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法》2019年7月1日起實施

準備買車嗎?7月1日起將實施的車輛購置稅法瞭解一下。

相較於目前實施的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車輛購置稅法及配套法規還是有不少重要變化的。

1)應稅車輛

在中國境內購買進口自產受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的以下應稅車輛需要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

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以及排氣量超過150毫升的摩托車。

注:國家為支持新能源汽車的發展,對在2020年12月31日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其它免稅參照車輛購置稅法第9條。

此外,車輛購置稅實行一次性徵收,如購置已繳稅的二手車,不需要再申報納稅。

2)車輛購置稅的計算:

  • 車輛購置稅=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價款*10%,其中,計稅價款不包括增值稅;在沒有對價的情況下,如自產自用、受贈,按同類車輛銷售價格計稅。
  • 進口車輛購置稅=(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10%

3)納稅時限:購置應稅車輛之日起六十日內申報繳稅,且應在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註冊登記之前。逾期繳稅可能面臨人民幣1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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