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口鮁魚圈法院執結一起強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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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營口市鮁魚圈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執行三庭庭長宋玉春的部署下,執行三庭全體十餘名執行幹警,對位於鮁魚圈區03-大廈小區B20#樓-462室進行了強遷工作。

此次執行強遷,邀請遼寧省人大代表、區人大代表、區政協委員、公證處工作人員、派出所民警、社區工作人員、小區物業人員等進行現場見證,形成強大的衝擊震懾作用,與此同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各界人士見證整個執行過程,能夠有效的監督、多方聯動、聽取建議、合力破解“執行難”,並讓整個執行過程在陽光下運行,使得人民法院執行權威得到了有效樹立。

當日上午11時許,十餘名執行幹警經過2個多小時的緊張工作,將被執行人屋內全部物品妥善安置在出租房屋內,強遷工作順利執結。

營口市鮁魚圈區人民法院副院長於永威介紹,執行案件中的強遷、騰房是執行工作中的突出問題,成為一些法院不敢去碰觸的“硬骨頭”。鮁魚圈區人民法院集中執行了一系列強遷、騰房案件。此次執行依據本院作出的(2017)遼0804民初2116號民事判決書,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原告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口分行對被告設定的抵押物享有優先受償權,判決生效後,被告沒有按照判決書確定的義務履行,本院依法對抵押物進行強遷、拍賣。強遷之前,被執行人不積極配合,躲避司法工作人員,本院通過協調公安、社區等部門,找到被執行人,通過協商,為被執行人租了一套房屋,妥善安置。

周晨陽 遼瀋晚報記者劉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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