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名省高院領導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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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發佈消息: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巡視員王志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從履歷上看,王志剛長期在公安和法院系統工作,從太原市公安局交通大隊民警做起,在太原市公安局不同崗位上工作過,2000年任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此後,王志剛在山西呂梁、陽泉等地的法院擔任領導職務,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任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2014年8月至2015年11月任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巡視員,2015年11月退休。

“海運倉內參”(ID:hycplb)注意到,不久前,山西省高院也有一名幹部被查。5月24日,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劉冀民被“雙開”。當時,官方通報稱:“劉冀民身為黨員領導幹部、一級高級法官,本應牢記黨的宗旨,以身作則,嚴格遵紀守法,但其理想信念喪失,規矩意識淡漠,法紀底線失守,嚴重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並涉嫌犯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應予嚴肅處理。”

法律從業者本應嚴守法規,恪盡職守,怎能知法犯法?但是,在利益的誘惑與貪婪念頭的趨勢下,一些幹部還是走向了違紀違法的不歸路。值得注意的是,近年全國各地有多個省高院的幹部落馬,法院系統的“打虎拍蠅”力度不減。

2014年8月,陝西省高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周建明被“雙開”。2015年5月,雲南省高院原黨組成員、執行局原局長楊照民被查。2015年11月,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蘭海寧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行政撤職。2016年3月,陝西省高院原巡視員賀伯慶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

在省高院之外,一些地方城市的中級人民法院的院長也遭到黨紀國法的處罰。比如,2014年4月,安徽省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楊謀林被查。2014年7月,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李威被查。2014年8月,遼寧省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宋景春被查。2015年1月,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牛敏被查。2016年6月,湖北省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廖天明被查......

近年法院系統落馬的最高級別的官員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奚曉明。2015年9月,奚曉明被開除黨籍。經查,奚曉明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重違背依法治國決策部署;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公款接待;違反保密紀律,洩露審判工作祕密;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民事訴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其中,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這些案例都說明,越是深諳法律者,越應該以身作則,試圖突破黨紀國法底線的人,最終將遭到嚴懲。從這一點上看,不論職位高低,任何干部都沒有例外。

資料來源:中紀委網站、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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