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長春:央行數字貨幣呼之欲出 採用雙層運營體系'

"

中證網訊(記者 歐陽劍環)8月10日,由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CF40)主辦的“第三屆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在伊春舉行。CF40特邀成員、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在論壇上表示,從2014年到現在,央行數字貨幣(DC/EP)的研究已進行五年,現在“呼之欲出”。

對於是否採用區塊鏈技術,穆長春介紹,在中國這樣一個大國發行數字貨幣,採用純區塊鏈架構無法實現零售所要求的高併發性能,所以最後決定央行層面應保持技術中性,不預設技術路線,也就是不一定依賴某一種技術路線。

穆長春介紹,央行數字貨幣採取的是雙層運營體系。“單層運營體系是人民銀行直接對公眾發行數字貨幣。而人民銀行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銀行或者是其他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屬於雙層運營體系。總的來說,這種投放體系適合我國國情,既能利用現有資源調動商業銀行積極性,也能夠順利提升數字貨幣的接受程度。”

對貨幣政策來說,穆長春表示,雙層運營體系不會改變流通中貨幣債權債務關係,為保證央行數字貨幣不超發,商業機構向央行全額、100%繳納準備金,央行的數字貨幣依然是中央銀行負債,由中央銀行信用擔保,具有無限法償性。另外,雙層運營體系不會改變現有貨幣投放體系和二元賬戶結構,不會對商業銀行存款貨幣形成競爭。由於不影響現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也不會強化壓力環境下的順週期效應,由此不會對實體經濟產生負面影響。另外,採取雙層體系發放兌換央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有利於抑制公眾對於加密資產的需求,鞏固我國貨幣主權。

“需要強調的是,在雙層運營體系安排下仍要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穆長春表示,加密資產的自然屬性就是去中心化,但央行數字貨幣一定要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原因在於,第一,央行數字貨幣仍然是中央銀行對社會公眾的負債,這種債權債務關係並沒有隨著貨幣形態變化而改變。因此,仍然要保證央行在投放過程中的中心地位。第二,為保證並加強央行的宏觀審慎和貨幣調控職能,需要繼續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第三,第二層指定運營機構來進行貨幣的兌換,要進行中心化的管理,避免指定運營機構貨幣超發。最後,由於在整個兌換過程中沒有改變二元賬戶體系,所以應該保持原有的貨幣政策傳導方式,這也需要保持央行中心管理的地位。

穆長春表示,現階段的央行數字貨幣設計,注重M0替代,而不是M1、M2的替代。“現有的M0(紙鈔和硬幣)容易匿名偽造,存在用於洗錢、恐怖融資等風險。另外電子支付工具,如銀行卡和互聯網支付,基於現有銀行賬戶緊耦合的模式,公眾對匿名支付的需求又不能完全滿足,所以電子支付工具無法完全替代M0。央行數字貨幣的設計保持了現鈔的屬性和主要特徵,也滿足了便攜和匿名的需求,是替代現鈔的較好工具。”

穆長春強調,由於央行數字貨幣是對M0的替代,所以對於現鈔不計付利息,不會引發金融脫媒,也不會對現有實體經濟產生大的衝擊。同時,應該遵守現行的所有關於現鈔管理和反洗錢、反恐融資等規定,對央行數字貨幣大額及可疑交易向人民銀行報告。另外,央行數字貨幣必須有高擴展性,高併發的性能,它是用於小額零售高頻的業務場景。此外,如果需要的話,央行數字貨幣還可以為央行實施負利率提供條件。

此外,穆長春介紹,央行數字貨幣是可以加載智能合約的。央行數字貨幣所具有的貨幣職能(交易媒介、價值儲藏、計賬單位)決定其如果加載了超出其貨幣職能的智能合約,就會使其退化成有價票證,降低可使用程度,會對人民幣國際化產生不利影響。“因此,我們會加載有利於貨幣職能的智能合約,但對於超過貨幣職能的智能合約還是會保持比較審慎的態度。”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