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信用卡持卡人去世,信用卡的債款誰來還?

信用卡 銀行 法律 婚姻 大眾汽車 金投網 2019-07-11

信用卡的使用是銀行推行的一種超前消費的方式,現在信用卡的使用越來越普遍。信用卡的透支消費方式也深受現代人的喜愛。不知道卡友們有沒有想過這樣一個問題,如果在信用卡使用期間,信用卡的使用是銀行推行的一種超前消費的方式,現在信用卡的使用越來越普遍。

信用卡的透支消費方式也深受現代人的喜愛。不知道卡友們有沒有想過這樣一個問題,如果在信用卡使用期間,持卡人去世,而信用卡還有未還的欠款,這個錢應該誰來還呢?或者持卡人沒有親屬,銀行會怎麼辦?如果是套現這種非法行為留下的債務,銀行又會怎麼做呢?

首先,大眾卡盟君先了解到的大概情況是:信用卡持卡人去世,如果持卡人有遺產,銀行可以向其繼承人追討;如果沒有遺產,債務會自然消除,銀行無法向其繼承人追討。那麼具體情況到底是怎樣呢?

具體分析如下:

一、持卡人有遺產

遺產並不只是財產,這一點很多人都有誤解。債務也屬於遺產的一部分,所以信用卡的債務也屬於遺產的一部分。一般來說遺產的分配是要在將債務還清的前提下進行,信用卡的債務屬於持卡人生前債務的一部分,所以在持卡人還擁有其他財產的條件下,要先將這些欠款還清,才能作為遺產進行分配。

如果遺產沒有人繼承,銀行可以將持卡人的遺產通過拍賣等方式來獲取資金,從而抵消債務人所欠的債務。或者銀行會直接採取相關的法律手段進行催收,通過法院申訴將持卡人的遺產,比如車輛、房產用來抵債。一般情況下,如果信用卡留下的債務金額比較小,遺產又沒人繼承的情況下,就會當成壞賬處理掉。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持卡人的生前財產不足以抵除債務,這個時候怎麼辦?如果還是在有遺產的條件下,那麼遺產的繼承人就會繼承這份遺產,連同債務一起。所以這個時候遺產繼承人就需要幫持卡人償還債款。但是這種情況下,遺產繼承人都會拒絕接受這份遺產,具體的結果還要看法院的判決。

二、持卡人沒有遺產

沒有遺產的條件下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如果持卡人的信用卡債務發生在婚內,那麼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中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所以在沒有約定為個人債務時,持卡人又無其他個人財產,夫妻的另一方應當繼續償還這份欠款。

第二種,就是如果持卡人沒有遺產又沒有配偶的情況,那麼這部分的信用卡債款只能作為個人債務,當做壞賬處理。銀行是不能要求持卡人的父母或者兄弟姐妹等親屬來償還。

事實上債務人去世後債務的處理跟遺產繼承有很大的關聯,關於遺產繼承大眾卡盟君補充幾點,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根據我國《繼承法》規定:

第二十五條: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第二十六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了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總結:看完這些,大家應該都明白了吧?所以有個詞語形容的並不恰當,“人死債消”,這也得視具體情況來定。只有在債務人沒有配偶、沒有遺產的條件下才會消除債務。而且大家別忘了一點,現在的人基本都會有保險,所以真正能夠消除債務的情況是很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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