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支付清算相關規定,平安銀行再遭央行大額罰單


違反支付清算相關規定,平安銀行再遭央行大額罰單

支付之家網(ZFZJ.CN) 眾所周知,自2016年互金整治以來,關於支付清算領域的專項整治檢查不斷,罰單也時有發生。

據界面新聞消息,央行溫州市中心支行日前公開的一張行政處罰單顯示,平安銀行溫州分行因存在3項支付違規事項被處以罰款570.7萬,沒收違法所得169.1萬,罰沒金額合計739.8萬。從罰單金額來看,這是今年以來監管開出的第二大支付罰單,僅次於易寶支付今年2月份被罰的942.43萬元。

違反支付清算相關規定,平安銀行再遭央行大額罰單

具體來看,平安銀行溫州分行此次違規被罰主要因為三方面:

一是存在為非法平臺提供支付服務等違反有關清算管理規定的行為,這也是本次罰單最核心的一項。監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1,691,174.82元,並處罰款人民幣5,376,880.63 元。

二是存在利用內部過渡戶辦理客戶備付金互轉的行為,監管根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處罰款人民幣3萬。

三是為單位商戶設置個人賬戶作為收單賬戶,根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監管給予警告,處罰款人民幣30萬元。

對此,平安銀行方面稱已完全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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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之家網瞭解到,此前平安銀行已經因為“支付結算”問題受到過人民銀行的公開處罰,罰單超千萬級。

2018年3月16日,央行官網發公告稱,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金融監管的工作要求,整肅支付清算市場秩序,防範支付風險,央行於2017年7月至9月,先後對中國民生銀行廈門分行(新興支付清算中心)、平安銀行開展了支付清算業務執法檢查。

其中,平安銀行存在違反清算管理、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等違法違規行為。

央行綜合考慮平安銀行違法違規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規章規定,對平安銀行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303.61萬元,並處罰款1030.81萬元,合計處罰金額1334.41萬元。

彼時,央行稱將繼續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持續加強支付結算市場監管,從嚴懲處支付結算違法違規行為,保障支付市場的持續、穩定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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