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通電話的目的
1、給客戶留下好感
2、讓客戶知道你是誰,記得你是誰
3、發送資料
二、第一通電話溝通的基本思路
1.1我是誰
1、X總,您好!我是逸馬國際的XX;
2、X總,您好!我您的XX朋友介紹的XX;
3、X總,您好!我是連鎖研究院的XX;
(開場白有很多種,每個人根據自己的風格來溝通)
1.2我是做什麼的
1、這邊有一個非常好的信息 ;
2、您的XX朋友叫我給您來個電話 ;
3、在月底有一個關於連鎖的交流課程,主要講贏利複製和低成本擴張 ;
(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靈活介紹)
1.3我和客戶談什麼
A:X總咱這邊有沒有在運作連鎖呢?
B:有在做(沒在做,想做)
A:這樣的,X總,在本月4月21日-22 日在上海有一期《打造連鎖商業帝國》的論壇學習;
這邊把相關的資料發給您 ,您詳細瞭解;您看您這邊是郵箱還是傳真方便呢?
1.4我們的XX
能給您帶來什麼
1、重點解決企業的戰略不清,方向不明,導致企業發展緩慢
2、模式創新不足,易被複制,兩天兩夜幫您打造您企業的核心競爭優勢
3、連鎖標準化系統不足,導致執行力大打折扣
4、核心團隊缺乏,加盟商忠誠度低,導致連鎖店千店千面,連而不鎖
1.5我拿什麼證明我的好處
X總,咱們逸馬服務過國內的連鎖企業將近六千多家,國內十四個行業的前十名都來參加過逸馬的學習,像您的同行:七匹狼、雅戈爾、阿士頓…都是我們服務過的企業。像您所在的XX省(XX市),XX企業,XX企業也都是我們逸馬服務的企業,我相信其中您也有認識的朋友,您可以向他們去了解!
1.6傳遞資料
1、這邊有一個詳細的資料,給您發過去,您作一個瞭解 ,您的郵箱還是163的吧?
2、X總,您把您的郵箱、傳真說一下,我給您發個資料,先作個參考。您看我是給您發郵箱方便,還是發傳真方便?
(結合實際情況靈活變動,目的就是讓客戶接受課程對他的幫助,並且讓客戶看到課程資料。發完資料後一定要再次提醒確認)
話術:
A:您好!請問是XX總嗎?
B:恩,你哪裡?
A:我們這邊是深圳逸馬顧問,做連鎖諮詢與研究的。
B:哦,什麼事?
A:是這樣的,我們這邊有份連鎖行業的最新資訊想法給你瞭解一下。咱們這邊郵箱是多少呢?
B:XXXX
A:噢,是1XXXX對吧?
B:恩恩。
A:那好,我發過去你注意查收一下,做個詳細的瞭解。我下午再給你來電好吧。
B:恩。
A:那祝你生活愉快,再見!
注:傳遞完資料後,最好跟進一條提醒短信(也可以是晚上發)
1、提醒短信模板:
X總,很高興給您傳遞連鎖資訊,《雙軌模式》連鎖精品班的詳細資料已發送到您的郵箱(XXX)請查收。相信對您的連鎖事業有所幫助,歡迎隨時來電交流。XXX【逸馬顧問】 www.ccfcc.net
2、塑造公司的提醒短信模板:
X總,上午好,很高興給您傳遞連鎖諮詢,逸馬專業從事連鎖經營培訓、諮詢已有十年時間,服務過特別多的連鎖企業,如創維、聯想……(舉2個大規模的同行公司,2個當地知名企業)希望可以一起奮鬥,打造連鎖商業帝國,《雙軌模式》連鎖學習資料已發到您的郵箱(XXXX)請查收!XX【逸馬顧問】
第六章 如何提高電話量
課程內容
一、心態管理
1.1心態管理的重要性
心態管理是決定成功與否的基本元素。
心態決定一切。
1.2心態管理面臨的主要困境
興奮期——困惑期——成長期——平穩期——收穫期
每一位夥伴再不同的時期都會面臨著不同的心態問題
二、情緒化管理
1.1工作和生活要分開
1、儘量把工作中的事情在下班之前處理好,下班了就要儘量放鬆。
2、不要讓生活中的柴米油鹽等一些瑣事影響到工作的心態。
1.2不受死單的影響
在競爭無處不在、市場差異化越來越小的情況下,丟失訂單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情。由於每個銷售人員的抗壓能力不一樣,丟失訂單對其影響也不一樣。成熟的銷售人員應當學會以最快的速度調整好自己死單後的心態,死單後不要馬上逼下一個單。而且,部門管理者及其夥伴的正確引導不容忽視。
三、如何提高電話效率
1.1正確的時間打正確的電話
1、新客戶開發時間: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30
2、老客戶跟進時間:
上午:11:00——12:00 下午:16:30——17:30
1.2注意控制通話時長
1、每一通電話之前都明確本次跟蹤的目的,在沒有很特殊的情況下,不要煲電話粥。
2、黃金時間不要跟老客戶聊與工作無關的話題。
1.3如何提高電話量
1、實習客服:每天保證350-500個電話資料,120通左右的(40秒以上)有效電話量。
2、客服精英:每天保證300個電話資料,100通左右的(40秒以上)有效電話量。
3、客服主管:每天保證150個電話資料,80通左右的(40秒以上)有效電話量。
4、新老員工注意的問題:每天的電話資料在前一天晚上必須準備好。
5、每週安排8-16小時(非工作時間段)尋找客戶新資源,保證待開發客戶的儲備
6、定期主動找夥伴PK電話量,並制定有一定突破性的懲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