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不知道的信用卡賬單潛規則!

信用卡 財經 汽車and金融 2018-12-16
你所不知道的信用卡賬單潛規則!

當我們刷完信用卡的時候,我們可能只關注賬單總金額,然後最低還款額最後還款日。大部分都只知道或者只牢記在最後還款日之前還款就行。都沒有仔細看過信用卡賬單。而信用卡賬單雖然有明細,它就醫生寫的處方一樣,你能通過領用合約裡那寬泛的文字描述去真正搞懂信用卡賬單嗎?

你所不知道的信用卡賬單潛規則!

今天就帶大家來一起算算信用卡賬單以及告訴你們背後的一些潛規則。先貼一份賬單為例:

你所不知道的信用卡賬單潛規則!

1.交易日:就是指你刷卡的日期

2.記賬日:就是你的賬單日

3.交易摘要:就是你刷卡的明細

4.交易金額:就是你每筆的金額

5.卡號末四位:確認是否是你的卡片

6.本期調整金額:一般指你辦了信用卡賬單分期的總金額

賬單上是有一行金額構成公式:本期應還金額=上期賬單金額-本期已還金額+本期賬單金額+本期調整金額+循環利息。

好了,先來解釋一下公式裡的本期賬單金額。本期賬單金額是除了利息之外的所有金額的總和。

如圖:本期賬單金額1158.41元,1158.41元=243.61+68.08+846.72,大家算算,是不是相等?

我們看到有一筆利息交易130.57元,為什麼不把這個130.57元加到本期賬單金額裡呢?

因為這個循環利息130.57元,是你上一期賬單,未足額還款所產生的。而非本期所產生的金額。因為信用卡有免息還款期,所以本期賬單不能體現你的利息交易。假如你上期全額還款,就不會產生這130.72元的利息。在你最後還款日之後,下一個賬單日之前,有個時間間隔的,細心的你應該能發現。那這個時間間隔就是用來判定你是否全額還款了。

這個循環利息是怎麼算出來呢?按照銀行的領用合約描述:利息=金額*利率*天數

那是不是上一期的賬單應還金額*利率*天數呢?這個真不是!

比如:上期賬單應還金額50000(非最低還款額)*0.05%*30天,其實不是這樣的。

計算方式而是下面這樣的:

交易日 記賬日 摘要 金額

1018 1105 刷卡 50.00 (50.00*0.05%*18天)=0.45

1017 1105 刷卡 70.00 (70.00*0.05%*19天)=0.66

1004 1105 刷卡 90.00 (90.00*0.05%*25天)=1.125

(以上為賬單舉例,非真實賬單,請忽略數字準確性)

因為每一筆交易日的差別,所以產生天數的差別。 所以循環利息是每一筆刷卡交易*利率*天數 分開計算,然後相加得出一個利息和 :0.45+0.66+1.125=2.225元

你以為這樣就完了嗎?這更不是的。還要用你的(應還金額-你已還金額=未還金額)*利率*天數。

就比如你應還金額10000,已還金額6300,那就是(10000-6300)*0.05%*30天=55.5元。

最終的循環利息是2.225+55.5元=57.725元。你的信用卡額度越高,因為基數大,利息會更高!

所以循環利息的構成的真實方式是:

循環利息=每一筆消費金額*利率*天數的利率和+未還部分*利率*天數

如果你的本期應還金額,又沒有足額還款,那又會被以上面的方式再一次計息。

所以信用卡的利滾利 就是每期賬單如此重複計算而得來的!

作為持卡人的你?看懂了嗎?

原創作品 轉載註明出處。圖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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