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區、齊河縣、陽谷縣、寧陽縣迎來新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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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

9月12日,煙臺市芝罘區召開全區領導幹部會議,宣佈省委市委關於芝罘區有關人事調整安排的決定。

省委市委研究決定:李波同志提名為煙臺市政府市長人選,不再擔任芝罘區委書記、黨校校長職務,楊升巖同志任芝罘區委書記

德州

9月12日,德州市齊河縣召開領導幹部會議,傳達省委市委關於齊河縣委主要負責同志職務調整的決定。省委批准:姜凌剛同志任中共齊河縣委書記市委決定:姜凌剛同志任中共齊河縣委委員、常委。

根據山東省委組織部8月27日的幹部任前公示,“姜凌剛,男,漢族,1975年7月生,大學,法律碩士,中共黨員,現任無棣縣委書記、縣長”,“擬任縣(市、區)委書記”。

泰安

9月12日,寧陽縣領導幹部會議召開,宣佈省委市委關於寧陽縣委主要領導調整的決定。泰安市委常委、組織部長高尚山到會宣佈省委市委決定並講話。劉學保、畢黎明出席會議縣委書記王國強主持會議

高尚山宣佈:經省委市委批准,畢黎明同志任中共寧陽縣委書記,劉學保同志不再擔任中共寧陽縣委書記、黨校校長職務;陳波同志不再擔任中共寧陽縣委書記、縣人民政府縣長職務。

聊城

9月12日,陽谷縣領導幹部會議召開,宣佈省委市委關於縣委主要負責同志職務調整的決定。市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秦存華,田中俊、陳波在主席臺就坐。

秦存華宣佈了省委市委關於陽谷縣委主要負責同志職務調整的決定:經省委批准,陳波同志任中共陽谷縣委書記,田中俊同志不再兼任中共陽谷縣委書記職務。市委決定,田中俊同志不再擔任中共陽谷縣委常委、委員和縣委黨校校長職務。

來源:綜合閃電新聞、大眾日報、大眾網

編輯:殷會麗 審核:李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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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

9月12日,煙臺市芝罘區召開全區領導幹部會議,宣佈省委市委關於芝罘區有關人事調整安排的決定。

省委市委研究決定:李波同志提名為煙臺市政府市長人選,不再擔任芝罘區委書記、黨校校長職務,楊升巖同志任芝罘區委書記

德州

9月12日,德州市齊河縣召開領導幹部會議,傳達省委市委關於齊河縣委主要負責同志職務調整的決定。省委批准:姜凌剛同志任中共齊河縣委書記市委決定:姜凌剛同志任中共齊河縣委委員、常委。

根據山東省委組織部8月27日的幹部任前公示,“姜凌剛,男,漢族,1975年7月生,大學,法律碩士,中共黨員,現任無棣縣委書記、縣長”,“擬任縣(市、區)委書記”。

泰安

9月12日,寧陽縣領導幹部會議召開,宣佈省委市委關於寧陽縣委主要領導調整的決定。泰安市委常委、組織部長高尚山到會宣佈省委市委決定並講話。劉學保、畢黎明出席會議縣委書記王國強主持會議

高尚山宣佈:經省委市委批准,畢黎明同志任中共寧陽縣委書記,劉學保同志不再擔任中共寧陽縣委書記、黨校校長職務;陳波同志不再擔任中共寧陽縣委書記、縣人民政府縣長職務。

聊城

9月12日,陽谷縣領導幹部會議召開,宣佈省委市委關於縣委主要負責同志職務調整的決定。市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秦存華,田中俊、陳波在主席臺就坐。

秦存華宣佈了省委市委關於陽谷縣委主要負責同志職務調整的決定:經省委批准,陳波同志任中共陽谷縣委書記,田中俊同志不再兼任中共陽谷縣委書記職務。市委決定,田中俊同志不再擔任中共陽谷縣委常委、委員和縣委黨校校長職務。

來源:綜合閃電新聞、大眾日報、大眾網

編輯:殷會麗 審核:李穎

芝罘區、齊河縣、陽谷縣、寧陽縣迎來新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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