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縣事業單位招聘40人(9月18-22日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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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縣事業單位招聘40人9月18-22日報名

為加強我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增強事業單位活力,優化人員結構,滿足用人需求,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定,決定開展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惠水縣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一、招聘原則和方法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採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實行招聘條件、考試程序、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佈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複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計劃及職位

惠水縣2019年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0人,具體招聘職位詳見《惠水縣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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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縣事業單位招聘40人9月18-22日報名

為加強我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增強事業單位活力,優化人員結構,滿足用人需求,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定,決定開展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惠水縣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一、招聘原則和方法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採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實行招聘條件、考試程序、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佈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複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計劃及職位

惠水縣2019年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0人,具體招聘職位詳見《惠水縣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附件1)。

惠水縣事業單位招聘40人(9月18-22日報名)

三、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本省戶籍或本省生源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人員(2019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人員(2019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黔南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人員(簡稱“四項目人員”)、生源地或兵源地為黔南州的退役士兵(以上五類人員統稱“基層服務項目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3、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

4、年齡在18週歲以上(2001年9月17日及以前出生)、35週歲以下(1983年9月18日及以後出生)。其中,對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非在職)人員,年齡放寬至40週歲(1978年9月18日及以後出生);具有報考職位所需專業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週歲(1978年9月18日及以後出生);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7、定向招聘“四項目人員”的職位,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黔南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限截止到2019年9月17日累計服務滿2週年的人員報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限截止2019年12月服務期滿的人員報考。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截止2019年12月“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

3、截止2019年12月“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未滿的。

4、截止2019年9月17日在讀的全日制非2019屆畢業生或服現役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6、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7、各級公務員招錄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8、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9、涉嫌違法違紀被調查尚未結束(結案)的。

10、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11、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

12、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

報名統一在網上進行,報考人員登陸“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 (www.gzpta.gov.cn)報名。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報考人員可在2019年9月18日9:00至9月22日16:0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提交報考申請,並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根據所報職位要求,填寫《黔南州2019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暨加分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報名申請提交被接受後,系統會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確認、打印准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在提交報名信息併成功上傳照片或因審核未過重新修改報名信息後,都須進行提交報名申請操作。點擊“提交報名申請”鍵後,考生將不能對報名信息進行修改。若不點擊“提交報名申請”鍵,審核單位將無法審核報名信息,導致報名失敗。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名信息表》及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和完整填寫本人相關信息。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

報考人員應認真核對是否符合所選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職在崗人員必須如實填寫個人工作單位信息,否則視為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信息。

報考人員故意隱瞞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報名期間,每日17:00後,將在“惠水縣人民政府門戶網”上公佈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以繳費人數為準),供報考人員參考。報名結束後,將在筆試前公佈全縣報名總人數和每個職位報名人數。

(二)網上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資格初審時間為2019年9月18日9:00至9月24日18:00。

1、資格初審由各招聘單位具體負責。各招聘單位對已經提交報名申請的報考人員信息必須在24小時內審核完畢。

招聘單位根據報考人員填報的個人信息,對照《招聘簡章》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初審合格的予以審核通過。

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符合要求的照片。

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聘單位須下載並打印留存報考人員報名信息表,供現場資格複審和考察等環節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人員,在報名期間(2019年9月22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報名申請。

因報考人員未認真閱讀或誤讀《簡章》及職位表(附件1),報考不符合條件職位的,後果由考生自負。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報名繳費環節的,在資格初審期間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縣招聘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後,由考務機構給予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繳費結束後仍未改報的,取消考試資格;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無效並追究初審相關人員的責任。

2、報考人員姓名、身份證號有誤的可自行按正確姓名、身份證號重新報名; 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其他信息有誤的,須本人向招聘單位申請,經招聘單位及縣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後到考務部門修改。

3、截止2019年9月22日16:0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於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可於2019年9月23日18: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職位不得修改),招聘單位9月24日18:00前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報考人員提交報名申請成功後請及時登錄查看詳細信息欄目中的審核狀態,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

4、報名確認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於2019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8:0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確認並繳納100元考務費。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報名確認並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打印兩份《報名信息表》供加分審查等環節使用。

網上繳費結束後,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不含鎮(街道)職位),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職位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商擬改報單位同意後,給予改報其他職位;無適合職位改報的,給予退返報名費。改報職位和退費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26日17:00。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報名結束後對減少、取消的職位在網上進行公示。

