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教通〔2019〕78 號
2019年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
操作細則
根據縣委辦、縣政府辦印發的《邵東縣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邵辦文〔2019〕60號),為規範城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行為,現就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2019年秋季招生制訂如下操作細則:
一、組織機構
成立2019年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組:
組 長:羅中安
副組長:劉壽平
成 員:尹嚴林、李躍友、楊繪新、陳愛珍、曾光明、
申 以、李徵兵、孫有能、李蔚然、唐作禹、
劉志宏、申安良
工作組下設辦公室,由李徵兵擔任辦公室主任。下設六個工作小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招生方案的制定,協調指導三個辦事處中心學校的招生與錄取,招生人員業務培訓,以及學籍註冊管理等工作。
牽頭領導:劉壽平
組長: 李徵兵 副組長:李樹新 劉劍鋒
成員: 張 毅 何孟華 陽振民 李殊華 姜 潔
曾學紅 李素娥 廖兵華 申立兵 黃立新
(2)宣傳組:負責招生政策的宣傳,錄取結果公示,群眾來信來訪的接待與調度。
牽頭領導:尹嚴林 陳愛珍
組長:孫有能 副組長:趙志明
成員:王建雲 戴敏慧 城區學校校長
(3)督查組:負責招生過程中不按程序招生,超計劃招生,招收寄讀生,違規招生,買賣學位等違規行為的督查,並將嚴重違規違紀行為移送紀檢組。
牽頭領導:曾光明 申以
組長:趙俊傑 副組長:周安勝
成員:寧足奇 曾分良 曾文達 龍司雲
(4)應急維穩組:牽頭組織招生過程中群體性矛盾的調處,維持正常招生秩序,維持社會穩定。
牽頭領導:李躍友
組長:周曉虎
成員:李海明 李雙喜 各中心學校校長
(5)紀檢組:負責招生過程中明察暗訪,對招生過程中嚴重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的查處。
牽頭領導:楊繪新
組長:肖凌皓
成員:譚小群 劉維維
(6)保障組:負責學校建設經費保障;負責建設工程按時按質交付使用;負責師資及時調配到位。
牽頭領導: 尹嚴林 李躍友
組長:楊樹林 副組長:李蔚然 申雲良
成員:趙武良 李紅 趙彬 肖如新 李高強
二、招生計劃
小學一年級 | 初中一年級 | ||||
---|---|---|---|---|---|
學校 | 開班 計劃 | 招收新生 計劃 | 學校 | 開班 計劃 | 招收新生 計劃 |
一完小 | 13 | 650 | 城區一中 | 13 | 715 |
二完小 | 18 | 900 | 城區二中 | 23 | 1265 |
三完小 | 12 | 600 | 城區三中 | 23 | 1265 |
四完小 | 13 | 650 | 城區四中 | 21 | 1155 |
五完小 | 12 | 600 | 城區五中 (原宋家塘中學) | 10 | 550 |
六完小 | 10 | 500 | 城區六中 (原黃陂橋中學) | 16 | 880 |
杏園小學 | 8 | 400 | 合計 | 106 | 5830 |
昭陽小學 | 9 | 450 | |||
城南小學 | 4 | 200 | |||
裡安小學 | 8 | 400 | |||
宋家塘小學 | 4 | 200 | |||
合計 | 111 | 5550 |
三、招生入學原則及對象
1.嚴控班額。2019年秋季初一新生班額控制在55人以內,小一新生班額控制在50人以內。
2. 城區學校小學一年級招生不得與幼兒園、學前班招生掛鉤。
3.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嚴禁擇校擇班。
4. 網上註冊報名。所有小一、初一新生一律登錄“邵東縣普通中小學入學報名系統”(以下簡稱“報名系統”)(https://sd.hnxuexi.cn)進行註冊報名,其他形式的報名無效。
5.小一招生對象:符合城區學校招生條件的年滿六週歲(截止2019年8月31日)的適齡兒童。
6.初一招生對象:納入城區小六分流且全國學籍管理系統在籍在冊的學生;在有學位的前提下,按生源批次依次招收招生區域內非城區小六分流的生源。
四、招生工作辦法
(一)公辦學校小一新生錄取順序和操作辦法。
錄取順序:
