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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今年6月30日(按照相關規定,新三板公司披露年報的最後時點),仍有330家公司未披露2018年年度報告。按照規定,全國股轉公司在已對上述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採取紀律處分等監管措施的基礎上,將終止這些公司股票掛牌。目前全國股轉公司已對其中的249家公司股票做出終止掛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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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今年6月30日(按照相關規定,新三板公司披露年報的最後時點),仍有330家公司未披露2018年年度報告。按照規定,全國股轉公司在已對上述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採取紀律處分等監管措施的基礎上,將終止這些公司股票掛牌。目前全國股轉公司已對其中的249家公司股票做出終止掛牌決定。

新三板制度之殤-強制摘牌

為何有這麼多的新三板掛牌公司無法按時,尤其是在法定披露時間(4月底)延長2個月的情況下,仍無法完成年報披露呢?主要原因在於該類公司鑽了新三板制度漏洞,利用不履行法定信息披露義務的形式爭取全國股轉公司強制摘牌。

其實大部分新三板公司採用這種方式也可以理解。想當初,掛牌時,從券商到律師等中介機構費用就花了近兩百萬,希望通過掛牌能實現股權融資推動公司發展。然而理想總是比現實豐滿,掛牌後儘管每年維護費用高達50萬以上,融資卻沒有等來。如果主動摘牌,摘牌財務顧問費用加上最近一個年度審計費,則相比被動摘牌(也即強制摘牌),明顯多花50萬左右。綜合考慮,其不得已選擇被動摘牌也算有其合情合理之處。

但有一類掛牌公司,憑藉“優秀”的資本運作,實現了鉅額融資,卻通過被動摘牌的方式,不與股東協商,置股東利益於不顧,則未免有點過河拆橋之意。此類公司股東高價入股的原因在於看到掛牌公司良好業績及新三板為股票提供的一個交易流通平臺。被動摘牌後,股票沒有了流動性,股票價值也就無從談起,股東面臨無法合理維權的尷尬局面,更談不上股東利益保障。這類公司中,拓美傳媒(NEEQ: 831764)便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為達到強制摘牌的目的,拓美傳媒在2019年6月底惡意不披露2018年報。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於2019年7月19日對其股票做出終止掛牌的決定。

該公司從經營業績角度,可算為掛牌公司中的“績優股”。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6月,拓美傳媒收入分別為5,606.77萬元、9,309.27萬元、22,337.59萬元、39,775.06萬元及15,620.71萬元;歸屬於掛牌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分別為268.95萬元、2,328.79萬元、4,110.24萬元、5,740.93萬元及1,507.85萬元,增長不可謂不迅猛。正是憑藉著“驕人”的業績,該公司自2015年掛牌以來,累計實現了2次股票發行,共募集資金8,100萬元。然而細看其業績,則存在造假的嫌疑。具體來看,該公司存在以下疑點:

1、涉嫌虛增收入、利潤

雖然拓美傳媒收入、淨利潤保持了高速增長,但是從實際現金回收狀況來看,該公司自2014年開始,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就一直為負,且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缺口逐年擴大。即使在2017年淨利潤已經高達5,740.93萬元的情況下,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為創紀錄的-1,762.25萬元。

淨現比如此難堪的主要原因就是公司逐年增加的應收賬款,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及2018年6月末,應收賬款分別為551.26萬元、6,944.72萬元、12,723.14萬元、21,172.84萬元及23,702.48萬元。也就是說快速增長的收入帶來的淨利潤並未轉化為實實在在的現金流,這與眾多典型造假案例如出一轍。

和同行業龍頭上市公司騰信股份(300392.SZ)相比,該公司營業收入在2015年-2017年有較大幅度波動,且利潤逐年下滑,2017年虧損達1.37億元,拓美傳媒作為同行業小規模公司,卻比騰信股份有更“優異”業績。

眾所周知,互聯網營銷行業屬於充分競爭行業,騰信股份2015年、2016年、2017年毛利率分別為16.90%、1.54%、9.05%;而拓美傳媒同期毛利率分別為40.29%、27%、25%,遠高於上市公司,這在一個充分競爭行業,且沒有核心技術等構成競爭門檻的情況下,毛利率差別如此之大,讓人匪夷所思。

2、涉嫌資金佔用

2017年末及2018年6月末,公司預付賬款分別為1,312.96萬元、3,228.44萬元,前五大預付賬款中上饒市奇天樂地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小夥伴互娛科技有限公司、武漢東祺信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註冊資本均較小,特別是上饒市奇天樂地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漢東祺信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註冊僅為100萬元。

結合拓美傳媒商業模式,其供應商應為媒體資源供應商,而該等預付賬款債務人規模小,經查詢這三大供應商均沒有官方網站,不得不讓人懷疑該等預付賬款甚至其營業成本是否具有真實的業務背景,是否僅充當了管理層掩人耳目、轉移資金的渠道?

