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套路貸”的錢到底要不要還?終於有定論了!

銀行 法律 金融 臨澧公安 2019-05-10
借了“套路貸”的錢到底要不要還?終於有定論了!

前不久,國家公安部在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發佈了關於“遭遇‘套路貸’,錢怎麼算?”的權威答覆。

回覆全文

套路貸本質上屬於違法犯罪行為,在實施的過程中不僅破壞金融管理秩序,還伴隨產生多種違法犯罪行為,嚴重侵害受害人的人身權、財產權,其簽訂的虛假合同及惡意壘高的債務一律不受法律保護。

也就是說,因套路貸揹負上的債務,借款人一分錢都不!用!還!

例如:“男子借7000元遭"套路貸" 一年連本帶息滾到300萬”。

這裡,無論是本金7000元還是利滾利得來的300萬,統統都不用還了。

不僅不用還,那些參與了“套路貸”的人,也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這對於那些備受“套路貸”摧殘的借款人來說,無疑是一個喜大普奔的好消息。

畢竟“套路貸”實在是害人不淺!

什麼是套路貸?

“套路貸”,顧名思義,並不是為了貸款,而是為了套路。“套路貸”絕不是小額貸款、普惠金融,“軟暴力”犯罪、黑惡勢力犯罪往往伴隨其而生。近幾年,“套路貸”在全國範圍內亂象頻現,讓一些人不僅揹負著遠高於借款本金的鉅額債務,還承擔著隱私被洩露、被騷擾、被跟蹤、甚至被非法拘禁的困擾。因此,社會危害極大,不僅影響金融市場秩序,還危害公共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

借了“套路貸”的錢到底要不要還?終於有定論了!

家住安徽合肥的汪女士遭遇了“套路貸”,被“套路貸”徹底毀掉了生活。起因是她相信了電梯裡的一則小廣告,隨後,她從最初的打算借款7000元錢,幾個月後變成了被要求還款70萬。

汪女士說,今年3月,她在電梯裡看到一則“零用貸”的小廣告,因為當時正急需一些資金週轉,於是,汪女士試著聯繫對方借款。

簡單的信息登記之後,貸款公司讓汪女士簽了一張空白合同,並讓汪女士按上了手印,很快就放了款。

借了“套路貸”的錢到底要不要還?終於有定論了!

借了7000元卻被扣了1600元的手續費,急於用錢的汪女士也就認了。但是,讓她沒有想到的是,當她還款到第三個星期的時候,對方稱王女士已逾期1天。見汪女士還不上錢,對方又介紹她去其他貸款公司貸款來還債。

而這期間,王女士不僅遭遇到這些貸款公司言語辱罵、電話騷擾,甚至恐嚇。

借了“套路貸”的錢到底要不要還?終於有定論了!

幾輪以貸還貸下來,汪女士的欠款越滾越多,為了保自己和家人平安,車子和房子都已經盤進去了,數十年辛辛苦苦積攢下來的財產被瞬間掏空。

“套路貸”究竟是如何一步步“套路”借款人的呢?

1

虛假信息誘導借款人貸款

2

巧立名目收取費用

借款人填完信息後,又以“服務費”“保證金”“中介費”等為由向借款人額外收取費用或者直接從借款本金里扣除部分金額。

3

故意讓借款人逾期或肆意認定違約

到了還款日期時,貸款公司又以“系統信息錯誤”“人不在本地”為由拒絕借款人按時還款。

4

惡意壘高債務

等到借款人無力償還時,這些非法貸款公司又會借款人介紹到其他貸款公司,讓借款人借新錢來還舊賬,或者直接逼迫借款人簽下虛高的欠條。

5

暴力催收

一旦借款人還不上錢,就採取騷擾、威脅、暴力等違法行為逼迫借款人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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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套路貸”不是貸,而是犯罪。它與正常的銀行借貸和民間借貸有本質區別,其往往以侵吞被害人財產為目的,伴隨著非法手段。

1、在未經律師審查的情況下,不要參與交易結果過分複雜的民間借貸。因為交易結構越複雜,可能涉及的風險點就越多。確實需要以此種形式進行民間借貸融資的,應聘請專業的律師對借貸過程、相關法律文件等內容進行審核,並提出專業的法律風險防控意見。

2、在民間借貸的任何一個階段,都要牢固樹立“收款有收據”的意識,即使固定保存相關證據。對於付款後不提供相關收據的要求,應明確予以拒絕或者要求以銀行轉讓的方式實現,並在轉賬時註明款項的用途。

3、如果已經被“套路貸”,應首先確保自身的人身安全,避免與“套路貸”的行為人單獨接觸。對於實施“套路貸”的行為人從事的威脅、勒索、收取高額利息及違約金的行為,應積極向公安機關、律師尋求援助,切勿逞強硬抗。

借了“套路貸”的錢到底要不要還?終於有定論了!

END

編輯:舒 佳

審核:羅立傑

來源:今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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