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為支原體肺炎(ICD - 10 : J15.7)。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床診療指南-小兒內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諸福棠實用兒科學(第7版)》(人民衛生出版社)
1.年齡為6月-14歲。
2.咳嗽突出而持久。
3.肺部體徵少而X線胸片改變出現早且明顯。
4.使用青黴素無效,大環內酯類抗生素治療效果好。
5.外周血白細胞數正常或升高。
6.血清肺炎支原體 IgM 抗體陽性或血清冷凝集滴度> 1:32 或咽拭子分離支原體陽性,可作為臨床確診的依據。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床診療指南-小兒內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諸福棠實用兒科學(第7版)》(人民衛生出版社)
1.大環內酯類抗生素(遵循兒科用藥的方法)。
2.對症治療(如霧化吸入)。
(四)標準住院日為7-14天。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 ICD - 10 : J15.7 支原體肺炎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只要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床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六)入院後1-2天
1.必須檢查的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
(2)C反應蛋白(CRP);
(3)肝腎功能、血電解質及心肌酶;
(4)血清肺炎支原體測定或血清令凝集試驗或咽拭子分離支原體;
(5)X線胸片;
(6)腹部超聲、心電圖。
2.根據患兒的病情,必要時做痰培養、血氣分析,心肌酶譜、肺部CT、呼吸道病毒和細菌檢測等。
(七)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抗菌藥物: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 [2004] 285號)執行。
(八)必須複查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CRP、肝腎功能。
2.胸片。
(九)出院標準。
1.咳嗽明顯減輕,一般狀況良好。
2.連續3天腋溫<37.5℃。
3.X線胸片顯示炎症吸收好轉。
(十)變異及原因分析。
1.難治性支原體肺炎,即對大環內酯類抗生素反應不佳的支原體肺炎,包括三方面:
(1)病情較重,有肺外併發症,單用大環內酯類抗生素不能控制病情;
(2)大環內酯類抗生素治療2周,仍有咳嗽,肺部陰影持續無吸收好轉;
(3)混合其他病原體感染,需要延長住院治療時間。
2.對於難治性支原體肺炎患兒,若病情重,可在炎症反應的極期加用靜注丙種球蛋白或糖皮質激素。導致住院時間延長,醫療費用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