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女子自稱監督員大鬧機艙”的事件沸沸揚揚。7月15日下午,國航的迴應來了。
國航在聲明中指出,糾紛的起因是有旅客使用手機被另一名旅客制止。其中一方是因身體原因休假的國航員工,此次是因私出行,並非國航監督員。
但評論區的眾多網友卻並不買賬,認為很多問題並沒有說清。
問題一:國航“監督員”,這是什麼崗位?
近日,“女子自稱監督員大鬧機艙”的事件沸沸揚揚。7月15日下午,國航的迴應來了。
國航在聲明中指出,糾紛的起因是有旅客使用手機被另一名旅客制止。其中一方是因身體原因休假的國航員工,此次是因私出行,並非國航監督員。
但評論區的眾多網友卻並不買賬,認為很多問題並沒有說清。
問題一:國航“監督員”,這是什麼崗位?
資料圖:飛機停在停機坪上。中新社記者 殷立勤 攝
近日,“女子自稱監督員大鬧機艙”的事件沸沸揚揚。7月15日下午,國航的迴應來了。
國航在聲明中指出,糾紛的起因是有旅客使用手機被另一名旅客制止。其中一方是因身體原因休假的國航員工,此次是因私出行,並非國航監督員。
但評論區的眾多網友卻並不買賬,認為很多問題並沒有說清。
問題一:國航“監督員”,這是什麼崗位?
資料圖:飛機停在停機坪上。中新社記者 殷立勤 攝
讓大家熱議的“監督員”,究竟有什麼職責?
近日,“女子自稱監督員大鬧機艙”的事件沸沸揚揚。7月15日下午,國航的迴應來了。
國航在聲明中指出,糾紛的起因是有旅客使用手機被另一名旅客制止。其中一方是因身體原因休假的國航員工,此次是因私出行,並非國航監督員。
但評論區的眾多網友卻並不買賬,認為很多問題並沒有說清。
問題一:國航“監督員”,這是什麼崗位?
資料圖:飛機停在停機坪上。中新社記者 殷立勤 攝
讓大家熱議的“監督員”,究竟有什麼職責?
問題二:滑行時接打手機違規嗎?
近日,“女子自稱監督員大鬧機艙”的事件沸沸揚揚。7月15日下午,國航的迴應來了。
國航在聲明中指出,糾紛的起因是有旅客使用手機被另一名旅客制止。其中一方是因身體原因休假的國航員工,此次是因私出行,並非國航監督員。
但評論區的眾多網友卻並不買賬,認為很多問題並沒有說清。
問題一:國航“監督員”,這是什麼崗位?
資料圖:飛機停在停機坪上。中新社記者 殷立勤 攝
讓大家熱議的“監督員”,究竟有什麼職責?
問題二:滑行時接打手機違規嗎?
近日,“女子自稱監督員大鬧機艙”的事件沸沸揚揚。7月15日下午,國航的迴應來了。
國航在聲明中指出,糾紛的起因是有旅客使用手機被另一名旅客制止。其中一方是因身體原因休假的國航員工,此次是因私出行,並非國航監督員。
但評論區的眾多網友卻並不買賬,認為很多問題並沒有說清。
問題一:國航“監督員”,這是什麼崗位?
資料圖:飛機停在停機坪上。中新社記者 殷立勤 攝
讓大家熱議的“監督員”,究竟有什麼職責?
問題二:滑行時接打手機違規嗎?
部分國內航班上,飛行模式下旅客可以全程使用手機。殷立勤 攝
根據《公共航空旅客運輸飛行中安全保衛規則》第四章第二十一條,對於飛行中“違反規定使用手機或者其他禁止使用的電子設備的”,“應當口頭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應當採取約束性措施予以管束”。
近日,“女子自稱監督員大鬧機艙”的事件沸沸揚揚。7月15日下午,國航的迴應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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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一:國航“監督員”,這是什麼崗位?
資料圖:飛機停在停機坪上。中新社記者 殷立勤 攝
讓大家熱議的“監督員”,究竟有什麼職責?
問題二:滑行時接打手機違規嗎?
