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到信威集團、康美藥業、康得新這樣的雷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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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壯大,大A股上市公司越來越多,同時爆雷越來越多,投資者收到的傷害越來越大,隨著監管越來越嚴,投資者踩到雷的概率越來越高?遇到這種情況投資者該怎麼辦?到處發洩不滿無濟於事,鬱鬱寡歡受傷的只是自己。筆者認為,遇到這種情況,投資者應該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有很多種,比如有市場操縱、內幕交易、財務造假和信披違規、大股東違規擔保、違規減持、大股東違規佔用資金等等。但目前法院受理的只有虛假陳述和財務造假兩種。只有證監會對上市公司違法違規做出處罰,投資者才可以提出索賠,法院才會受理,這種官司打贏概率百分之百,差別只是在賠償比例的區別。

國外的證券案件大都採用集體訴訟,集體訴訟的威力在於,只要有一個人發起訴訟,其他所有相同利益受損者都會獲得賠償。在證券市場,集體訴訟也是有效的維權方式。但目前國內沒有的“集體訴訟”相關制度,從而給投資者的索賠增加了很多難度,相當一部分投資者就是怕麻煩沒有提出索賠,一部分對索賠的知識完全不懂,從而失去了挽回損失的絕好機會。

需要知道的是,證券維權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每一個維權參與者對此都應有充分的思想準備。證券維權週期長,一般都以年為週期,部分股票維權從開始到投資者獲得賠償達七八年之久。有耐心的人,才能得到他所期待的,對於證券索賠來說,耐心是必須的,因為證券索賠案件有一個特點,那就是週期十分漫長。一個完整的索賠流程包括:1,立案調查;2,行政處罰;3,起訴立案;4,開庭審理;5,一審判決;6,上市公司上訴(如果上市公司上訴的話);7,二審開庭(如果上市公司上訴的話);8,二審判決(如果上市公司上訴的話);9,申請執行獲得賠償款。

上市公司出現違法違規行為,投資者該怎麼辦?具體分兩種情況,第一,上市公司違法違規行為是否被監管層立案調查。如果一家上市公司已經被監管層立案調查,那麼投資者就可以立即進行相關訴訟索賠資料的準備,康美藥業、康得新、ST華澤等股票。參加訴訟索賠需提供的材料:1、股票交易對賬單,需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對賬單需體現:股東姓名、身份證號碼、成交時間、成交股票代碼或股票名稱、交易股數、成交價格、印花稅、佣金等。2、證券賬戶開戶確認單、證券賬戶查詢單、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包含所有證券賬戶。3、身份證明文件。(1、2項可以要求開戶證券營業部提供即可)。投資者準備好上述材料,在證監會正式對違法違規的上市公司處罰後,就可以委託律師到法院進行起訴索賠了。當然,如上市公司違法違規行為被監管層處罰,這時專業證券維權律師往往會大量徵集受損股民,可以兼顧到一些損失較小的股民,解決部分股民因損失小律師拒絕代理的情況。各種證券平臺會大量徵集受損股民一起進行起訴,投資者可以積極參與,避免出現超過訴訟期無法索賠的情況。當然索賠的路途是漫長的,各位投資者只需要保持好耐心等待索賠的案件結果。

遇到第二種情況就比較複雜了,以信威集團為例:信威集團2013年8月借殼上市,在2015年股價最高到達了60多元,市值超過茅臺達到2000億,然後就一路向下。2016年12月23日網易一篇報道《信威集團隱匿鉅額債務,神祕人套現離場》的文章,信威被質疑財務造假,在被上交所問詢後緊急停牌。2017年4月27日信威集團以正在籌劃資產收購重大事項為由繼續停牌,直至2019年7月12日,停牌930天。停牌後毫無意外牢牢封死跌停,時至今日34個跌停後仍未打開跌停,已創下2019年A股市場新的跌停記錄。有些投資者買了幾十萬、幾百萬、甚至上千萬的信威股票,部分股民是全部身家買了信威股票,作為融資融券的標的,有些不幸的股民甚至是滿倉融資買入信威股票,關燈吃麵,以淚洗面,欲哭無淚,悲痛欲絕,無計可施這些詞都無法形容信威股民的悲慘,信威集團投資者該怎麼辦?唯一的辦法就是團結起來,堅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因為信威集團目前還未被監管層立案調查,投資者起訴無門,只有想盡一切辦法尋找信威違法違規的證據,提交監管層,根據地域管理原則,信威集團的直接監管機構是北京證監局,投資者可以向北京證監局反映信威集團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要求監管層對信威立案調查,同時也可以向北京證監局上級機關證監會及其他機關反映信威存在的問題。同時,維權必須把握分寸和尺度,做到有理、有利、有節、有據。面對信威集團赤裸裸的欺詐行為,投資者決不能就此認命,必須堅決反抗到底。信威集團的造假行徑一定會被揭發,它的狐狸尾巴一定會被發現!網易的一篇報道,直接導致淨利潤率50%以上的業務變成連年鉅虧,它的財務報告肯定存在問題!根據公司與王靖及其一致行動人2013年借殼上市時簽署的《盈利預測補償協議》約定,公司應當在業績補償期末(即2016年12月31日為評估基準日)對北京信威進行減值測試,三年時間過去了,信威集團卻拒絕做減值測試對投資者進行補償,該行為涉嫌虛假陳述,欺詐發行。針對信威集團買方信貸問題,借殼上市時,信威實際控制人王靖做出承諾,若北京信威因為買方信貸模式下買方不能如期償還借款,導致北京信威需承擔擔保責任的,王靖將代北京信威承擔相應擔保責任。而近期信威集團因買方信貸問題,債務無法收回,銀行存款已被劃扣幾十億元,目前公司實控人王靖未作出任何承擔。該行為同樣涉嫌虛假陳述、欺詐發行等違法行為。

有投資者擔心就算起訴成功信威資不抵債無法獲得賠償,其實這種擔心是多餘的。因為根據法律規定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案件的被告,是虛假陳述行為人,包括:

(一)發起人、控股股東等實際控制人;

(二)發行人或者上市公司;

(三)證券承銷商;

(四)證券上市推薦人;

(五)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專業中介服務機構;

(六)上述(二)、(三)、(四)項所涉單位中負有責任的董事、監事和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以及(五)項中直接責任人;

(七)其他作出虛假陳述的機構或者自然人。

不僅可以向上市公司索賠,同時也可以向大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以及承銷商、第三方中介索賠。信威集團大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在股價高位時進行了大量套現,具備賠償的能力;證券承銷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專業中介服務機構也具備賠償的能力。

目前,證券案件違法違規的發生率日益增多,給投資者帶來了巨大損失。因此為了維護證券交易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給上市公司的違法違規行為加以遏制和震懾,面對上市公司違法違規行為,廣大投資者應積極尋求司法途徑來解決,以維護自身的權益,促進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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