1.有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一方或雙方)戶籍均在招生區域。持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和就讀學生的戶口簿原件、複印件等證件申請學位。
2.有房產。適齡兒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招生區域購買商品房(產權性質必須為住宅)並實際居住,以房屋產權證或備案購房合同為依據入學。擁有自建或聯建的小產權房,因歷史遺留問題未取得合法證件,但實際長期居住的對象,經實地調查符合條件的,參照房產類錄取。祖孫房產必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一是就讀孩子的父母是祖輩的獨生子女;二是就讀孩子的父母因故死亡或喪失監護能力,就讀孩子的監護權自動轉移到祖輩。三是就讀孩子的父母不是祖輩的獨生子女,但具有多套房產且祖孫三代實際共同居住。
3.有戶籍(二)。監護人戶籍不在招生區域,但適齡兒童(少年)本人戶籍在招生區域半年以上,監護人雙方或一方在城區實際務工並長期居住。持就讀學生的戶口簿原件、複印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城區的務工證明;居住證明等證件申請學位。
4.有合法的經商務工證件。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邵東縣城區實際持續合法經商半年以上,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就讀學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簿、工商營業執照、納稅證明,經學校和工商部門統一驗證並實地調查經營情況屬實,以工商營業執照登記地址或居住地為依據入學。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邵東縣城區持續合法務工半年以上,並實際居住在邵東縣城,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就讀學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簿、就讀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勞務合同、居住證明(半年以上)和本縣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證明(以購買開票之日起算,參保至少半年)等相關材料, 經學校和社保部門統一驗證情況屬實,以務工地或居住地為依據入學。
操作辦法:
1.材料審核通過者,由招生學校登錄報名系統分類上報,按批次依次錄取。若學校有剩餘學位,則剩餘學位面向不能完全滿足“四有”條件的學生開放,該批學生需提供法定監護人及學生的戶口簿、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務工合同或營業執照、工資流水、居住證明。
2. 若同一批次學位不足,則實行電腦隨機派位。若需採取電腦隨機派位,由教育局及相關部門派人監督,縣公證處公證,各中心學校具體指導,各招生學校組織實施並公示搖號結果,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3.電腦隨機派位未中生源由教育局或中心學校調劑到城區有學位的學校或城區周邊有學位的學校就讀或回原籍就讀。各校必須無條件服從教育局或中心學校的調劑結果。
(二)公辦學校初一新生錄取順序、原則及操作辦法。
錄取順序:
參照小學一年級錄取順序執行。
錄取原則:
1.採取對口升學和登記入學相結合的辦法。宋家塘小學和杏園小學戶籍類、房產類的小六畢業生可到戶籍或房產所屬學校申請學位外,其他類別對口升入城區五中(原宋家塘中學)就讀,昭陽小學戶籍類、房產類小六畢業生可到城區四中或城區六中(原黃陂橋中學)登記入學,其他類別學生均安排城區六中(原黃陂橋中學)就讀。高田小學畢業生對口升入檀山鋪中學就讀。
2.其他納入城區小六分流的畢業生按招生區域及招生類別登記申請學位,按批次錄取。若同一批次學位不足時,則實行電腦隨機派位。
3、各批次錄取結果由中心學校簽字蓋章交教育局備案。
操作辦法:
1.納入城區分流的小六畢業生由學生家長攜戶口簿、房產證等材料的原件、複印件在規定時間內向初中學校申請學位,經學校初審通過後,由招生學校登錄“報名系統”分類上報。
2.凡是提供假材料者一律不予以申請學位。