部分國內航班上,飛行模式下旅客可以全程使用手機。殷立勤 攝
根據《公共航空旅客運輸飛行中安全保衛規則》第四章第二十一條,對於飛行中“違反規定使用手機或者其他禁止使用的電子設備的”,“應當口頭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應當採取約束性措施予以管束”。
民航局此前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客艙秩序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也強調,航空公司要正確處理投訴,保護正常履責,明確如對旅客採取進一步措施時的取證和事件調查要求,對於不配合管理、拒不聽從指令的情況,應果斷採取中止行程等有效措施。
近日,“女子自稱監督員大鬧機艙”的事件沸沸揚揚。7月15日下午,國航的迴應來了。
國航在聲明中指出,糾紛的起因是有旅客使用手機被另一名旅客制止。其中一方是因身體原因休假的國航員工,此次是因私出行,並非國航監督員。
但評論區的眾多網友卻並不買賬,認為很多問題並沒有說清。
問題一:國航“監督員”,這是什麼崗位?
資料圖:飛機停在停機坪上。中新社記者 殷立勤 攝
讓大家熱議的“監督員”,究竟有什麼職責?
問題二:滑行時接打手機違規嗎?
部分國內航班上,飛行模式下旅客可以全程使用手機。殷立勤 攝
根據《公共航空旅客運輸飛行中安全保衛規則》第四章第二十一條,對於飛行中“違反規定使用手機或者其他禁止使用的電子設備的”,“應當口頭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應當採取約束性措施予以管束”。
民航局此前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客艙秩序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也強調,航空公司要正確處理投訴,保護正常履責,明確如對旅客採取進一步措施時的取證和事件調查要求,對於不配合管理、拒不聽從指令的情況,應果斷採取中止行程等有效措施。
問題三:乘客安全應由誰負責?
近日,“女子自稱監督員大鬧機艙”的事件沸沸揚揚。7月15日下午,國航的迴應來了。
國航在聲明中指出,糾紛的起因是有旅客使用手機被另一名旅客制止。其中一方是因身體原因休假的國航員工,此次是因私出行,並非國航監督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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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一:國航“監督員”,這是什麼崗位?
資料圖:飛機停在停機坪上。中新社記者 殷立勤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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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國內航班上,飛行模式下旅客可以全程使用手機。殷立勤 攝
根據《公共航空旅客運輸飛行中安全保衛規則》第四章第二十一條,對於飛行中“違反規定使用手機或者其他禁止使用的電子設備的”,“應當口頭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應當採取約束性措施予以管束”。
民航局此前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客艙秩序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也強調,航空公司要正確處理投訴,保護正常履責,明確如對旅客採取進一步措施時的取證和事件調查要求,對於不配合管理、拒不聽從指令的情況,應果斷採取中止行程等有效措施。
問題三:乘客安全應由誰負責?
近日,“女子自稱監督員大鬧機艙”的事件沸沸揚揚。7月15日下午,國航的迴應來了。
國航在聲明中指出,糾紛的起因是有旅客使用手機被另一名旅客制止。其中一方是因身體原因休假的國航員工,此次是因私出行,並非國航監督員。
但評論區的眾多網友卻並不買賬,認為很多問題並沒有說清。
問題一:國航“監督員”,這是什麼崗位?
資料圖:飛機停在停機坪上。中新社記者 殷立勤 攝
讓大家熱議的“監督員”,究竟有什麼職責?
問題二:滑行時接打手機違規嗎?
部分國內航班上,飛行模式下旅客可以全程使用手機。殷立勤 攝
根據《公共航空旅客運輸飛行中安全保衛規則》第四章第二十一條,對於飛行中“違反規定使用手機或者其他禁止使用的電子設備的”,“應當口頭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應當採取約束性措施予以管束”。
民航局此前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客艙秩序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也強調,航空公司要正確處理投訴,保護正常履責,明確如對旅客採取進一步措施時的取證和事件調查要求,對於不配合管理、拒不聽從指令的情況,應果斷採取中止行程等有效措施。
問題三:乘客安全應由誰負責?
李亞玲15日上午微博截圖
近日,“女子自稱監督員大鬧機艙”的事件沸沸揚揚。7月15日下午,國航的迴應來了。
國航在聲明中指出,糾紛的起因是有旅客使用手機被另一名旅客制止。其中一方是因身體原因休假的國航員工,此次是因私出行,並非國航監督員。
但評論區的眾多網友卻並不買賬,認為很多問題並沒有說清。
問題一:國航“監督員”,這是什麼崗位?
資料圖:飛機停在停機坪上。中新社記者 殷立勤 攝
讓大家熱議的“監督員”,究竟有什麼職責?
