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陽谷血衣案”細解

陽谷 清朝 南楚喬木 2019-04-07

清代,陽谷縣有位朱三的男子,少年輕佻,詼諧幽默,喜開玩笑,不幸中年喪妻。他去找媒婆說媒時,碰到對方鄰人之妻,風姿綽約,便對媒婆戲言:“觀您貴鄰,風雅妙麗,若我可以續娶她就好了。”媒婆一聽也開玩笑說:“你把她丈夫殺了,我就給你操持。”(請殺其男子,我為君圖之。)朱三笑著答應了。

倒黴的是,大概一月後,媒婆鄰居外出要債回家,竟被殺死在野外。縣令傳喚保正,企圖通過刑訊拷問,瞭解實情,卻沒有得到任何頭緒。這時媒婆隨口說了朱三與自己的相謔之辭,保正和縣令開始懷疑朱三,很快差役將朱三抓到縣衙,朱三百口不認。

清代“陽谷血衣案”細解

縣令又疑朱三與媒婆鄰妻有私情,就把婦人拘執縣衙,刑訊逼供,五毒慘至,一個弱女子如何承受,只得承認。朱三看到女子慘狀,不禁動了惻隱之心:“她一弱女子不堪大刑,這麼折磨,如何不認,即使冤死,還要再加個不守婦道的罪名,就算做鬼也難以安生。我不忍心她受此冤枉。我招了,是想娶她而殺了她丈夫,這事實是我一人所為,她並不知情。”

縣令為坐實,追問:“有何證據?”朱三隨口答道:“我家裡有血衣可以為證。”

清代“陽谷血衣案”細解

據此,縣令命人往朱三家搜尋血衣,然翻來覆去,就是不知血衣所在。於是又對朱三嚴刑拷打,朱三隻好說:“是我母親不捨我這麼死去,所以不願出示證據,帶我回去自取。”

朱三因此被押歸家中,回告母親:“給我血衣,是死,即便不給,也是死,都是死,何必拖延不給?”朱三母親看到兒子血肉模糊的樣子,於心不忍,一邊哭泣一邊走進房間拿出一件血衣。縣令確認血衣後,遂結此案,呈報上級擬斬朱三。不料被駁回重審,再審朱三還是如之前言辭,未有不同。

清代“陽谷血衣案”細解

朱三被處決後,如此過了半年,縣令正在審查核實囚犯的罪狀,一醉漢忽然跑到公堂上,怒視縣令大罵:“如此昏憒,何足臨民!”十幾個衙役撲上想將其制服,都按不住,縣令見狀害怕,想逃離時,醉漢大聲道:“殺人者,是我宮標,與朱三有什麼關係。”說完後,他就倒在地上。

不一會兒醉漢清醒過來,縣令問他姓名,他回答叫宮標。問他朱三案子的事,他推脫喝醉了,胡言亂語。縣令不信,又令人拷打,宮標就承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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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宮標平日為非作歹,剛好賭輸了錢。聽聞鄰居外出要債未歸,料想對方囊中必然有錢,便專在野外候著他回來。誰料殺鄰居後,並未得多少錢財。此後他一直關心此案進展,聽說朱三招供了,心中不由暗暗慶幸。

那天他喝醉酒怎麼走進官衙的,他自己也不知道。縣令問他朱三的血衣是怎麼回事,宮標言不清楚。縣令就把朱三母親叫到縣衙,朱母哭道:“哪裡是什麼血衣,是我可憐我兒受刑,故意劃破自己胳膊造染的。”縣令不信,讓人看朱母的胳膊,果然有刀割傷疤存在,不禁愕然。

清代“陽谷血衣案”細解

這事很快傳出,有人檢舉縣令徇私枉法糊塗斷案,知府奏聞朝廷,朝廷便命知縣罷官賠錢給朱三母親,隨後知縣被打入大牢,最後死於羈押。

此案源於《聊齋志異》中【冤獄】一篇,值得一提的是,電視劇《大宋提刑官》中開篇第二案太平縣曹墨血衣玉娘受冤,即取自此案。蒲松齡結尾有評:【訟獄乃居官之首務,培陰騭,滅天理,皆在於此(積養陰德,還是滅絕天理,全表現在如何處理訟獄方面),不可不慎也】,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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