3、對具有戶籍、房產劃片招生條件的學生以經商務工類申請學位,因為學位不足電腦隨機派位未中者,一律不再按戶籍、房產類按排學位,只能安排到城區周邊有學位的學校就讀。
4.按生源批次分類錄取完“四有”生源後,不具備“四有”條件的生源根據各校剩餘學位情況向相應學校申請學位,在學位充足時可直接錄取,若學位不足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電腦隨機派位後未確定學位的對象,可自行向有學位的學校申請學位或到民辦學校申請學位,確保城區在籍的小六畢業均可在城區或城區周邊學校就讀。
(三)民辦學校錄取辦法。
按《2019年邵東縣城區民辦學校初一年級招生實施細則》錄取。
(四)回原籍、軍轉工調、人才引進、招商引資、重點項目工程就讀操作辦法。
1. 軍轉工調人員提供組織、人社部門正式調動工作的證明材料,其子女入學以工作單位所在地(無房產)或房產所在地到對應學校申請學校。
2.人才引進人員子女入學按縣委縣政府相關文件政策執行。
3.招商引資企業的投資人、企業高管子女類生源於5月18日— 21日前攜以下證件和申請學位報告等材料到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登記,由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組織商務局複審,複審通過的報教育局備案。5月22日-24日由中心學校牽頭組織、監督縣行政審批服務局進行實地調查,中心學校參與監督指導進行實地調查,對符合政策條件的按工作所在地或居住地相對就近原則下發就讀學生名單到各招生學校,由招生學校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由招生學校將學生信息錄入報名系統,再報教育局備案。
①投資人(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結果為準)子女就讀證件:父母及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簿複印件、企業資質證明、投資金額證明,相關合作協議書及納稅憑證。
②企業高管及技術骨幹人員子女就讀證件:父母及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簿複印件,與崗位對口的中級以上技術職稱資格證書和聘用證書(限技術骨幹)、企業簽訂的技術管理崗位合同(限企業高管)、與企業簽訂的勞務合同、半年以上的工資流水冊、半年以上本縣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證明,按居住地相對就近安排學位。
4.重點項目建設拆遷戶子女:
重點項目建設拆遷戶子女類生源於5月18日—21日攜帶父母及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簿複印件、拆遷合同、新居住地居住證明等材料到原居住地所在園區徵拆部初審,將初審通過的材料於5月22日前交縣教育局基礎教育股。5月23至25日由中心學校組織複審,複審通過者,由招生學校按新居住地相對就近原則予以錄取,並報教育局備案。
(五)其他類別入學操作辦法。
1.殘疾學生。鼓勵能適應普通學校學習的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符合我縣就讀條件的殘疾學生可按照相對就近原則在電腦隨機派位前優先照顧入學。
2.現役軍人、警殘、軍殘、烈士子女及其他優撫對象。按照中央、省市相關文件精神及相對就近的原則優先安排入學。
3.非邵東城區小六學籍需就讀城區初一年級的學生。適齡兒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招生區域;就讀學生戶籍在城區一年以上,且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城區實際務工並長期居住,以戶籍地為依據入學。適齡兒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邵東縣城區擁有合法房產並實際居住半年以上,以實際居住的合法房產所在地為依據申請學位。經商務工類對象子女,在對應學校有學位的前提下予以登記,並提交相關合法有效的證件。各類生源在對應學校學位不足時,實行調劑錄取或回戶籍所在地就讀。
4.公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非起始年級入學
