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祕銀行不良“假出表” 新花樣

銀行 金融 投資 盤點 財經 中國證券報 2018-12-21

(上接A01版)監管會要求銀行補充總資本或減少風險資產規模。不良率高到了一定的程度,銀行業務會全面受限。這也解釋了為何部分銀行明知違規也要鋌而走險。

“飲鴆止渴”

據瞭解,原銀監會先後在《關於進一步規範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資產轉讓業務的通知》(銀監發[2010]102號)、《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規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收購業務的通知》(銀監辦發[2016]56號)、《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規範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資產收益權轉讓業務的通知》(銀監辦發[2016]82號)中對各種“假出表”行為進行了約束。例如,102號文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使用理財資金直接購買信貸資產,56號文要求資產管理公司不得為銀行業金融機構規避資產質量監管提供通道,82號文要求出讓方銀行不得通過本行理財資金直接或間接投資本行信貸資產收益權,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擔顯性或者隱性回購義務。這些規定為不良資產“假出表”設立紅線。

而近期相關部門對銀行隱匿不良,不良資產“假出表”監管加碼。種種跡象表明飲鴆止渴觸犯紅線或面臨嚴厲處罰。

國家審計署網站公佈《2018年第三季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結果》,其中,在公佈的問題中,6個省份的金融機構存在掩蓋不良貸款、撥備覆蓋率低等問題。12月10日銀保監會發布蘇州銀監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蘇州銀監罰決字〔2018〕6號(公開表),公開表顯示蘇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不良資產非潔淨出表(也即文中“假出表”)。

聯訊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奇霖表示,不良騰挪出表不是個新問題,但是各種監管規定趨嚴尤其是90天以上逾期都納入不良以後,部分銀行的不良率出現了大幅上升。銀行不良資產問題暴露,有利於監管層瞭解真實的情況並且制定相應的政策,有助於監管“排雷”。業內人士表示,隱匿不良,不良資產“假出表”無疑飲鴆止渴,觸犯監管紅線必將面臨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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