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重金屬搖滾

聽到雞精代替味精,李國豪心裡一動。

想起上輩子第一次聽到雞精的時候,也是下意識的認為是雞肉做的,可實際上後來當了廚師後,閒來無趣將調味品上的配方全部看來了一遍,才驚訝的發現雞肉的佔比例只有百分之一,剩下的一半是鹽,另一邊就是味精。

但是無法否認的就是,雞精一出場,後來的各大酒樓,基本上都是以這個為主,畢竟雞精中還有不少的調味料,加入飯菜後的口感也比味精要好的多。

開雞精廠?做雞精?

想了想,李國豪搖搖頭道:“現在沒時間弄這個,以後再說吧。”

“隨你,我就是提個一嘴。”李強也不在意,他就是隨口說說,覺得雞精要是弄出來一定會比味精要有搞頭的。

“我去睡兩個小時,晚上吃飯的時候叫我。”李國豪看了一下手錶,發現時間不對,又看了一下屋子,見牆壁上掛著一個擺鐘,上面顯示已經下午三點多鐘,便打了個哈欠說道。

“好。”

...

晚上六點多鐘。

李國豪被李強叫醒,從床上爬下來的時候,忽然感覺有一絲絲的涼意。

“舊金山晝夜溫差較大,你最好穿個外套。”李強提醒道。

“哦好。”

披上外套,跟在李強身後出門去了。

美國的夜晚,一路燈火通明。

路上的交通倒也不是很擁堵,來往走路的行人倒是挺多的,不過放眼望去,大部分都是華人。

“這片華人相比白人跟黑人住的比較多。”

唐人街附近的街區,大部分住的都是華人。

“李強!”

不遠處的馬路上,突然一輛吉普停靠在路邊,車窗搖下來,只見張娜娜坐在駕駛位上,衝著李強跟李國豪二人揮手示意。

兩人走過街,上了車。

“就我們三個去吃?”沒見黃鶴等人,李國豪問道。

坐在副駕駛的李強笑著道:“我問了他們了,他們說明天早上還要起早,就不跟我們去玩玩了,反正他們在美國的時間還長,以後遲早有機會去逛逛的。”

“我們去哪?”李國豪問道。

“去聽一場搖滾盛宴!”張娜娜笑著扭過頭道。

“哇!”

剛剛上車的時候還沒有發現,這會兒才看清張娜娜居然畫了一個煙燻妝,很老的那種煙燻妝,原本紮起來的馬尾辮,也散了開來。

“額?”李強跟著驚訝道:“不是說去吃飯嗎?”

“我早就吃過了!下午上班的時候聽說老鷹樂隊要過來,這可是一支我非常喜歡的樂隊!真沒想到居然能看到真人演唱!”張娜娜哈哈大笑起來。

“老鷹樂隊?”

李強跟李國豪二人有些疑惑。

一個離開美國一年多,一個從未在美國生活過,自然不清楚老鷹樂隊。

“李強你還記得前兩年的伍德斯托克音樂節嗎?”張娜娜笑著問道。

“不會是那種吧?還是算了吧,我可不想跟那些人混在一起。”

一聽伍德斯托克音樂節,李強眉頭一皺,頓時不滿的說道。

“不不,這次是個小型的,而且也沒有那麼混亂,是個很輕鬆的搖滾音樂會。”張娜娜想起當初在電視上看到的那場音樂節,真的是太瘋狂了。

“伍德斯托克音樂節?”李國豪完全聽不懂兩個人在說什麼。

“69年時候的一場音樂節,也是我剛來美國的那一年。”李強想起在電視上看到的畫面到現在還震驚不已,他從來沒覺得一場音樂會,能夠吸引那麼多人的目光,如此的瘋狂,“那一場音樂節,吸引了全美不,還有加拿大的一些人,超過五十萬的人來參加,真是太瘋狂了!”

“五十萬人蔘加音樂節?!”

李國豪被這個數字嚇了一跳,上輩子,除了一兩次商場大促銷,看到過幾千人擁擠進商場搶購外,以及高中讀書學校千人做早操外,還真的沒看到過幾千人圍聚在一塊,更別說是五十萬人了!

“那是嬉皮士的天下!我可不愛嬉皮,我喜歡的是搖滾!”張娜娜比了個大家常見的V字拍照手勢。

“那還不錯。搖滾樂我也挺喜歡的。”李強笑了笑。

搖滾?

一臉懵逼的李國豪,就這樣被兩個人帶到了臨時搭建起來的音樂會場。

...

某處公園。

剛下車,李國豪掃視了一圈場內,零零散散的大概只有一百多號人,而且大都看上去比較年輕,應該不是學生就是剛剛出來工作沒多久的年輕人。

“人也不是很多嘛。”李國豪問道。

“老鷹樂隊不是很出名,不過我相信他們遲早會名揚美國的!他們可是很有實力的一支樂隊,只可惜現在市面上流行的還是嬉皮風,他們這種純粹的搖滾樂不是很多了。”張娜娜可惜道。

李強從煙盒裡掏出一根香菸,點燃深吸了一口,看著場內他道:“其實我還是不太習慣人多的地方,總感覺有些變扭。”

張娜娜笑著道:“那可不行,你在美國做生意,就要清楚美國人的想法,弄懂他們的文化,才能在這裡發展自己的事業。”

別看張娜娜平時上班打扮的跟個老X女一樣,實際上內心深處還是很狂野的,這從她喜歡搖滾樂就能看出一二。

反倒是初次見識這種臨時音樂會的李國豪,對一切都很感興趣,在聽到張娜娜的話後,也認同的點點頭,後世肯德基麥當勞,可口可樂這些外國企業,在中國發展壯大,最重要的還是抓住了年輕人的心思,明白年輕人想什麼喜歡什麼。

“歡迎各位參加我們老鷹樂隊的音樂會。”

這時候,舞臺上出現四個人,其中一人拿著話筒大聲的衝著到場的人說道。

“好了,話不多說,讓我們老鷹樂隊為各位先行獻唱一首!”

起初,李國豪以為搖滾樂,就是那種非常吵,非常大聲,然後舞臺底下的人,會非常歇斯底里的吶喊。

可隨著老鷹樂隊的獻唱。

歌聲徐徐道來,雖然是英文聽不懂,卻有股別樣的魅力,整首歌曲聽上去很輕鬆,很有股迷幻的感覺。

實際上,李國豪他想多了,搖滾樂分很多種,大體的的可以分位三種,第一種是重金屬搖滾,就是歇斯底里的那種。第二種就是迷幻搖滾,有人稱呼為輕搖滾,也是這個年代最為流行的一種。第三種就是很普通的搖滾樂了。

一旁的張娜娜站在李強身側,聽著迷幻的輕搖滾樂,身子隨著音樂舞動著,歌曲高潮部分也是緊跟著大聲合唱起來。

附近其他的聽客們,也同樣跟隨著歌曲的節奏緩緩地擺動著身子。

場中只有李國豪跟李強二人沒有任何動作,李國豪是不好意思,隨著音樂的節奏的確很讓人有股想要舞動的情緒,可出於亞洲人一貫的內斂,他只好尷尬的站在那。

以為李強也跟自己一樣的時候,卻陡然的見李強已經在那跟上張娜娜的步伐,在那很僵硬的晃動著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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