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突破!事業單位可採用年薪制引進人才

鄭州我來了 經濟 gis帝國 2018-12-02

為激勵創新引才,

解決事業單位緊缺或高層次人才引進難的問題,

四川出臺新舉措,

採取靈活多樣的分配形式引進人才。

新突破!事業單位可採用年薪制引進人才

近日,四川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印發通知,決定在四川省事業單位深入推廣採取靈活多樣的分配形式引進緊缺或高層次人才的改革舉措。


具體有哪些創新?

趕緊來看看。


新突破!事業單位可採用年薪制引進人才



創新引才激勵政策


  • 事業單位(不含參公管理的單位,下同)可採取年薪制協議工資制項目工資等靈活多樣的分配形式引進緊缺或高層次人才。
  • 對引進緊缺或高層次人才給予的特殊報酬,由單位主管部門專項據實核增,計入當年單位績效工資總額,不作為績效工資總額基數,核增情況送同級人社、財政部門備案。
  • 專項核增所需經費,按原經費渠道解決。
  • 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從事基礎研究及承擔國家、省以上重點科研項目事業單位加大經費支持力度。



新突破!事業單位可採用年薪制引進人才



合理確定人才範圍


各市(州)、省直相關部門要緊密結合地區、部門事業發展及高層次人才需求的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引進緊缺或高層次人才的實施範圍。

省本級事業單位引進緊缺或高層次人才的範圍,應符合《四川省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辦法(試行)》(川組通〔2016〕25號)的相關規定。


新突破!事業單位可採用年薪制引進人才



強化分配正向激勵


  • 各市(州)、省直相關部門要指導事業單位進一步落實收入分配自主權,完善收入分配機制。
  • 鼓勵高校院所事業單位根據發展需要、人才崗位要求,制定符合實際的年薪制、協議工資制、項目工資等內部分配辦法,積極引進緊缺或高層次人才。
  • 分配辦法要突出知識價值導向,使各類緊缺或高層次人才收入與其創造的科學價值、經濟價值、社會價值緊密聯繫,同時堅持激勵約束並重,健全中長期考核評價機制,突出業績貢獻,實行薪酬動態調整


新突破!事業單位可採用年薪制引進人才

新突破!事業單位可採用年薪制引進人才


作為我省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貫徹落實國家全面創新改革試驗部署的一項重要任務,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要求各市(州)、省直相關部門切實做好以下工作:

  • 緊密結合地區、部門事業發展及高層次人才需求的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引進緊缺或高層次人才的實施範圍;
  • 採取靈活多樣的分配形式引進緊缺或高層次人才的改革舉措,並抓緊制定具體落實計劃;
  • 在推廣中大力弘揚創新精神,切實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科學,形成既充滿活力又規範有序的事業單位收入分配正向激勵和良好氛圍。

(來源:四川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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