插班生原則上只在秋季辦理,春季插班招生就讀除縣外回原籍(限學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城區一年以上)、軍轉和正式編制的機關企事業工作人員的工作調動外,其他情況不安排插班就讀。
秋季插班就讀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有學位;二是符合插班條件。在有學位的前提下,按戶籍,房產,進城經商務工隨遷子女的順序安排入學,若城區中心的學校學位不足,按相對就近的原則安排到周邊有學位的學校就讀或回原籍就讀。
5.特長生入學。符合招收特長生資質的初中學校,於5月18日前向教育行政部門報送特長生招生方案,經審核批准後,方可執行。特長生招生限起始年級,原則上不超15人,且招生對象為城區小六在籍畢業生,並經過公開選拔,學校招生領導小組集體商定,報教育局基礎教育股備案後方可錄取。
6.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縣城經商或務工,並且在縣城實際租房居住,相關證件未達到規定要求的對象。在符合招生條件的對象錄取完畢後,若有空餘學位,攜相關材料到就讀學校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實行電腦隨機派位。若沒有空餘學位或搖號未中者回原籍就讀。
五、招生工作要求
(一)教育局、縣紀委監委駐教育局紀檢監察組
1.統籌組織全縣招生工作,並加強招生過程監管和督查。
2.對各中心學校及招生學校進行業務指導。
3.相關政策制定及解讀。
4.對申請學位互換進行審批。
5.對招生結果進行備案。
6、紀檢派駐組組織相關部門,對違規招生情況進行核查問責。
(二)中心學校
1.中心學校成立專門的招生工作小組,校長為本轄區內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業務校長及相關工作人員為直接責任人,制訂招生工作實施方案並交教育局備案。
2.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指導、監管本轄區內各招生學校招生工作,及時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及矛盾調處工作。
3.中心學校牽頭組織監督相關部門對有戶籍、有房產、招商引資、重點項目工程、各類優撫對象的材料進行審核和實地考核,並對審核結果簽字負責。
4.按時分類簽字(蓋章)上報各類錄取花名冊。
5.完成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民辦學校
1.成立招生工作小組,按時按質上報相關材料。
2.初一年級主要招收城區生源,在錄完城區生源後,若有剩餘學位可適當接收農村生源。
3.嚴禁以任何方式進行掐尖招生。
4.完成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公辦學校
1.要成立專門的招生工作小組,校長為該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副校長及相關工作人員為直接責任人,制訂招生工作實施方案、應急預案交中心學校和教育局備案。
2.對有小產權房、有備案合同房產及經商務工的生源對象,由招生學校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入戶逐個核實是否實際居住、經營,並將核實過程以圖文的形式予以保存,核查結果交中心學校備案。
3.接受學生或學生家長申請學位,收集招生材料,分類整理及網上申報。
4.按時按質上報各類別招生對象的相關材料並妥善保存,以便最終審核時備用。
6.各中小學校設立招生諮詢窗口,務必做到招生政策宣傳、解釋到位;各小學在招生工作開始前要召開好小六畢業生家長會,向家長宣傳今年初一招生政策和操作流程。
7.受理學位互換申請。錄取結束後,雙方家長自願申請、雙方學校分管副校長或校長簽署意見,經教育局審批同意後方可互換學位。互換學位的學校只限納入城區招生管理的學校。
8.各學校所有招生對象的詳細材料保存至2020年8月31日。
9.完成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工作紀律
嚴格按照《邵東縣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邵辦文〔2019〕60號)和《邵東縣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追責辦法》執行。
七、對2018年招生區域的補充說明