問題二:滑行時接打手機違規嗎?
部分國內航班上,飛行模式下旅客可以全程使用手機。殷立勤 攝
根據《公共航空旅客運輸飛行中安全保衛規則》第四章第二十一條,對於飛行中“違反規定使用手機或者其他禁止使用的電子設備的”,“應當口頭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應當採取約束性措施予以管束”。
民航局此前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客艙秩序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也強調,航空公司要正確處理投訴,保護正常履責,明確如對旅客採取進一步措施時的取證和事件調查要求,對於不配合管理、拒不聽從指令的情況,應果斷採取中止行程等有效措施。
問題三:乘客安全應由誰負責?
李亞玲15日上午微博截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機長在執行職務時,可以行使下列權力:在航空器飛行中,對擾亂航空器內秩序,干擾機組人員正常工作而不聽勸阻的人,採取必要的管束措施。
近日,“女子自稱監督員大鬧機艙”的事件沸沸揚揚。7月15日下午,國航的迴應來了。
國航在聲明中指出,糾紛的起因是有旅客使用手機被另一名旅客制止。其中一方是因身體原因休假的國航員工,此次是因私出行,並非國航監督員。
但評論區的眾多網友卻並不買賬,認為很多問題並沒有說清。
問題一:國航“監督員”,這是什麼崗位?
資料圖:飛機停在停機坪上。中新社記者 殷立勤 攝
讓大家熱議的“監督員”,究竟有什麼職責?
問題二:滑行時接打手機違規嗎?
部分國內航班上,飛行模式下旅客可以全程使用手機。殷立勤 攝
根據《公共航空旅客運輸飛行中安全保衛規則》第四章第二十一條,對於飛行中“違反規定使用手機或者其他禁止使用的電子設備的”,“應當口頭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應當採取約束性措施予以管束”。
民航局此前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客艙秩序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也強調,航空公司要正確處理投訴,保護正常履責,明確如對旅客採取進一步措施時的取證和事件調查要求,對於不配合管理、拒不聽從指令的情況,應果斷採取中止行程等有效措施。
問題三:乘客安全應由誰負責?
李亞玲15日上午微博截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機長在執行職務時,可以行使下列權力:在航空器飛行中,對擾亂航空器內秩序,干擾機組人員正常工作而不聽勸阻的人,採取必要的管束措施。
問題四:能否將牛女士禁飛?
近日,“女子自稱監督員大鬧機艙”的事件沸沸揚揚。7月15日下午,國航的迴應來了。
國航在聲明中指出,糾紛的起因是有旅客使用手機被另一名旅客制止。其中一方是因身體原因休假的國航員工,此次是因私出行,並非國航監督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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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一:國航“監督員”,這是什麼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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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大家熱議的“監督員”,究竟有什麼職責?
問題二:滑行時接打手機違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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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共航空旅客運輸飛行中安全保衛規則》第四章第二十一條,對於飛行中“違反規定使用手機或者其他禁止使用的電子設備的”,“應當口頭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應當採取約束性措施予以管束”。
民航局此前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客艙秩序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也強調,航空公司要正確處理投訴,保護正常履責,明確如對旅客採取進一步措施時的取證和事件調查要求,對於不配合管理、拒不聽從指令的情況,應果斷採取中止行程等有效措施。
問題三:乘客安全應由誰負責?
李亞玲15日上午微博截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機長在執行職務時,可以行使下列權力:在航空器飛行中,對擾亂航空器內秩序,干擾機組人員正常工作而不聽勸阻的人,採取必要的管束措施。
問題四:能否將牛女士禁飛?
近日,“女子自稱監督員大鬧機艙”的事件沸沸揚揚。7月15日下午,國航的迴應來了。
國航在聲明中指出,糾紛的起因是有旅客使用手機被另一名旅客制止。其中一方是因身體原因休假的國航員工,此次是因私出行,並非國航監督員。
但評論區的眾多網友卻並不買賬,認為很多問題並沒有說清。
問題一:國航“監督員”,這是什麼崗位?
資料圖:飛機停在停機坪上。中新社記者 殷立勤 攝
讓大家熱議的“監督員”,究竟有什麼職責?
問題二:滑行時接打手機違規嗎?
