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戰功赫赫卻招來殺身之禍,趙構下決心殺他的根本原因是什麼?

紹興七年,是岳飛一生中的高光時刻。這一年,起於行伍的他,被擢升為正二品的太尉,並宣撫使兼營田大使,此外武勝軍、定國軍節度使虛銜保留不變。

岳飛戰功赫赫卻招來殺身之禍,趙構下決心殺他的根本原因是什麼?

此時的岳飛,實職差遣已經與韓世忠、劉光世、張俊三大將平起平坐,超過了四川的吳玠。

宋朝一貫重文輕武,岳飛已經達到了武人所能攀登的最高點。

不僅如此,在這一年三月九日,岳飛前往“行在”建康府,獲得趙構單獨接見。在這次見面過程中,趙構將全國大約七分之五的兵力,全部授予岳飛一人指揮和節制,“中興之事,朕一以委卿,除張俊、韓世忠不受節制外,其餘並受卿節制。”

然而,僅僅過了三年,即紹興十一年歲末,岳飛父子二人並張憲就一起遇害,這短短的三四年,究竟發生了什麼?

岳飛戰功赫赫卻招來殺身之禍,趙構下決心殺他的根本原因是什麼?

一、突然撂挑子不幹了

這件事的點火索,是趙構出爾反爾,此前的單獨召見時,趙構表示要將“驕惰不戰”的劉光世罷免,並把劉所統帥的淮西行營左護軍交給岳飛,共五萬二千三百十二人,馬三千零十九匹。

問題是不久,時任右相的張浚和任樞密使的秦檜一起勸說趙構收回成命。

理由很簡單,就是趙宋防範武將的家規,提醒一旦岳飛掌權太重,再加上功蓋天下,屆時將後悔莫及。

趙宋官家帝位是從孤兒寡母手上搶來,做賊心虛的心理一直紮根於列代官家心中,他們同樣擔心別人有樣學樣。

所以張浚秦檜二人的勸說,很快就讓趙構決定收回成命。

岳飛如果是聰明人,看到領導改變成命,那就順水推舟,只當沒有發生過這事就好,畢竟淮西行營左護軍本來就不在自己麾下。

然而,性格決定命運,岳飛在一怒之下,居然作出了最不可能作出的反應:不經同意,就撂挑子不幹。

按照當時的專制禮法,岳飛要想辭職,必須要經過趙構同意,才能離職。

結果,岳飛不經趙構的許可,就在從建康返回鄂州的途中,一面上奏朝廷請求解除軍務,一面徑自前往廬山,給亡母守孝。

這樣做的後果,跋扈的標籤永久貼在了岳飛身上。

張浚得知岳飛撂挑子,第一時間就向趙構說,“岳飛積慮,專在並兵,奏牘求去,意在要君。”

儘管岳飛捅了這麼大的簍子,但趙構依然不得不拒絕張浚剝奪岳飛兵權的請求,反而封還岳飛的三封辭職奏札,不準其“求閒自便”。

而且還派湖北、京西路宣撫使提舉一行事務王貴,參議官李若虛前往廬山請其下山。

可以說,趙構迫於金國入侵和偽齊壓力,儘管此時還離不開岳飛,但內心深處無疑已經對岳飛產生了深深的疑懼。

這一點,從趙構於六月份召見岳飛時,所說的一番話可見端倪:

卿前日奏陳輕率,朕實不怒卿。若怒卿,則必有行遣。太祖所謂犯吾法者,惟有劍耳。

可見,僅僅三個月不到,岳飛已經從趙構最信任最賞識的大將,變成了最為猜忌的武人。

這個轉變,固然趙構責任為主,但岳飛驚世駭俗的撂挑子之舉,也不能不說是違背臣下身份的孟浪。

畢竟,你是朝廷最重要的高官,哪能這樣說不幹就不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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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議趙構立太子

中國古代歷來“太子者,國之根本”之說,太子關係到王朝傳承,所以立皇儲是王朝傳承中的重要大事。

然而,立太子,也是皇帝的家事,立誰,不立誰,跟皇帝本人的好惡有著莫大的關係。

因此,自古以來,太子一直都是皇帝的敏感點,朝中大臣輕易不能觸碰。

但是岳飛卻莫名其妙地要去觸碰這個高壓線,而且是在撂挑子不幹之後不久。

根據記載,岳飛大約在九月中下旬或十月到建康府覲見趙構的,提議設立皇儲也就在這期間。

趙構本來有一個親生兒子,但在3歲左右時夭折,他本人也在逃避金兵的過程中,因為驚嚇失去了生育能力。

問題是,趙構出生於1107年,此時不過才30歲,正值年富力強的青壯年。

岳飛戰功赫赫卻招來殺身之禍,趙構下決心殺他的根本原因是什麼?