梅嶺小學和紅旗小學的本地戶籍分流到城區四中。楓安學校老應山村、興隆村、太和村本地戶籍分流城區一中,其餘本地戶籍分流到城區四中。梅嶺小學、紅旗小學、楓安學校非本地戶籍生源符合“四有”條件,則按“四有”條件錄取,不符合“四有”條件,則按“非四有”條件錄取。
八、本《細則》由邵東縣教育局解釋。未盡事宜,由局招生工作組集體研究決定。
邵東縣教育局
2019年5月14日
城區中小學招生區域
城區一中:戶籍和房產在金龍大道與邵東大道和人民路交點以東;邵東大道與紅嶺路和金龍大道以南;紅嶺路與荷花路和邵東大道交點以東;荷花路與紅嶺路和邵水河交點以南;東側以邵水河走向為界。
城區二中:戶籍和房產在興和大道與金龍大道交點至公園帝景一帶以南;金龍大道與興和大道和衡寶路交點以西;衡寶路與金龍大道和紅嶺路交點以南;紅嶺路與衡寶路和邵東大道交點以西;邵東大道與紅嶺路和金龍大道以北;金龍大道和與邵東大道和人民路交點以西。
城區三中:戶籍和房產在興和大道與紅嶺路交點以北;紅嶺路與興和大道和北嶺路交點以西;北嶺路與紅嶺路和新鋪路交點以南;新鋪路與北嶺路和錦繡路交點以東;錦繡路與新鋪路交點以南。
城區四中:戶籍和房產在紅嶺路與興和大道和鐵路線交點以東;興和大道與金龍大道和紅嶺路交點以南;金龍大道與興和大道和衡寶路交點東;衡寶路與金龍大道和紅嶺路交點以北;紅嶺路與荷花路和衡寶路交點以西;荷花路(含東端延伸段)與紅嶺路和解放路交點以北;解放路(含北端延伸段)以西;鐵路線以南。
城區五中(原宋家塘中學):戶籍和房產在錦繡路與新鋪路交點以北;新鋪路與北嶺路和錦繡路交點以西;北嶺路與紅嶺路和新鋪路交點以北;紅嶺路與北嶺路和鐵路線交點以西;鐵路線與金龍大橋與金龍大道和紅嶺路交點以南;金龍大橋北段沿320線延伸至碧桂園東側公路以西;宋家塘小學和杏園小學畢業生全部升入宋家塘中學就讀。
城區一完小:金龍大道與人民路和邵東大道交點以東; 人民路與解放路和金龍大道交點以北;解放路與人民路和荷花路延伸段交點以西;荷花路延伸段與解放路和桃園路交點以南;桃園路與荷花路和衡寶路交點以東;衡寶路與桃園路和邵東大道交點以南;邵東大道與金龍大道和衡寶路交點以南。
城區二完小:新輝路與永興路交點以北;永興路與新輝路和衡寶路交點以西;衡寶路與永興路和興和大道交點以西;興和大道與衡寶路和永興路交點以北;永興路與昭陽大道和興和大道交點以西;昭陽大道與永興路和汽車西站西側無名路交點以南;汽車西站西側無名路以西;錦繡路與汽車西站西側無名路交點以南;錦繡路西端沿自上線延伸。
城區三完小:昭陽大道與永興路和紅嶺路交點以南;永興路與昭陽大道和興和大道交點以東;興和大道與永興路和衡寶路交點以南;衡寶路與興和大道和金龍大道交點以東;金龍大道與衡寶路和邵東大道交點以東;邵東大道與金龍大道和衡寶路交點以北;衡寶路與邵東大道和桃源路交點以北;桃源路與衡寶路和荷花路交點以西;荷花路與桃源路和建設路交點以南(含沿線的教育局、規劃局、人民銀行、特殊學校);建設北路與荷花路和荷田路交點以西;荷田路與紅嶺路和建設北路交點以南;紅嶺路與荷田路和昭陽大道交點以西。
城區四完小:昭陽大道與汽車西站西側無名路和建設北路交點以北;汽車西站西側無名路以東;新鋪路與景秀路和北嶺路交點以東;景秀路與洗車西站西側無名路和新鋪路交點以南;北嶺路與新鋪路和金龍大道交點以南;金龍大道與北嶺路和鐵路線交點以東;鐵路線以南;建設北路與昭陽大道和鐵路線交點以西。
城區五完小:荷花路(含延伸段)與建設北路和解放路交點以北;建設北路與荷花路和荷田路交點以東;荷田路與紅嶺路和建設北路交點以北;紅嶺路與荷田路和昭陽大道交點以東;昭陽大道與紅嶺路和S315線交點以南;東側以地圖上劃線為參考。
湖塘小學:新輝路與永興路交點以南;永興路與新輝路和衡寶路交點以東;衡寶路與永興路和金龍大道交點以南;金龍大道與衡寶路和人民交點以西;人民路延伸至氮肥廠處以北。
城南小學:人民路與解放路和金龍大道交點以南;西以金龍大道為界;解放路與人民路和荷花路延伸段交點以東;荷花路延伸段與解放路和邵水河交點以南;東邊和南邊以邵水河走向為界;老應山村。
杏園小學:衡寶路與景秀路和G60高速路交點以東;景秀路與衡寶路和新鋪路交點以北;新鋪路與景秀路和北嶺路交點以西;北嶺路與新鋪路和金龍大道交點以北;金龍大道北端(含沿G320走向)延伸至碧桂園東側以西。
宋家塘小學:景秀路與衡寶路交點以北;衡寶路與景秀路和G60高速路交點以西;西和北以G60高速路為界。
裡安學校:建設北路與昭陽大道和鐵路線交點以東;建設北路與昭陽大道交點至S315與桃園路交點以北;桃園路延伸段與S315和昭陽大道交點以西;昭陽大道與桃園路延伸段和綠汀大道交點以北;綠汀大道與昭陽大道交點北延伸段以西。
昭陽小學:綠汀大道以東,及原來的5個自然村。