部分國內航班上,飛行模式下旅客可以全程使用手機。殷立勤 攝
根據《公共航空旅客運輸飛行中安全保衛規則》第四章第二十一條,對於飛行中“違反規定使用手機或者其他禁止使用的電子設備的”,“應當口頭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應當採取約束性措施予以管束”。
民航局此前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客艙秩序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也強調,航空公司要正確處理投訴,保護正常履責,明確如對旅客採取進一步措施時的取證和事件調查要求,對於不配合管理、拒不聽從指令的情況,應果斷採取中止行程等有效措施。
問題三:乘客安全應由誰負責?
李亞玲15日上午微博截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機長在執行職務時,可以行使下列權力:在航空器飛行中,對擾亂航空器內秩序,干擾機組人員正常工作而不聽勸阻的人,採取必要的管束措施。
問題四:能否將牛女士禁飛?
國航15日迴應。
中國民航局公佈的《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第三十四條明確規定,“傳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況可能危及自身或影響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運人不予承運。”
中國國際航空官網公佈的《國內運輸總條件》第7.1.4條也明確,“您的精神或身體狀況,包括您受酒精或藥物的影響,使您可能對您本人、旅客、機組人員或財產造成危險或危害,國航有權拒絕承運旅客。”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新年對記者表示,無論牛女士日常狀態如何,只要其是經醫院確診的精神病患者,則依據《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第三十四條之規定,國航都應對其不予承運,以避免對飛機飛行及旅客安全產生不確定隱患。
但由於國航對牛女士病情是知情的,這種情況下仍然允許其乘機並在其發病情況下未及時處置造成其他旅客滯留的行為具有過錯。因此其應當依據《民用航空法》相關規定,對其造成的旅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近日,“女子自稱監督員大鬧機艙”的事件沸沸揚揚。7月15日下午,國航的迴應來了。
國航在聲明中指出,糾紛的起因是有旅客使用手機被另一名旅客制止。其中一方是因身體原因休假的國航員工,此次是因私出行,並非國航監督員。
但評論區的眾多網友卻並不買賬,認為很多問題並沒有說清。
問題一:國航“監督員”,這是什麼崗位?
資料圖:飛機停在停機坪上。中新社記者 殷立勤 攝
讓大家熱議的“監督員”,究竟有什麼職責?
問題二:滑行時接打手機違規嗎?
部分國內航班上,飛行模式下旅客可以全程使用手機。殷立勤 攝
根據《公共航空旅客運輸飛行中安全保衛規則》第四章第二十一條,對於飛行中“違反規定使用手機或者其他禁止使用的電子設備的”,“應當口頭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應當採取約束性措施予以管束”。
民航局此前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客艙秩序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也強調,航空公司要正確處理投訴,保護正常履責,明確如對旅客採取進一步措施時的取證和事件調查要求,對於不配合管理、拒不聽從指令的情況,應果斷採取中止行程等有效措施。
問題三:乘客安全應由誰負責?
李亞玲15日上午微博截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機長在執行職務時,可以行使下列權力:在航空器飛行中,對擾亂航空器內秩序,干擾機組人員正常工作而不聽勸阻的人,採取必要的管束措施。
問題四:能否將牛女士禁飛?
國航15日迴應。
中國民航局公佈的《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第三十四條明確規定,“傳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況可能危及自身或影響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運人不予承運。”
中國國際航空官網公佈的《國內運輸總條件》第7.1.4條也明確,“您的精神或身體狀況,包括您受酒精或藥物的影響,使您可能對您本人、旅客、機組人員或財產造成危險或危害,國航有權拒絕承運旅客。”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新年對記者表示,無論牛女士日常狀態如何,只要其是經醫院確診的精神病患者,則依據《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第三十四條之規定,國航都應對其不予承運,以避免對飛機飛行及旅客安全產生不確定隱患。
但由於國航對牛女士病情是知情的,這種情況下仍然允許其乘機並在其發病情況下未及時處置造成其他旅客滯留的行為具有過錯。因此其應當依據《民用航空法》相關規定,對其造成的旅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近日,“女子自稱監督員大鬧機艙”的事件沸沸揚揚。7月15日下午,國航的迴應來了。
國航在聲明中指出,糾紛的起因是有旅客使用手機被另一名旅客制止。其中一方是因身體原因休假的國航員工,此次是因私出行,並非國航監督員。
但評論區的眾多網友卻並不買賬,認為很多問題並沒有說清。
問題一:國航“監督員”,這是什麼崗位?
