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版權:根除盜版的良藥,引領音樂開放時代

音樂 藝術 法律 阿里音樂 前沿泛觀察 前沿泛觀察 2017-09-06

曾幾何時,網絡是盜版的天下,音樂作品也深受盜版之害。隨著國家法律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加強,音樂版權也逐漸得到重視,從最嚴版權令頒佈到獨家版權模式的成熟運作,一個為知識、為版權付費的成熟時代已然到來。

網絡音樂侵權亂象曾是中國音樂市場頑疾

對數以億計的中國網民來說,免費從互聯網下載音樂,已經習以為常,可能根本沒想過要付費,然而在歐美等國家,出於對知識產權的尊重,付費聽歌卻是一種主流方式。

獨家版權:根除盜版的良藥,引領音樂開放時代

從保護知識產群的角度來說,現在免費不代表永遠免費,下載音樂走進“付費時代”是大勢所趨,只有充分保護了權利人的利益才激發他們更多創作的熱情;從法律角度來說,國內已經出臺多部法律法規規範音樂版權,從《著作權法》到《互聯網著作權行政保護辦法》、《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直至被稱為網絡音樂最嚴版權令的《關於責令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國家一直重視版權,並加強了對網絡盜版侵權的打擊力度。

2015年以後,在“最嚴版權令”下,盜版歌曲大規模下線,數據顯示,在規定時間內,各網絡音樂服務商共下線未經授權的音樂作品220餘萬首,極大地解決了音樂平臺侵權問題。

獨家版權是遏制盜版侵權亂象的對症之藥

隨著網絡音樂版權保護的日趨嚴格,侵權現象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但是侵權事件仍然層不出窮。究其原因,既與數字音樂本身具有易存儲、易複製的特點使得侵權盜版很容易有關,也與互聯網版權保護機制不健全,互聯網音樂領域尚未形成有效的版權收益機制有關。音樂侵權盜版依然是制約網絡音樂產業發展的突出問題。

獨家版權:根除盜版的良藥,引領音樂開放時代

互聯網音樂產業的核心是版權,保護網絡音樂版權,實現網絡音樂的全面正版化並非是最終目的,而是要在實現正版化的基礎上,促進音樂創作的繁榮和音樂產業的發展,最終讓社會公眾享有更好的文化產品服務。在國家加強產權保護的同時,眾多音樂網站和移動平臺也已經紛紛行動起來,或通過簽訂長期版權合作協議,獲得穩定的版權作品,或簽訂授權協議謀求獨家版權,開始建立其各自的版權庫,進而實現數字音樂的全面正版化。

從某種意義上說,“獨家版權”是根治盜版惡疾的一劑良藥,是有效提速正版化的階段性措施,有利於規範市場,教育用戶,最終把音樂市場做大多方收益。如果有合適的模式,用戶是願意為音樂付費的,而開發這個合適模式的任務就落在了音樂平臺身上,而獲取版權是音樂平臺進行模式開發的先決條件。獨家版權不是獨佔版權,平臺獲得版權的目的在於將作品的功能最大化,必然會對作品進行開發,而轉授權即是讓音樂作品更廣泛傳播的重要方式。

獨家不是獨佔,轉授權模式催生音樂版權開放生態

轉授權模式,就是一家數字音樂服務商把自身擁有的部分獨家版權資源通過合作、售賣和贈送等形式,把獨家版權分享給其他的數字音樂服務商或者音樂平臺。轉授權模式也是國際上的通用做法,並無法律上的障礙。如德國在《聯邦德國著作權即有關保護權的法律》中就將作品的傳播權進行了明確規定,如果權利人同意以讓與形式讓作品進入流通領域,則允許對該作品的再次傳播。其《著作權》法第35條就規定經著作權人同意,獲得授權的權利人可將授權而來的權利分許他們。《俄羅斯著作權與領接權法》第31條規定,“依著作權合同轉授的權利可以全部或部分地再授予他人”。

獨家版權:根除盜版的良藥,引領音樂開放時代

轉授權模式不僅給數字音樂服務商們帶來利益的共享,也給用戶帶來極大的便利。該模式正在被主要平臺接受和認可,一方面保護和尊重了正版權益,另一方面通過多方合作分銷,共同承擔版權費用的同時對優質音樂資源進行合理分發和配置。困擾一些平臺的內容問題得以迎刃而解,各家可以靠自身的產品優勢來進行良性和差異化競爭,音樂產業的分工也在數字時代得到優化與升級,最終實現音樂版權內容效益的最大化,推動整個行業的正向健康發展。

當前,阿里音樂、太合音樂、騰訊音樂等主流數字音樂平臺都已在正版化佈局上深耕已久,在版權轉授權方面也形成了較成熟的商業運營模式。騰訊音樂娛樂集團作為推動國內數字音樂正版化的行業先驅,擁有全球範圍內的版權戰略合作優勢。2015年10月,騰訊音樂娛樂與網易雲音樂達成了國內首例版權分授權合作,截至目前,騰訊音樂娛樂集團已與網易雲音樂、太合音樂集團、唱吧、映客、快手以及Apple Music、Spotify、KKBOX等十餘家平臺達成音樂版權轉授權合作,同時開放旗下錄音版權和詞曲版權,涉及國內音樂平臺、K歌平臺、直播平臺、視頻網站、手機終端廠商以及國際音樂平臺等多個類目,版權合作範圍之廣、領域之多,也再次彰顯了自身的開放性姿態以及國內網絡音樂行業版權運營的不斷進步。其中,騰訊音樂娛樂集團與網易雲音樂版權轉授權規模超500萬首,涉及40餘個廠牌。雙方洽談中,騰訊提供所有版權資源供網易雲音樂自由選擇。各大數字音樂平臺之間的版權合作,是轉授權模式的成功嘗試。

對廣大用戶來說,不用下載多個音樂APP或者同時使用多個在線音樂平臺,只需通過一個平臺就可以獲取想要的音樂作品,是轉授權模式重要價值在終端的最直接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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