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基層檢察視角,看毒品犯罪新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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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是社會危害性嚴重的犯罪,對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構成巨大威脅。為此,海南省樂東縣檢察院以近年來受理的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毒品犯罪案件為例進行分析,總結歸納了轄區內毒品犯罪案件的特點及發展趨勢,對毒品犯罪出現的新變化新情況新問題,從基層檢察視角,就如何進一步提升辦理毒品犯罪案件質量進行思考。

毒品犯罪的特點及新變化表現在以下方面:一是毒品犯罪案件的罪名分佈比較集中。據統計,近年來轄區內毒品犯罪案件,罪名集中在販賣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三類案件,且三類案件所佔的比例依序降低,販賣毒品案件持續高發但涉案毒品大多屬於微量,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案件少有發生,製造毒品、運輸毒品等案件比較罕見。二是以販養吸及累犯、毒品再犯現象比較突出。這裡所指的累犯,不僅是指毒品犯罪累犯,也指部分吸毒人員因販賣毒品被判刑、刑滿釋放後又犯盜竊、搶劫、搶奪等侵財性犯罪的累犯、再犯情節,其根本原因在於他們因吸食毒品身心健康已受損害導致勞動能力下降甚至喪失,毒癮發作起來又無錢購買毒品吸食,只能重操舊業、重蹈覆轍繼而“再進宮”。三是販賣毒品的交易方式、手段越來越隱蔽化。隨著禁毒會戰的深入推進,販毒分子反偵查意識明顯增強,為了逃避公安機關打擊,毒品交易的方式、手段不斷多樣化、複雜化、隱蔽化。主要體現在販毒分子特別是“上線”不露面進行毒品交易,向吸毒人員提供毒品、費用等以利用其幫助販賣毒品。四是因各種原因難以將販毒分子“上線”繩之以法。由於販賣毒品的交易方式、手段越來越隱蔽化,存在“上線”拒不認罪、“下線”指證的口供或辨認筆錄淪為孤證不能定案、關鍵證據滅失、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等情況,其被公安機關抓獲後經檢察機關審查只能依法不批准逮捕、不起訴,以致難以查處販毒分子“上線”。五是販毒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送看守所羈押後翻供的情況比較突出。部分販毒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機關抓獲後接受訊問時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但被刑事拘留送看守所羈押後卻一再翻供、屢作無罪辯解、拒籤法律文書等。

筆者建議,當前,一是要認真落實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堅持嚴格依法辦案。要牢固樹立起把每一起案件辦成“鐵案”的司法理念,強化業務培訓及法律知識的學習與運用,嚴格依照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司法解釋關於“八大類證據”合法性、客觀性、關聯性的標準和要求,既要重視證據之間的吻合性、印證性,依照法定程序及時、全面、深入地收集、鞏固、保全證據,又要重視收集能夠證實有罪或者無罪、犯罪情節輕重的各種證據。比如偵查用鈔的登記、拍照,手機通話清單的提取,毒品交易經過、抓獲現場的實時監控、錄像(要注重運用視頻、視聽資料還原案件真相)。

涉案毒品的扣押、提取、辨認、稱量、取樣,提取、搜查、扣押相關涉案證據,訊問(詢問)犯罪嫌疑人、證人及其之間相互辨認、提取指紋進行比對、提取血樣進行DNA鑑定等,均應嚴格依法進行,堅決杜絕以非法方式收集證據,嚴格防範排除非法證據或無法作出補正、合理解釋的證據。特別是對在案證據相對薄弱或犯罪嫌疑人可能翻供的情況要及時製作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在審查逮捕、起訴階段,要嚴把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以及加強偵查活動監督,對在案證據相對薄弱的情況要列明補充偵查提綱,通知公安機關及時補充、補強證據,不簡單地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捕、不訴了之。公檢法機關要建立健全聯席會議機制,加強辦案上的溝通協調、信息共享,對重大疑難複雜案件,檢察機關要適時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避免證據滅失、案件流產,或者及時召開庭前會議研究解決案件中存在問題。對於存在關聯的案件,要嚴格依照相關規定併案處理,節約司法資源。

二是要依法運用監控、實施控制下交付、技術偵查等措施,確保辦好每一起案件。實施控制下交付、技術偵查等措施是我國刑事訴訟法賦予公安機關的偵查權力,既要嚴格依法行使,也要規範特情人員的培訓、使用和管理,重視將實施控制下交付引向“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常見毒品交易模式,既利於實施當場抓捕,又利於收集證據,“讓證據說話”,最大限度堵死毒品犯罪分子的辯解空間。對不具備當場抓獲條件的,可以採取監控、跟蹤等手段待條件成熟時再實施抓捕,既可避免犯罪嫌疑人因驚慌、逃跑而作出不法反抗甚至跳河、跳樓等自傷自殘行為,又可避免被犯罪嫌疑人察覺後毀滅、隱匿罪證,確保辦成、辦好每一起案件。要加大對毒品犯罪涉案在逃人員的追捕力度,特別是對以外號、化名多次實施販毒行為的犯罪分子,要積極採取技術偵查措施及時抓捕歸案,防止其繼續危害社會。

三是要進一步加大禁毒宣傳力度,標本兼治助力平安海南、平安中國建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廣泛發動群眾積極參與是打贏新時代禁毒人民戰爭的制勝法寶之一,也是順利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一條寶貴經驗。要深入農村、校園、社區、戒毒所、公共場所等大力開展禁毒宣傳教育,發動廣大群眾、志在改過自新的戒毒人員加入“反毒”社會服務志願者隊伍,投身到禁毒工作中來。始終堅持懲防一體、標本兼治,既利於減少、遏制毒品違法犯罪的社會存量,又利於遏制增量,還利於解決因毒品違法犯罪衍生的其他社會問題,從根本上打贏全省禁毒三年大會戰、打贏禁毒人民戰爭,助力平安海南、平安中國建設。

(作者為海南省樂東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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