5、筆試准考證發放

報名確認並繳費成功後,報考人員於2019年10月22日9:00可登陸“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自行打印筆試准考證。

(三)加分

1、加分政策。少數民族報考人員在筆試環節成績計算時加2分,其中少數民族報考人員報考定向招聘少數民族職位的不予加分。

筆試環節成績=筆試成績+少數民族加分。

2、加分審查。加分審查工作由縣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具體實施時間和方式另行公佈。逾期未辦理加分手續的人員,視為放棄加分。經審查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成績公佈前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予以加分。

五、筆試及合格分數線

筆試採取閉卷考試,實行分類考試。筆試時間為2019年10月27日。兩科連續進行考試,中間不間斷,具體安排如下:

8:30-10: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150 分)

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150 分)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准考證》。考生須同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和《筆試准考證》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未完成筆試所有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

筆試成績公佈後,由縣招聘領導小組確定“筆試環節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是指進入下一環節的筆試成績與少數民族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績),並在“惠水縣人民政府門戶網”進行公示。

六、資格複審

資格複審採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複審對象為達到筆試環節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加上加分後,從高到低按資格複審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的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環節成績名次末位並列的同時列入資格複審人員範圍。

進入資格複審的考生須同時提交以下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複審:

1、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

2、網上打印的本人報名信息表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

4、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中,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還應加蓋縣級以上組織或人社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5、中共黨員需提供所在黨支部出具的黨員證明;

6、獲得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執業(職業、上崗)資格或特殊專業方向的報考人員須提供相關職稱、執業(職業、上崗)資格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原件及複印件或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7、考務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

各招聘單位按照《招聘簡章》和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表》及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複審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由負責資格複審的人員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經複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複審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複審期內按筆試環節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名次末位並列的同時列入資格複審人員範圍。招聘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繫到複審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經資格複審,複審合格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達不到要求的,按規定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

進入資格複審的考生如因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繫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繫未參加複審的,後果由本人承擔。

資格複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必須書面簽署黔南州事業單位考試聘用誠信報考承諾書。進入體檢及以後環節,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棄資格的,5年內不得參加黔南州範圍內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資格複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和職位調整情況由縣招聘領導小組向社會公示。

七、面試及總成績

(一)面試

面試人員為公示無異議的資格複審合格人員,面試人員名單公佈後不再進行遞補。

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或專業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專業技術崗位原則上採取專業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面試。

面試總分100分,面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合格分數線或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面試的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由縣招聘領導小組另行通知。

(二)總成績計算及其他事宜

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計算方式如下:

總成績=筆試環節成績÷3×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筆試環節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捨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字。

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並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若筆試成績相同的,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科目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節。

八、體檢

體檢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必須在縣招聘領導小組指定的縣及縣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並在規定時間內由體檢醫院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鑑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主檢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的,經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後可進行進一步檢查,並對特殊情況進行研究處理。體檢結束後,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5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複檢申請,經同意後由考務機構組織複檢。複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空缺職位可按總成績名次依次遞補一次。

體檢醫院在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服務。因職業特殊需要在體檢時作乙肝項目檢測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九、考察

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實施。考察標準、程序和方法按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管理權限報縣招聘領導小組審定,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1、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考察公告之日起15日內未能提交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的;

2、符合本簡章第三條“(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所列任何一項的。

十、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考務機構在招聘信息發佈網站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有舉報並經查實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同意聘用。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二)聘用審批

擬聘用人員公示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被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擬聘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勞動合同關係的,在新單位正式聘用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合同關係。

被聘用人員應按用人單位要求按時報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過規定報到時間10天仍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對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棄聘用所空缺的職位,不予遞補。須安排駐村幫助工作的,由黨委組織部門按照有關要求安排新聘人員駐村幫助工作。

十一、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十二、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或委託任何個人或機構舉辦培訓班。

十三、在招聘各環節中,國家相關部門出臺新規定時,按新規定執行。

十四、在招聘過程中,請考生密切關注在惠水縣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gzhs.gov.cn/)上公佈的相關招聘信息,考生未閱讀或誤讀而引起的後果由考生自負;因聯繫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招聘單位或考務機構聯繫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後果由考生自負。

十五、招聘工作未盡事宜及特殊情況,由惠水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確定。

招聘政策諮詢電話:

0854-6221862(惠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科)

網絡報名技術諮詢電話:

0854-8234166(黔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指導中心)

惠水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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