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消息|符合以下條件的教師,可申請調入市直中小學、幼兒園!

幼兒園 教育 漳州新聞網 2017-06-23
重要消息|符合以下條件的教師,可申請調入市直中小學、幼兒園!重要消息|符合以下條件的教師,可申請調入市直中小學、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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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條件

1.申請人屬教育系統全額撥款在編在崗教師(含教輔人員);

2. 申請人在縣(市、區)(含外地)學校工作滿5年以上,且其人事關係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調出;

3.因申請人配偶在市直機關、事業單位或市屬在漳國有企業(在漳中屬、省屬單位參照)工作造成兩地分居滿3年及以上;夫妻雙方或一方在薌城區、龍文區工作的,均不屬於市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調動兩地分居界定範圍;

4.符合教育行業准入條件(包括教師資格、學歷等);

5.接收學校有空餘編制,且學科緊缺;

6.經接收學校組織的專家面試及師德考核均合格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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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動程序

1.申請人提出申請,填寫《幹部調動呈報表》;

2.申請人所在學校及人事主管部門同意調出並蓋章;

3.向市教育局人事科提交有關申請材料(《幹部調動呈報表》、學歷、職稱、教師資格證書、結婚證、申請人配偶單位工作證明等);

4.市教育局人事科受理並審查申請人基本條件,審查合格者,按市直中小學、幼兒園學科崗位需求情況,安排擬接收學校;

5.申請人蔘加接收學校組織的面試及師德考核;

6.市教育局人事科彙總;

7.市教育局黨組(市委教育工委)會議研究;

8.按有關程序上報審批;

9.公示。

注:

1、符合以上條件的教師可以提出調動申請,但因市編委核定每年市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調入控制限額,以及市直學校編制空缺和學科崗位需求情況變化,每次教師調動事項研究,只能解決部分教師需求。

2、以上調動基本條件和調動程序由市教育局(教育工委)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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