他雖然抱養了兩個宋太祖趙匡胤一系的宗室男孩,進宮撫養預備將來立儲。

但他本人還是心存幻想,認為或許會發生奇蹟再生一個兒子也說不定。

所以遲遲不肯確立皇儲的人選。

但這個問題,根本就不應該由岳飛來提,於私而言,這是皇帝家事,於公而言,武將不能干涉立儲。

岳飛自己似乎也知道不該提這事,所以才在連兒子岳雲都不知情的情況下, 祕密寫奏摺請趙構立皇儲。

不出意外,岳飛的建議擊中了趙構的痛處,他冷冷地回答,“卿雖忠,然握重兵於外,此事非卿所當與也。”

幾個月前撂挑子不幹,現在又來關心國家大事,叫他立儲,換做是誰當皇帝,岳飛這個舉動都已經嚴重觸犯了高壓線。

而且,這個事,文官可以提,武將卻是萬萬不可提,不要說皇帝已經對岳飛心生嫌隙,哪怕是之前君臣融洽的時候,這種事都不應該去說。

因此,左相趙鼎得知岳飛此舉後大驚失色,“飛不循分守,乃至於此。”

事實上,直到23年以後,即紹興三十年,趙構才最終確定宋孝宗即趙眘的皇儲身份,此時岳飛已經死去二十年了。

但在紹興七年十月,趙構對岳飛的態度卻已經永久地,不可逆轉地發生了轉變。

三、援兵淮西逗留不前

儘管有前面兩項理由導致趙構對岳飛心生嫌隙,但撂挑子不幹和建議立皇儲,都只是政治不正確,而不能明白列入死罪。

所以,宋高宗和秦檜為了要殺岳飛,總共捏造了三條罪狀:

第一條:岳飛說自己和宋太祖一樣,“三十二歲上建節,自古少有”,意思就是自己和宋太祖趙匡胤一樣,都是在三十歲得授節度使。此外,又在私下罵趙構“官家又不修德”。

認為岳飛“指斥乘輿”,不臣之心,昭然若揭。

第二條:金兵入侵淮西,岳飛前後親受御札十三道,卻“擁重兵”而“逗遛不進”,“坐觀勝負”。

認為岳飛屬於擁兵觀望,有意逗遛。當斬。

第三條:岳飛的兒子岳雲寫信給張憲,信中有“可與得心腹兵官商議”,儘管說是信件被焚燒乾淨,但依舊有謀反嫌疑。

其中,第一條第三條都是口說無憑,沒有任何物證,因此秦檜才對韓世忠說出“其事體莫須有”。

因此,明面上的罪狀集中在紹興十一年春天的“淮西之戰”。

岳飛戰功赫赫卻招來殺身之禍,趙構下決心殺他的根本原因是什麼?

紹興九年七八月,金國發生政變,主戰派右副元帥完顏兀朮(宗弼),領三省事完顏斡本(宗翰)殺死主和派人物,包括領三省事完顏蒲魯虎(宗磐)、領三省事完顏訛魯觀(宗雋),以及由左副元帥降任行臺尚書省左丞相的完顏達懶(昌)等主和派。

紹興十一年春,宗弼以九萬人的重兵突入淮南西路,總兵力約九萬人。

此時,淮西宣撫使張俊將兵八萬人,淮北宣撫副使楊沂中將兵三萬人,淮北宣撫判官劉錡將兵約二萬人,總兵力約十三萬人。

但是,趙構仍然覺得不太放心,於是再調駐在鄂州岳飛前去支援。

這就是岳飛第三次援淮西。

這是宋金和議之前的最後一場大仗,宋軍先勝後敗。

其中,二月十八日爆發的柘皋(安徽巢湖)之戰,宋軍擊敗金軍,被列為“中興十三處戰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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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三月九日的濠州之戰,宋軍精銳六萬多人幾乎被金軍全殲,是渡江以來的重大慘敗。

濠州之戰對宋廷心理影響深遠,打消了此前一年因為順昌、郾城等處取勝而產生的“中興”幻想,所以才有了此後的“紹興和議”。

事後,宋廷追究戰敗責任,此前被寄予厚望,但全程未曾參戰的岳飛,成了最大的背鍋俠。

罪狀就是所謂的“逗遛不前”,整個淮西之戰,趙構給岳飛發了十五道御札。

最早在正月十九日,趙構給岳飛發來第一道御札,提到

“虜人自壽春府遣兵渡淮,已在廬州界上,張俊、劉琦等見合力措置掩殺。卿可星夜前來江州,乘機照應,出其前俊,使賊腹背受敵,不能枝梧。投機之會,正在今日,以卿忠勇,志吞此賊,當即就道。付此親札,卿宜體悉。付飛。御押。 ”

