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廳部署2017年度海洋伏季休漁工作

漁業 經濟 三農 中國水產養殖網 2017-03-30

為切實做好2017年度海洋伏季休漁工作,進一步加強海洋資源養護,促進海洋漁業經濟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和《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7年伏季休漁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我廳制定並公告了《福建省實施2017年度海洋伏季休漁制度工作方案》。

此次休漁的區域、時間和對象為:1、釣具作業暫不休漁。2、5月1日12時至8月1日12時,全省海域禁止燈光圍(敷)網、張網、刺網、桁杆蝦拖和籠壺作業。3、我省北緯26度30分以南海域從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北緯26度30分以北海域從5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禁止拖網、雜漁具和圍網(圍繒)作業。4、為捕撈漁船配套服務的捕撈輔助船同步休漁。

此次調整是伏季休漁制度實施以來幅度最大的一次,休漁時間有所延長,休漁作業類型較之以往有所增加。為做好2017年度海洋伏季休漁工作,我廳要求各級漁業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落實管理責任制,制定相應切實可行的伏季休漁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做好以下六點工作:一是要提高思想認識,確保制度落實到位;二是加強宣傳力度,提前做好工作部署;三是採取有效舉措,強化漁船監督管理;四是強化執法合力,切實維護休漁秩序;五是統籌使用資金,保障休漁順利實施;六是深入調查研究,跟蹤完善伏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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