資料圖:飛機停在停機坪上。中新社記者 殷立勤 攝
讓大家熱議的“監督員”,究竟有什麼職責?
問題二:滑行時接打手機違規嗎?
部分國內航班上,飛行模式下旅客可以全程使用手機。殷立勤 攝
根據《公共航空旅客運輸飛行中安全保衛規則》第四章第二十一條,對於飛行中“違反規定使用手機或者其他禁止使用的電子設備的”,“應當口頭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應當採取約束性措施予以管束”。
民航局此前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客艙秩序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也強調,航空公司要正確處理投訴,保護正常履責,明確如對旅客採取進一步措施時的取證和事件調查要求,對於不配合管理、拒不聽從指令的情況,應果斷採取中止行程等有效措施。
問題三:乘客安全應由誰負責?
李亞玲15日上午微博截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機長在執行職務時,可以行使下列權力:在航空器飛行中,對擾亂航空器內秩序,干擾機組人員正常工作而不聽勸阻的人,採取必要的管束措施。
問題四:能否將牛女士禁飛?
國航15日迴應。
中國民航局公佈的《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第三十四條明確規定,“傳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況可能危及自身或影響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運人不予承運。”
中國國際航空官網公佈的《國內運輸總條件》第7.1.4條也明確,“您的精神或身體狀況,包括您受酒精或藥物的影響,使您可能對您本人、旅客、機組人員或財產造成危險或危害,國航有權拒絕承運旅客。”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新年對記者表示,無論牛女士日常狀態如何,只要其是經醫院確診的精神病患者,則依據《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第三十四條之規定,國航都應對其不予承運,以避免對飛機飛行及旅客安全產生不確定隱患。
但由於國航對牛女士病情是知情的,這種情況下仍然允許其乘機並在其發病情況下未及時處置造成其他旅客滯留的行為具有過錯。因此其應當依據《民用航空法》相關規定,對其造成的旅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國航飛機降落。 民航局供圖
近日,“女子自稱監督員大鬧機艙”的事件沸沸揚揚。7月15日下午,國航的迴應來了。
國航在聲明中指出,糾紛的起因是有旅客使用手機被另一名旅客制止。其中一方是因身體原因休假的國航員工,此次是因私出行,並非國航監督員。
但評論區的眾多網友卻並不買賬,認為很多問題並沒有說清。
問題一:國航“監督員”,這是什麼崗位?
資料圖:飛機停在停機坪上。中新社記者 殷立勤 攝
讓大家熱議的“監督員”,究竟有什麼職責?
問題二:滑行時接打手機違規嗎?
部分國內航班上,飛行模式下旅客可以全程使用手機。殷立勤 攝
根據《公共航空旅客運輸飛行中安全保衛規則》第四章第二十一條,對於飛行中“違反規定使用手機或者其他禁止使用的電子設備的”,“應當口頭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應當採取約束性措施予以管束”。
民航局此前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客艙秩序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也強調,航空公司要正確處理投訴,保護正常履責,明確如對旅客採取進一步措施時的取證和事件調查要求,對於不配合管理、拒不聽從指令的情況,應果斷採取中止行程等有效措施。
問題三:乘客安全應由誰負責?
李亞玲15日上午微博截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機長在執行職務時,可以行使下列權力:在航空器飛行中,對擾亂航空器內秩序,干擾機組人員正常工作而不聽勸阻的人,採取必要的管束措施。
問題四:能否將牛女士禁飛?
國航15日迴應。
中國民航局公佈的《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第三十四條明確規定,“傳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況可能危及自身或影響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運人不予承運。”
中國國際航空官網公佈的《國內運輸總條件》第7.1.4條也明確,“您的精神或身體狀況,包括您受酒精或藥物的影響,使您可能對您本人、旅客、機組人員或財產造成危險或危害,國航有權拒絕承運旅客。”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新年對記者表示,無論牛女士日常狀態如何,只要其是經醫院確診的精神病患者,則依據《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第三十四條之規定,國航都應對其不予承運,以避免對飛機飛行及旅客安全產生不確定隱患。
但由於國航對牛女士病情是知情的,這種情況下仍然允許其乘機並在其發病情況下未及時處置造成其他旅客滯留的行為具有過錯。因此其應當依據《民用航空法》相關規定,對其造成的旅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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