核心是要求楊沂中、岳飛援淮西,應對金兵大舉南下。

岳飛接到手札後,於二月九日上奏,預定“十一日出發,前往蘄、黃、舒州界”。

趙構於二月十九日接到岳飛上奏,並立即回覆,稱“若得卿出自舒州,與韓世忠、張俊等相應,可望如卿素志。惟貴神速,恐彼已為遁計,一失機會,徒有後時之悔。”

趙構在手札中,一再強調兵貴神速,然而,柘皋之戰已在當天爆發,此時岳飛和他的八千背嵬騎兵並未到達戰場。

此後,從二月十九日到三月一日,中間隔了十二天。

這十多天的時間內,金兵退出廬州北上,張俊於二十日進入廬州,岳飛隨後退兵舒州。

一直到三月初,都未曾前移半步,岳飛也是未再北進。

宋軍方面,張俊錯誤地認為金軍渡淮北上,事實上,金兀朮採納叛將酈瓊之計,於三月四日圍攻濠州,三月八日攻破。

趙構於三月九日得知濠州有警的消息,立即急令岳飛援濠,但張楊劉相繼率軍北進援濠後,趙構又得到探報說金人有大軍在亳州。

此時廬州是一座空城,劉琦不在,岳飛未到,所以趙構此時最怕的不是濠州失陷,而是金兵抄後路直逼江岸,“不惟邀截糧道,兼至大信江口並無阻隔”。

因此再發御札督促岳飛“徑赴廬州”,“以屏蔽江上”。

因此,從岳飛的實際表現來看,“逗遛”的實際事實的確存在,岳飛在二月底與張俊聯絡後,沒有即時上報朝廷,而是渡江到池州去了,直到三月四日接到高宗御札,才把這個情況彙報,這裡少說耽誤了四五天的時間。

而從實際效果上來看,岳飛最大的問題在於他以“虜已渡淮”和“前途乏糧”兩條理由逗遛不前,反覆等朝廷命令,沒有主動出兵,導致張俊顧慮廬州後方,不敢全力救援濠州。

兵貴神速,這個道理岳飛肯定懂,趙構在往來御札中也一再強調這個道理,勉勵岳飛“中興勳業,在此一舉,卿之此行,適中機會。”

然而,岳飛在實際表現中,卻讓趙構大為不滿。

結合與當初從鄂州出兵時的曲折事端(包括岳飛曾想借機直搗京洛,以及對出兵方向的疑議)結合在一起,讓趙構極度生氣。

因為他認為“兀朮再窺濠州,韓世忠、張俊、楊沂中、劉琦皆已提軍到淮上。以卿忠智許國,聞之必即日引道。”

換句話說,岳飛應該聽到警訊就急速前往,而不是藉口糧草問題或託言“聽候朝廷指揮”來延緩出兵時間。

綜上所述,岳飛在“淮西之戰”中有著不小的責任,直接結果就是整個淮西之戰,岳飛部隊連金兵的影子都沒看到。

結合此前岳飛從朱仙鎮被召回的事實,以及岳飛的個人性格來看,他大概還是在為前一年的事情賭氣。

儘管趙構在御札中安撫岳飛,稱“若一舉奏功,庶朕去年宥密之詔,不為虛言”。

然而岳飛因為長期積累了與中央和諸路軍帥如張俊等人的積怨,加上本人又不懂得剋制之道,所以這才奠定了紹興十一年歲末的死局。

岳飛戰功赫赫卻招來殺身之禍,趙構下決心殺他的根本原因是什麼?

四、小結

以上幾點結合起來,促使趙構加速收回軍權,同時與金國簽訂和議,同時也導致了岳飛走向被謀害的悲劇結局。

其實,在專制王朝時代,武將大多數很難有善終的結局,歷朝歷代大多數如此,我們可以列出一個長長的名單:李牧、韓信、檀道濟、至於明朝朱元璋,更是大肆屠戮功臣宿將,岳飛只不過是其中之一而已。

岳飛戰功赫赫卻招來殺身之禍,趙構下決心殺他的根本原因是什麼?

這是因為皇帝首先擔心功臣的能力超越自己,無法駕馭,所以處心積慮要加以除去而後快,岳飛這樣的人,既不像張俊那樣貪財,又不像劉琦那樣能力一般,更加不懂得政治的險惡,自然而然要被趙構加以清除。

在這裡,引用王曾瑜先生在《岳飛新傳》中所寫的一段話作為結尾:

岳飛的悲劇是個人的悲劇,更是時代的悲劇。時代的悲劇,通過他個人的悲劇,得到了很強烈、很集中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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