以下區域作為調整招生區域過渡區,小學一年級:雅閣豪苑和天貿花園兩個小區可選擇裡安小學或城區五完小就讀;金泉社區和明珠小區可選擇城區四完小或裡安小學;金宬花苑可選擇城區五完小或裡安小學;冒家牌原居民子女,就讀學生有哥哥姐姐在城區二完小就讀的,可選擇城區二小就讀,其他到湖塘小學;城東社區的解放路、荷花路、桐江河、東風路延伸線所圍成的區域可選擇城南小學或一完小就讀。三星塘原居民子女初中可選擇城區二中。
初一招生日程安排
第一批次:四有類生源
操作程序 | 時 間 | 工作內容 | 具體要求 |
1 | 5月14日 | 開會、培訓 | 召開城區中小學招生工作會議,業務培訓會議。 |
2 | 5月14—17日 | 宣傳招生政策 | 各學校多途徑宣傳招生政策,讓家長了解招生信息,熟悉初一招生報名流程; |
3 | 5月16--17日 | 召開家長會 | 各小學召開六年級畢業班家長會,宣講政策 |
4 | 5月18日— 21日 | 學校初審 網上報名 | 戶籍類和房產類生源攜戶口簿等材料到初中學校申請學位 ,經招生學校初審合格後,由招生學校登錄“報名系統”( https://sd.hnxuexi.cn)填報信息。 |
5 | 5月22—24日 | 各職能部門審核材料 | 各職能部門審核每一份材料的真偽、遷移辦理時間等主要信息,並對審核結果簽字負責; |
6 | 5月25--27日 | 學校初審 網上報名 | 符合“有進城經商務工類證件”的生源攜戶口簿、工商營業執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等材料到初中學校申請學位,經招生學校初審合格後,由招生學校登錄“報名系統”( https://sd.hnxuexi.cn)填報信息。 |
7 | 5月28--30日 | 各職能部門審核材料 | 各職能部門審核每一份材料的真偽、遷移辦理時間等主要信息,並對審核結果簽字負責; |
8 | 5月31日— 6月2日 | 學校複審 | 招生學校依據各職能部門的審核結果,複審每一份材料的證據鏈,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在網上進行預錄取 |
9 | 6月3日 | 中心學校複核 | 中心學校對本轄區內各學校的預錄取結果進行復核,並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在網上進行審核,報教育局備案。 |
10 | 6月4日 | 提交預錄取材料 | 以中心學校為單位將預錄取花名冊簽字(學校分管招生副校長、校長、中心學校業務副校長)蓋章,並提交一份到教育局。 |
11 | 6月4日 | 教育局備案 | 教育局對“四有”類生源錄取結果進行備案。各學校在校門口張榜公示預錄取結果,同時公佈剩餘學位數。家長可網上查詢錄取結果,也可以前往學校門口查詢錄取結果。 |
初一招生日程安排
第二批次 非四有類生源
1 | 6月13—15日 | 網上申請學位 | 學生或家長根據各學校剩餘學位數的情況,攜相應證件材料向招生學校申請學位,申請成功後由招生學校登錄報名系統(https://sd.hnxuexi.cn)填報信息。 |
2 | 6月22--24日 | 電腦隨機派位(搖號) | 申請學位數超過學位剩餘數的學校電腦搖號錄取。 |
3 | 6月26日 | 公示搖號結果 | 公證處和學校對搖號錄取結果進行公示。學生、家長登陸網上查詢錄取狀態 |
4 | 6月27日 | 提交預錄取材料 | 以中心學校為單位將第二批次預錄取花名冊簽字(學校分管招生副校長、校長、中心學校業務副校長)蓋章,並提交一份到教育局。 |
5 | 6月28日 | 教育局備案 | 教育局對第二批次錄取結果進行備案。 |
6 | 6月28日-7月3日 | 搖號未中籤的學生到有學位的城區五中(原宋家塘中學)或城區六中(原黃陂橋中學)申請學位,直接錄取。 | |
7 | 8月19日-8月21日 | 插班生招生 | 漏報的、符合插班就讀條件的學生到有學位的學校申請學位。 |
小一招生日程安排
第一批次:有戶籍、有房產類生源
序號 | 時間 | 工作內容 | 具體要求或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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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月14日 | 開會、培訓 | 召開城區中小學招生工作會議,業務培訓會議。 |
2 | 5月14— 17日 | 宣傳招生政策 | 各學校多途徑宣傳招生政策,讓家長了解招生信息,熟悉小一招生報名流程; |
3 | 5月18日 8:00 至 5月21日24:00 | 有戶籍、有房產類生源網上申請學位 | 有戶籍、有房產、招商引資、重點工程項目類生源攜帶相關證件到就讀學校申請學位;申請成功後由招生學校登錄報名系統(https://sd.hnxuexi.cn)註冊報名。 |