通過此次“一摘了之”,高價入股的股東可能面臨的局面是持有空殼公司的股份,投資打水漂,維權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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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今年6月30日(按照相關規定,新三板公司披露年報的最後時點),仍有330家公司未披露2018年年度報告。按照規定,全國股轉公司在已對上述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採取紀律處分等監管措施的基礎上,將終止這些公司股票掛牌。目前全國股轉公司已對其中的249家公司股票做出終止掛牌決定。

新三板制度之殤-強制摘牌

為何有這麼多的新三板掛牌公司無法按時,尤其是在法定披露時間(4月底)延長2個月的情況下,仍無法完成年報披露呢?主要原因在於該類公司鑽了新三板制度漏洞,利用不履行法定信息披露義務的形式爭取全國股轉公司強制摘牌。

其實大部分新三板公司採用這種方式也可以理解。想當初,掛牌時,從券商到律師等中介機構費用就花了近兩百萬,希望通過掛牌能實現股權融資推動公司發展。然而理想總是比現實豐滿,掛牌後儘管每年維護費用高達50萬以上,融資卻沒有等來。如果主動摘牌,摘牌財務顧問費用加上最近一個年度審計費,則相比被動摘牌(也即強制摘牌),明顯多花50萬左右。綜合考慮,其不得已選擇被動摘牌也算有其合情合理之處。

但有一類掛牌公司,憑藉“優秀”的資本運作,實現了鉅額融資,卻通過被動摘牌的方式,不與股東協商,置股東利益於不顧,則未免有點過河拆橋之意。此類公司股東高價入股的原因在於看到掛牌公司良好業績及新三板為股票提供的一個交易流通平臺。被動摘牌後,股票沒有了流動性,股票價值也就無從談起,股東面臨無法合理維權的尷尬局面,更談不上股東利益保障。這類公司中,拓美傳媒(NEEQ: 831764)便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為達到強制摘牌的目的,拓美傳媒在2019年6月底惡意不披露2018年報。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於2019年7月19日對其股票做出終止掛牌的決定。

該公司從經營業績角度,可算為掛牌公司中的“績優股”。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6月,拓美傳媒收入分別為5,606.77萬元、9,309.27萬元、22,337.59萬元、39,775.06萬元及15,620.71萬元;歸屬於掛牌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分別為268.95萬元、2,328.79萬元、4,110.24萬元、5,740.93萬元及1,507.85萬元,增長不可謂不迅猛。正是憑藉著“驕人”的業績,該公司自2015年掛牌以來,累計實現了2次股票發行,共募集資金8,100萬元。然而細看其業績,則存在造假的嫌疑。具體來看,該公司存在以下疑點:

1、涉嫌虛增收入、利潤

雖然拓美傳媒收入、淨利潤保持了高速增長,但是從實際現金回收狀況來看,該公司自2014年開始,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就一直為負,且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缺口逐年擴大。即使在2017年淨利潤已經高達5,740.93萬元的情況下,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為創紀錄的-1,762.25萬元。

淨現比如此難堪的主要原因就是公司逐年增加的應收賬款,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及2018年6月末,應收賬款分別為551.26萬元、6,944.72萬元、12,723.14萬元、21,172.84萬元及23,702.48萬元。也就是說快速增長的收入帶來的淨利潤並未轉化為實實在在的現金流,這與眾多典型造假案例如出一轍。

和同行業龍頭上市公司騰信股份(300392.SZ)相比,該公司營業收入在2015年-2017年有較大幅度波動,且利潤逐年下滑,2017年虧損達1.37億元,拓美傳媒作為同行業小規模公司,卻比騰信股份有更“優異”業績。

眾所周知,互聯網營銷行業屬於充分競爭行業,騰信股份2015年、2016年、2017年毛利率分別為16.90%、1.54%、9.05%;而拓美傳媒同期毛利率分別為40.29%、27%、25%,遠高於上市公司,這在一個充分競爭行業,且沒有核心技術等構成競爭門檻的情況下,毛利率差別如此之大,讓人匪夷所思。

2、涉嫌資金佔用

2017年末及2018年6月末,公司預付賬款分別為1,312.96萬元、3,228.44萬元,前五大預付賬款中上饒市奇天樂地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小夥伴互娛科技有限公司、武漢東祺信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註冊資本均較小,特別是上饒市奇天樂地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漢東祺信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註冊僅為100萬元。

結合拓美傳媒商業模式,其供應商應為媒體資源供應商,而該等預付賬款債務人規模小,經查詢這三大供應商均沒有官方網站,不得不讓人懷疑該等預付賬款甚至其營業成本是否具有真實的業務背景,是否僅充當了管理層掩人耳目、轉移資金的渠道?

通過此次“一摘了之”,高價入股的股東可能面臨的局面是持有空殼公司的股份,投資打水漂,維權無門。

新三板制度之殤-強制摘牌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是經國務院批准,依據證券法設立的繼上交所、深交所之後第三家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也是我國第一家公司制運營的證券交易場所。彼時成立時,各方都給予厚望,希望打造成中國的納斯達克,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

市場的建設制度是基礎,尤其是新三板為掛牌公司提供的投融資功能較為有限的背景下,如何吸引投資者,增強投資者做多新三板股票的信心則成為監管機構的重要課題。如果任由公司惡意利用制度漏洞逃避公司主體責任,投資者權益得不到保障,則新三板市場做大、做強的路還很長。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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