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藥將有“數字藥典”

藥品 中藥 社會 烏魯木齊晚報 2017-06-08

烏魯木齊晚報全媒體訊(記者李曉青)點擊搜索“藥材庫”,新疆維藥相關的分佈及性狀、含量測定圖譜、炮製、用法用量等一目瞭然且圖文並茂……今年下半年,隨著國內首部數字化地方藥材標準在新疆免費發行,將助力新疆維藥發展,提高維藥產品可靠性。

6月6日,新疆食藥監局舉行2017年維藥標準提高工作座談會,國家藥典委員會祕書長張偉與新疆食藥監局黨組副書記、局長哈木拉提·吾甫爾簽署了《維藥標準數字化合作協議》,共同推動新疆民族藥創新發展。

新疆食品藥品檢驗所副所長孫磊說,這部數字化地方藥材標準軟件來源於由國家藥典委員會主編的《數字化中藥材標準》,以數字化形式系統地記載了35種維藥藥材的性狀、鑑別、製備方法等,為維藥的檢驗、科研機構、生產企業提供更為便利的參考標準,提高產品可靠性。

據介紹,維吾爾醫藥積累了豐富的應用植物、動物、礦物防病與治病的實踐經驗和生產技術,並逐漸形成了獨具民族文化特色的藥物學。新疆現有維藥生產企業11家,維藥批准文號57個,2016年民族藥產值8.4億元。

新疆銀朵蘭維藥股份有限公司總工程師陳菊說,以往他們在原輔料藥材進廠檢驗時,多依賴於文字版的維吾爾藥材標準,費時費力,今後有了這種“數字藥典”,通過網絡搜索就有了直觀的參照標準,不僅便利還為產品質量控制環節把好了關。

閱讀延伸:

新疆約70種民族藥常用藥材急需“標準”

儘管新疆傳統民族醫藥資源豐富、歷史悠久,但由於專業技術人員缺乏、基礎研究薄弱等原因,目前仍有約70種民族藥常用藥材沒有標準,給藥品研究、生產、經營、使用和監督檢驗造成極大困難。

截至目前,《中國藥典》收載維藥藥材四種,《衛生部藥品標準》(維藥分冊)收載維藥成方製劑87個,藥材115種,新疆衛生廳編《維吾爾藥材標準》(新疆科技衛生出版社 1993年版)收載藥材160種,新疆食藥監局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維藥藥材標準》(新疆人民衛生出版社 2010版)收載藥材35種(經總局清理確認122種、廢止73種);新疆食藥監局批准藥材標準15種。

新疆食藥監局副局長張長宏表示,目前仍有約70種民族藥常用藥材沒有標準,給藥品研究、生產、經營、使用和監督檢驗造成極大困難,制約了新疆民族醫藥事業的的發展。已有標準的部分藥材,由於來源複雜或翻譯、整理等方面的原因,存在基源不清或不明確、同名異物的錯誤,使得用藥比較混亂。另外,《衛生部藥品標準(維藥分冊)》中也存在一些錯誤或標準可控性不強等問題。

據新疆食藥監局測算,開展藥材標準研究工作,每個品種至少需要研究經費10至14萬元,隨著研究工作的深入,特別是對進口藥材標準的研究,難度大,成本高、週期長,出國考察審批手續繁瑣等原因,一些研究單位只好“知難而退”,而對於藥品生產企業本說,由於規模小、效益差,企業也不願投入資金開展基礎研究工作。

張長宏建議,今後在國家食藥監局的推動下,從藥材標準研究項目的立項、資金投入和專業技術人員培訓等方面,給予重點指導和支持,特別是對研究難度大的藥材,給予增加研究經費的傾斜。

同時,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合作與交流。逐步開展與巴基斯坦、烏茲別克斯坦等中亞國家甚至是中東國家在藥品標準領域的合作,推動與上述國家藥品標準互認,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例如,合作雙方組成科研團隊共同開展藥材資源普查,掌握藥材分佈、儲量等基本情況;採集藥材標本並開展藥材基源研究,開展對輸出藥材的國家和地區進行產品風險分析,監管體系評估等工作,研究制定藥材標準。對國內急需由不可替代的藥材品種,可開展馴化、引種等研究工作,解決我國藥材供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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