當然,除了看起來更加正式外,《示範文本》中還有不少與房東和租客息息相關的規定。比如說,在房東漲租金方面,《示範文本》就有明確,合同期內房東不得單獨上調房屋租金。又如,租房的押金,《示範文本》也明確押金一般不高於2個月的房屋租金。另外,對於租客返還房屋後遺留在房屋中的物品,《示範文本》規定,可視為放棄其所有權,房東有權自行處理。出租屋如果轉租,還需要得到房東的書面同意……

去年10月,東莞市人大常委會召開一場新聞發佈會,市相關部門也對全市出租屋有關情況進行介紹。據粗略統計,我市共有出租屋超過45萬棟,380萬套間以上。由此可見,全面推行《示範文本》後,所影響的群體會有多龐大。

千餘名房東不登記租戶信息遭罰

在《示範文本》中,還有一項內容需要房東和租戶關注,那就是《示範文本》明確,房屋租賃須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按規定,住房租賃當事人應當自簽訂或變更住房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各鎮街(園區)房屋所在地房屋租賃主管部門窗口或在東莞市房屋租賃監管服務平臺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其實,早在去年12月1日,《東莞市出租屋治安與消防安全管理條例》就正式實施,明確要求登記報送出租人、租客等信息。根據該條例,除了出租屋的房東、二手房東、管理人員的個人信息要上報外,租客和共同居住人的姓名、身份證件的種類和號碼、聯繫方式等也要向公安機關報送。相關信息要在租客“來(入住或籤合同)、去(離開)、變更、轉租”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報送。

而未按規定報送租客信息的,初次查獲將責令限期改正,兩次以上被查獲的可處200元至500元罰款。對於未按規定登記租客信息的,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兩次以上查獲,並造成嚴重後果的,可處5日至15日拘留。

由於忘了登記備案,目前,東莞已不下於1000名房東被罰甚至拘留。其中,今年上半年,寮步就查處出租屋不按規定登記、報送承租人信息527宗,524位房東被處罰。截至本月19日,莞城公安共依法查處了416起不按規定登記承租人信息案,處罰了416名房東。在橫瀝鎮橫瀝村,有房東因不按規定登記承租人信息達兩次以上且造成嚴重後果,被當地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5日……

所以,在這裡,還是需要提醒房東和租客,在房屋租賃完成後一定要及時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網友評論

規範管理是好事

@加載中:這個政策好!對打工一族來說是個好消息。我也是個外來務工者,在東莞十幾年,說起租房經歷都是淚。

@春天:規範管理是好事。

@孫炳軍:很少有房東在租期內漲價吧?至少我沒聽說過。

@阿祖:不錯,挺好。

@感覺:早該如此了,希望對於“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行為要嚴查。

@周婷漫:期待早日落實。

@珍:更需要的是加強監管。

@然:不要讓出租屋成違法犯罪分子的藏身之所!

@童聲:好多規定是好的,但重要的是落實到實際生活當中。就像賣房子,不滿2年或者5年,房主都要交稅,但真正買的時候會發現,這個稅都轉到買家身上了。

全媒體記者 伍江 據東莞日報微信公眾號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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