4 | 5月22— 25日 | 各職能部門審核材料 | 各職能部門審核每一份材料的真偽、遷移辦理時間等主要信息,並對審核結果簽字負責 |
5 | 5月26日 | 學校複審 | 招生學校依據各職能部門的審核結果,複審每一份材料的證據鏈,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在網上進行預錄取 |
6 | 5月27日 | 中心學校複核 | 中心學校對本轄區內各學校的預錄取結果進行復核,並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在網上進行審核,報教育局備案。 |
7 | 5月28日 | 提交預錄取材料 | 以中心學校為單位將預錄取花名冊簽字(學校分管招生副校長、校長、中心學校業務副校長)蓋章,並提交一份到教育局備案。 |
8 | 5月29日 | 教育局備案 | 教育局對有戶籍和有房產類生源的錄取結果進行備案。各學校在校門口張榜公示預錄取結果,同時公佈剩餘學位數。家長可網上查詢錄取結果,也可以前往學校門口查詢錄取結果。 |
9 | 5月29— 31日 | 學校初審 網上報名 | 符合“有進城經商務工類證件”的生源攜戶口簿、工商營業執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等材料到就讀學校申請學位,經招生學校初審合格後,由招生學校登錄“報名系統”( https://sd.hnxuexi.cn)填報信息。 |
10 | 6月1--5日 | 各職能部門審核材料 | 各職能部門審核每一份材料的真偽、遷移辦理時間等主要信息,並對審核結果簽字負責; |
11 | 6月10— 13日 | 學校複審 | 招生學校依據各職能部門的審核結果,複審每一份材料的證據鏈,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在網上進行預錄取 |
12 | 6月14日 | 中心學校複核 | 中心學校對本轄區內各學校的預錄取結果進行復核,並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在網上進行審核,報教育局備案。 |
13 | 6月15日 | 提交預錄取材料 | 以中心學校為單位將預錄取花名冊簽字(學校分管招生副校長、校長、中心學校業務副校長)蓋章,並提交一份到教育局。 |
14 | 6月16日 | 教育局備案 | 教育局對符合“有進城經商務工類證件”的生源錄取結果進行備案。各學校在校門口張榜公示預錄取結果,同時公佈剩餘學位數。家長可網上查詢錄取結果,也可以前往學校門口查詢錄取結果。 |
小一招生日程安排
第二批次
序號 | 時間 | 工作內容 | 具體要求或做法 |
1 | 8月15日 | 發佈第二階段招生公告 | 通過教育局官網、微信公眾號及各學校的宣傳平臺發佈第二階段招生公告及城區各小學剩餘學位數 |
2 | 8月19--21日 | 第二批次網上報名 | 符合條件的戶籍類、房產類、進城經商務工類的漏報生源及不完全符合戶籍、房產、進城經商務工條件的對象視各學校剩餘學位情況攜相關材料到就讀學校申請學位,並由招生學校完成網上報名。 |
3 | 8月22 ---25日 | 職能部門審核 | 各職能部門審核每一份材料的真偽、遷移辦理時間等主要信息,並對審核結果簽字負責。(含回原籍和回邵東城區插班就讀類生源材料) |
4 | 8月26日 | 學校錄取 中心學校複核 | 學校對符合就讀條件的生源進行預錄取,中心學校對符合就讀條件的生源在網上完成審核,並報教育局備案 |
5 | 8月27日 | 公示並上報材料 | 各學校對第二批次錄取的生源進行公示。以中心學校為單位將第二批次錄取花名冊(簽字蓋章)送教育局一份。 |
6 | 8月28日 | 備案 | 教育局對第二批次錄取結果進行備案 |
7 | 8月29日 | 整理數據 | 對不完全符合戶籍、房產、進城經商務工條件的對象數據進行整理,建立搖號錄取數據庫。 |
8 | 8月30日 | 搖號錄取並公示 | 對申請學位人數超過學位剩餘數的學校進行搖號錄取,同時公示搖號錄取結果。 |
9 | 8月31日上午 | 學籍查重 | 各學校進行小一新生學籍查重 |
10 | 8月31日下午 | 教育局備案 | 對小學錄取結果(含回原籍、軍轉工調、人才引進、招商引資、重點項目拆遷工程)進行備案。學生、家長登陸網上查詢錄取狀態 |
11 | 9月1日 | 入學 | 新生報名入學 |
注:招生區域圖請點擊下面“查看原文”在附件裡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