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遼寧將統一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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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遼寧省政府下發《關於整合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遼寧決定整合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制度,建立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今年9月底前,全省各市要制定出臺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的具體實施方案;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在市級行政區域內實現覆蓋範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和基金管理統一。

2年內統一城鄉居民繳費標準

據瞭解,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覆蓋範圍包括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所有應參保(合)人員。根據《實施意見》,遼寧將繼續實行個人繳費與政府補助相結合的籌資方式,鼓勵集體、單位或其他社會組織給予扶持或資助。在提高財政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

《實施意見》要求合理確定城鄉統一的成年及未成年居民(包括學生)個人繳費標準,整合後城鄉居民實際人均籌資和個人繳費不得低於現有水平。對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以及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貧困群體參保的個人繳費部分,繼續按規定給予補助。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差距較大的地區,可採取差別繳費的過渡辦法,並在2年內統一城鄉居民繳費標準。

將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納入醫保

《實施意見》還要求合理確定城鄉居民醫保起付線、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額等待遇標準,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對統籌區域內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連續計算起付線。

完善不同級別醫療機構的醫保差異化支付政策,促進分級診療。建立健全城鄉居民醫保門診費用統籌和支付機制,重點保障群眾負擔較重的多發病、慢性病,把高血壓、糖尿病等門診用藥納入醫保報銷。

大病保險最低支付比例不低於60%

統一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原則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最低支付比例不低於60%,合規醫療費用每增加5萬元支付比例提高5%,最高支付比例控制在70%;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醫療費用補償不設封頂線。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保障範圍與基本醫保相銜接,對基本醫保以外列入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合規醫療費用範圍的特殊保障項目,可由省級醫保、財政等部門結合實際,另行確定相關待遇標準。

年底前設立市級醫保基金財政專戶

年底前,在市級行政區域內實現基金管理、政策制度、醫療服務協議管理、經辦服務、信息系統的統一,並設立市級城鄉居民醫保基金財政專戶(或財政專戶分賬戶);2020年底前,實現基金統收統支。

《實施意見》要求整合城鄉居民醫保經辦機構、人員和信息系統,規範經辦流程,提供一體化的經辦服務。推進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一站式”即時結算。完善異地就醫直接結算信息系統,將提供異地就醫結算服務納入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內容。

結合基金預算管理,全面推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按人頭付費、按床日付費、總額預付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的複合支付方式,開展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DRGs)試點。

通過人臉識別等監督檢查定點醫療機構

全省將通過智能監控、大數據篩查、人臉識別等信息技術手段,實現對定點醫藥機構監督檢查全覆蓋。建立完善舉報平臺,規範舉報處理流程,落實舉報獎勵措施,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監督。

嚴格執行醫保服務協議,堅決遏制過度治療、過度檢查、低標準入院、分解住院等違規行為。推進醫保智能審核和電子病歷應用,促進定點醫療機構合理診療、合理用藥。

瀋陽晚報、沈報融媒記者方月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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