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齊下有實效 四天執結涉公職人員案'

法律 跳槽那些事兒 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9-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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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萍鄉市湘東區人民法院通過採取多項有效措施,用時四天成功執結一起涉公職人員的民間借貸糾紛案,為申請人將5萬元標的額全部執行到位,受到申請人的高度讚揚。

申請人彭某與被執行人肖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法院判決,肖某需要償還彭某欠款5萬元。在判決生效後,肖某未依法履行義務。彭某便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據申請人提供線索表示肖某系某鄉鎮政府的工作人員。

在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承辦法官“三步走”推進該案的執行。一是拘傳肖某到法院瞭解其工作和家庭狀況,要求其及時履行義務以及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後果;二是及時前往肖某的工作單位,向其領導反饋肖某的涉執情況並建議其單位領導做肖某的思想工作,想盡辦法履行該案義務;三是前往肖某的父母家,介紹肖某涉案情況並建議父母親想辦法幫助肖某度過難關,不要因小失大,避免肖某因該案而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限制高消費,甚至因此被法院司法拘留而對工作產生影響。

通過以上措施,肖某表示一定想辦法籌錢還款,其所在單位領導也表示會積極配合法院的執行工作,在政策允許範圍內盡力幫肖某。肖某的父母親表示作為一名公職人員,其兒子涉執行案未履行確實對不起申請人,也是一件很失理,於法有悖,他們一定想辦法儘快籌錢,爭取一週內幫兒子履行義務。

在案件進入執行程序的第4天后,肖某及其單位分管領導一同前來法院辦理繳納標的款的手續,請求法院及時結案。肖某積極面對執行案件的行為也感動了申請人彭某,彭某自願放棄了墊付的訴訟費和相關利息。彭某在提交結案申請書時,高興的對承辦法官說:“真的想不到這個案子可以在4天內就拿到錢,原本以為這個案件會遲遲沒有結果。法院現在的執行力度真的很強,也做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為申請人,要為法官的公正高效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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